第1篇 建筑施工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王生全任組長,張百席、溫秀春、冶占福、馬麟、王元成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審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設備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
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建筑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三)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建質〔2007〕25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項目,每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律,確保施工安全。
(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耙话咽帧币⒅芈鋵嵷熑危攸c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并將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區安監站要負責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著力整頓并規范建筑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安監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范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督,安監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監管和人員監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監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管理。一是注重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管和行為規范同步。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施工項目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二是規范各方行為。安監站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絡、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每個項目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 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及項目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落實責任、資金和監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區安監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布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 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區安監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區安監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要發揮一線安全監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月檢制度。各施工(監理)企業,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信息和有關統計數據。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區安監站。
青海金陽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額敏伊翎國際項目部
第2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項目部、班組),并必須經考試合格、登記人卡方可參加施工。
(2)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3)三級教育的時間為公司級不少于15小時,項目部不小于15小時,班組級不少于20小時。
(4)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
(5)定期輪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6)安全教育的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的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和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結合各種專業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教育可以使其從事故培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可預防類以事故的發生;法制教育可以激發人們自覺地遵幻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這類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實施。在開展教育活動中,必須結構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展性、經常性。
(7)要開展好主管部門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如'百日安全生產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實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擊趕任務時,工程接近收尾時,施工條件好時,季節氣候變化時,節假日蝗時這五個環節必須抓緊教育。
(8)教育培訓形式。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貼、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通報廣播等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第3篇 z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黨團制度網-訊】
企業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第4篇 d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周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周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后,作為物料器材加工、采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匯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采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后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后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復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后,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并履行簽字手續后,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后,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后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衛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后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并報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余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后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采取分步、分項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并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采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余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筑混凝土時應采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余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周轉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轉材料進場后,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周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并負責使用后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周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周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周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周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周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范,各種周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范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于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志,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梁、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梁、陽臺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第5篇 某建筑施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一、建筑施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應包括記錄、統計、報告、調查、處理、分析改進等工作內容。
二、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建筑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上報,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由總承包企業負責上報。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1 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工程項目有關單位名稱;
2 事故的簡要經過;
3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6 事故報告單位或報告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
五、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檔案,事故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
2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年統計表;
3 生產安全事故快報表;
4 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傷殘鑒定、政府的事故處理批復資料及相關影像資料;
5 其他有關的資料
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第6篇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規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2.?合同簽訂的基本要求
(1)?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不搞違法活動。
(2)?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其簽訂合同。
(3)?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4)?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5)?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①?工程名稱和地點。
②?工程承包的性質、范圍及內容。
③?開、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價。
⑤?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⑥?業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⑦?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⑧?取費標準。
⑨?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⑩?互相協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6)?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合同簽訂的工作簽訂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對發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足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評審。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的方案。
(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務部負責起草文本,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由業務部負責辦理。按規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批準后才能簽訂。
2)勞務(專業)分包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務部必須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
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質證書、勞動隊伍資質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督。
(3)勞務(專業)分包隊伍中標后,征得業主同意,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 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縷析執行情況臺賬。
(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本、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公司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當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帳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當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索賠報告、對賬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③喪失商業信譽。
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事的確認:
①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②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4.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處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上述規定的情形的,應提出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到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
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
(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按規定的程序執行。合同變更引起的索賠,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2)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
(4)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的有權拒絕。
(5)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6)建立合同檔案,對個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7)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計人員以便按規定上報各有關部門。
(8)建筑施工企業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規定:
①個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②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行合同的審批手續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談的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行合同審批手續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④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⑤嚴格執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⑥對于聯營協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營單位的信譽、業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且執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合同與獎懲
(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給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想責任人追償損失:
①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②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③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①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騙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的。
③遺失重要證據的。
④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⑤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告和報案。
⑥未履行規定手續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⑦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
(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2)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0天內,簽約率達100%。
(3)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4)合同履約率達到80%以上。
第7篇 建筑施工企業計劃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了更好地為公司的發展方向、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提供依據,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項工作在統一的計劃下協調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級領導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各種計劃的編制、執行、檢查和考核上。
(3)?公司的計劃管理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由集團分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管理。經營部是整個公司計劃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個職能部門,都分別是各種專業計劃的歸口部門。
(4)?為保證公司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加強綜合計劃,提高其在公司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級計劃部門和歸口部門也必須根據計劃工作的要求配備專職(兼職)的計劃人員。
(5)?公司計劃必須認真進行綜合平衡,堅持“積極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6)?公司的各項計劃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部門都必須發動員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劃的實現。
2.?長遠規劃
(1)?長遠規劃是確定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的戰略計劃,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①?公司產品的發展方向。
②?公司生產的發展規模。
③?公司技術改造方向。
④?公司技術經濟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⑤?公司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⑥?職工教育培訓及文化設施建議。
⑦?職工生活福利設施的改造和提高。
⑧?能源及原材料的節約。
(2)?長遠規劃的編輯工作由分管計劃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經營部負責匯總、綜合平衡,提出總體方案和上報。各歸口部門按規劃要求負責搜集、整理資料,提出專業規劃(草案)。長遠規劃經上級主管機關及總經理批準后分年組織實施。
3.?年度綜合計劃
(1)?年度綜合計劃是公司全體職工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又是安排季度、月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按年度綜合計劃執行。
(2)?年度綜合計劃的指定采取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綜合平衡的方案進行編制,即由分管計劃工作的經理負責領導。各業務過口部門按“管什么業務,就編什么計劃”的原則,根據規定的計劃表式,負責編制各專業計劃,經營部負責擬定編制計劃的總進度。
(3)?年度綜合計劃編制的主要依據:
①?上級主管部門下達指令及指導性計劃。
②?總經理提出的年度方針目標。
③?產品訂貨合同和市場預測資料。
④?長遠發展規劃。
⑤?前期預訂完成數字及本企業歷史統計資料。
第8篇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12]1號)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鼓勵員工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高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和監督意識,預防和避免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各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舉報。
第四條?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舉報登記、處理、答復、統計和報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隱患報告
第五條?崗位員工應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向隱患所在基層單位(班組或部門)逐級報告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緊急事故隱患應同時報告企業安全管理部門。
第六條?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第七條?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隱患地點﹑內容﹑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
第八條?基層單位收到事故隱患報告后,必須立即進行整改或在24小時內做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第九條?基層單位應及時受理、核實并消除員工所報告的事故隱患。
基層單位對無法整改的隱患,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或上級報告,確保隱患得到及時、徹底的整改。
第十條?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拒不受理員工事故隱患報告,或超出合理時間拖延事故隱患整改時,發現事故隱患的員工應向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章? 舉報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條?任何員工均有權對非本崗位負責的安全隱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進行舉報。
第十二條?成員企業應設立事故隱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建立健全舉報管理網絡,并將企業受理舉報的方式對外公布。
公布xxx公司辦公地點為xxx辦公室、公開舉報電話xxxxxx。
第十三條?舉報人可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面談和舉報箱等方式舉報事故隱患。鼓勵舉報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訊方式,以備查詢和回復意見。對不愿公開自己姓名、單位和地址的舉報人,尊重其意愿。
對舉報人借舉報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安監部主要職責
(一)?督促成員企業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并監督其執行;
(二)?負責查處上級交辦或股份公司受理的舉報事項,并按規定回復舉報人。
第十五條?成員企業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查處本企業受理的和xxx公司交辦的舉報事項,并按規定回復舉報人;
(二)?負責本企業舉報受理獎勵的發放;
(三)?按月統計事故隱患舉報情況,并向xxx公司報告。
第十六條?成員企業應安排專人負責受理舉報工作。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做到熱情和藹,耐心細致,正確疏導,認真負責。
第十七條?受理舉報應當及時記錄、編號,按照相關規定填寫《舉報登記表》。
受理面談舉報,應當將舉報情況寫成筆錄,向舉報人宣讀或者交舉報人閱讀,經確認無誤后,由舉報人簽名。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
受理書面和電子郵件舉報,應及時拆閱或下載,并認真做好登記。
第十八條?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接受舉報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x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規范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9篇 淺談建筑施工企業危險源控制制度
安全與不安全是相對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為平靜、正常、沒有事故,那么,發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與安全生產也就是相對的事件了。這里所說的事故指發生在生產過程中,違背人們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體到生產活動中,事故總是要構成人體傷害或造成財產損失的。雖然,人們并不希望發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卻總是在人們對危險源控制不力,危險趨勢不可遏制后而突然發生。
從事施工生產活動,隨時隨地都會遇到、接觸、克服多方面的危險源。一旦對危險源失控,必將導致事故。探求事故成因,人、物和環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從對人和管理兩方面去探討事故,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都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這些都是構成危險源的重要因素。
如果對施工企業及現場建立和保持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包括涉及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以及生產設施。識別和確定危險源的存在、性質及評價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并確定是否可容許。從而采取與危險源風險適應的有效控制措施,就一定能夠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什么是危險源呢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是這么定義的: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通俗的來說,危險源就是過去、現在和將來在管理過程及作業區域內存在的安全隱患。
下面就危險源控制程序的編制及實際運用暢述如下:
一、建立文件化的《危險源控制程序》,該程序的基本內容如下:
1 目的
建立和保持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包括涉及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以及生產設施。識別和確定危險源的存在、性質及評價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并確定是否可容許。從而采取與危險源風險適應的有效控制措施,以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
2 范圍
本程序規定了公司的業務活動范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方法和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
3 職責
3.1 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本部門、本項目部生產、活動及場所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
3.2 安全部門負責監督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并進行審核。 3.3 管理者代表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批準。
4 工作程序
4.1 危險源辨識方法
4.1.1 詢問、交談:與生產現場的管理、施工人員和技術人員交流討論、獲取危險源資料。
4.1.2 現場觀察:到施工現場觀察各類設施、場地,分析操作行為、安全管理狀況等,獲取危險源資料。
4.1.3 事故樹分析法:可針對各類事故進行分析,并按事故樹分析要求展開和繪圖,獲取危險源資料。
4.1.4 安全檢查表法:采用預先設計好的安全檢查表或制度與規程,到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記錄和分析,并據此獲取危險源資料。
4.1.5 針對不同目的和應用范圍,還可以采取施工流程分析法、查詢分析事故法等方法辨識危險源。
4.2 危險源類別及其作用
4.2.1 危險源類別
危險源就是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一般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危險源指可能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
第二類危險源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4.2.2 一起事故發生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發生事故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它們分別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可能性大小,兩類危險源共同決定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4.2.3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的特點,重點從項目施工全過程、輔助業務部門以及施工作業環境等方面進行危險源的辨識。
4.3 危險源辨識的步驟及方法
4.3.1業務活動分類
各部門及項目部按照本部門、本項目部的工作職責確定本部門、本項目部的業務活動類別與范圍,填寫《業務活動分類表》,在進行業務活動分類時,重點考慮以下方面:
a) 部門管轄的地理范圍;
b) 計劃性的工作,主要為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c) 被動性的工作,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d)生產作業的過程;
e) 特殊工種的作業;
f) 臨時的工作,如消防演習、防臺防汛等。
4.3.2 危險源的分類
按照gb/13861-19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的要求,將危險源分為以下類別:
物理性危害、危險因素:
a)設備設施的缺陷
b)防護缺陷
c) 電危害
d)噪音危害
e)振動危害
f)電磁輻射
g)運動物危害
h)明火
i)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j) 造成凍傷的底溫物質
k) 粉塵與氣溶膠
l) 作業環境不良
m) 信號缺陷
n) 標志缺陷
o) 其他
b、化學性危害、危險因素
a)易燃易爆性物質
b)自然性物質
c)有毒物質
d)腐蝕性物質
e)其他
c、生物性危害、危險因素
a)治病微生物
b)傳染病媒介
c)致害性動物
d)致害性植物
d、心理性、生理性危害、危險因素
a)負荷超限,包括:體力、聽力、視力等
b)健康狀況異常
c)心理異常,包括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
d)辨識功能缺陷:感覺延遲、辨識缺陷
e)其他
e、行為性危害、危險因素
a)指揮失誤,包括違章指揮、指揮失誤
b)操作失誤,包括誤動作、違章作業
c)監護失誤
f、其他
4.3.3危險源識別時需要考慮的方面:
a)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
b)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
c)風險的多種類型;
d)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e)相關方的觀點;
f)過去管理體系審核的不符合項;
g) 出現的虛驚、緊急或災難事件。
4.4 風險評價的方法
4.4.1 評價員工在某種具有潛在的危險的環境中作業的危險性的方法, 采取“打分”的辦法指定各主要因素的分數,然后根據總的危險分數來評價其危險性。危險性即用下式表示:
危險性 = lec
l-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可能性
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率
c-危險嚴重度
三個主要因素的評分方法如下表:
表一: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可能性分數(l)
分數值
分數
事故或危險情況發生可能性
10
連續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幾次出現在潛在危險環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表三:可能結果的分數值(c)
分數值
可能結果
100 *
災 難 許多人死亡
40
非常嚴重 數 人 死 亡
15
嚴 重 重殘或死亡,嚴重職業病或死亡
7
重 大 暫時性重傷或輕殘或造成一般職業病
3
一 般 輕微的可恢復的傷害或輕微疾病癥狀
1
引人注目 不利基本的衛生健康
4.4.2 將收集的信息按上述標準進行評分,將所得分數填入職業安全衛生 風險評價表中,并計算三個指標的連乘積,得出危險性。并按表四所列的 分值確定風險程度。
表四:危險分數值
分 數 值
危 險 程 度
>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160 - 320
高度危險, 需要立即整改 (此段可以設置為重大危險源控制等級)
70 - 160
顯著危險, 需要整改
20 -70
可能危險, 需要注意
< 20
稍有危險, 可被接受
4.4.3 由管理者代表及相關部門人員,根據風險程度分級確定出重大安全衛生風險,制定出重大風險匯總表,并以此作為確定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和指標的主要依據。
4.5 危險源的初始辨識和風險評價
4.5.1 各部門及項目部依據4.1~4.3的要求對本部門的人員活動、常規或非常規的工作、作業場所內的各類設施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全面識別和風險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交安全部門審核。
4.5.2 安全部門審核匯總各部門及項目部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列出“重大危險源清單”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5.3 審批后的“重大危險源清單”作為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依據。
4.6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執行
4.6.1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前應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特別對大中型設備的拆安裝,起重吊裝,外架的搭拆,施工用電,大型模板的拆安裝,卸料平臺拆安裝,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拆安裝),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4.6.2 每年10月各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涉及的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4.6.3安全部門根據各部門、各項目部填寫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進行整理,編制公司年度的“重大危險源清單”。
4.6.4各部門及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應制定管理措施、填寫“風險控制計劃表”,報安全部門審核。
4.6.5“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重大危險源清單”必須報管理者代表批準。
5 相關/支持性文件(略)
6 記錄表單
6.1《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部門管轄或覆蓋的地理位置:
計劃性的工作:
被動性的工作:
生產或作業過程:
特殊的工種或作業:
不經常的任務:
6.2職業安全衛生風險辨識及評價表
項目
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防護缺陷
電危害
噪音危害
振動危害
電磁輻射
運動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
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粉塵與氣溶膠
作業環境不良
信號缺陷
標志缺陷
其他
易燃易爆性物質
自燃性物質
有毒物質
腐蝕性物質
其他
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傳染病媒介物
致害動物
致害植物
心里生理性危害因素
負荷極限:體力、聽力、視力超過極限
健康狀況異常
心理異常
辨識功能異常
其他
行為性危害因素
指揮失誤
操作失誤
監護失誤
其他
其他
6.2重大危險源清單
序號
危險源
危險等級
涉及部門
現有控制措施
備注
6.3風險控制計劃表
1.管理方案名稱:
2.涉及部門:
3.活動內容:
項目
負責部門
1
1
4.實施進度
1
1
5.驗證情況
項目
完成情況
驗證人
二、危險源識別、評價、控制實例
建筑施工企業的危險源識別一般從依據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作業過程(業務活動分類)來進行分類識別,建筑施工企業主要作業過程一般分為:鋼筋工程、防雷接地安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建筑電器、給排水工程、混凝土工程、砌體、門窗工程、摸灰工程、模板工程、施工電梯、塔吊、土方工程、裝飾工程、后勤管理、設備管理、倉庫管理、機關單位作業。下面就鋼筋作業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控制方法舉例如下:
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鋼筋拉伸設備維修保養不到位,卷揚機鋼絲繩斷絲或磨損超過標準未更換
1
1
3
3
由機電人員對該機械傳動部位進行打油保養,鋼絲繩斷絲達到報費標準及時更換,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鋼筋切斷機外殼脫落,松動
1
2
7
14
由機電人員進行維修加固
鋼筋切斷機刀口有兩處破損
3
1
7
21
由機電人員更換,更換后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對焊機作業時,沒有配備滅火器材
3
6
3
54
將對焊機周圍的易燃物品遠離,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干粉或泡沫滅火器
鋼筋機具沒有重復接地
1
1
15
15
由機電人員按照jgj46-88標準要求增加
防護缺陷
對焊機作業人員作業時未設防火擋板,火星亂濺,作業人員沒有佩帶防護面罩
3
6
3
54
由項目安全員監督對焊作業人員加設防火擋板并給作業人員配發防護用品
對焊機作業人員作業時未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1
2
15
30
按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防護用品規定進行發放,并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
鋼筋拉直機周圍沒有防護欄桿,沒有警告標識
1
3
3
9
在作業場所搭設1-1.2的防護欄桿并懸掛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電危害
設備外殼沒有保護接零(接地)
0.5
6
15
45
由機電人員按照jgj46-88標準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4ω
對焊機沒有設置漏電保護器
0.5
6
15
45
按照jgj46-88標準增設漏電保護器,安裝完后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具開關箱沒有拉閘上鎖,作業或維修中他人可能進行操作
0.5
6
15
45
依據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對相關人員處罰并組織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力度
電渣壓力焊機無專用開關箱,工人操作地點與電源開關處較遠,有問題時難于及時切斷電源
1
3
15
45
由器材部采購符合jgj46-88標準要求的電箱。由機電人員安裝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平板車轉運鋼筋裝車不不合理時,鋼筋散落容易砸傷工人
1
2
7
14
對工人加強安全教育增加自我防范意識,運輸鋼筋時捆綁牢固后,方可運輸。
塔吊運鋼筋時,鋼筋不分類混合吊裝,容易散落傷人
0.
5 1
15
7.5
將鋼筋分類吊運,較短的鋼筋吊運時采用筐吊運。
無塔吊時,垂直傳遞鋼筋,容易墜落傷人
3
2
7
42
人工傳運鋼筋時由專人統一指揮并給作業人員配備防護用品
明火
鋼筋焊接時無動火申請,私自焊接,且無人監護
1
3
3
9
按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辦理動火申批手續
焊接中焊條頭隨意亂扔,容易引發火災
1
3
3
9
對操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焊接前應將周圍易燃物清理。
對焊機距離木工房、宿舍過近,容易引發火災
0.5
1
15
7.5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可燃的場所增設消防設備或將對焊機位置遷移。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電焊、氣焊作業過程的高溫材料容易傷人
1
6
3
18
按有關標準配發防護用品,并加強安全教育
粉塵與氣溶膠
焊接過程產生的煙氣對人體的傷害
6
3
1
18
給操作人員配發口罩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體檢
作業環境不良
鋼筋機臺周邊鋼筋頭沒有清理干凈,容易扎傷人
0.2
6
3
3.6
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將鋼筋頭及時清理搬運
機具安置不合理,操作空間狹小,加工長件時容易受到傷害
1
3
3
9
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及現場的實際情況,擴大鋼筋制作的場地
綁扎4m以上的柱筋時,沒有設置平臺,攀登鋼筋骨架進行作業,發生墜落事故
3
3
3
27
綁扎2m以上的柱梁鋼筋時,必須增設操作平臺。
對焊機棚搭設沒有使用防火材料
0.5
6
3
9
使用防火材料,并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電渣壓力焊焊接柱筋時,樓板養護水較多,易發生觸電事故
1
3
15
45
在積水多的地方增設干燥的木板,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標志缺陷
鋼筋機具處沒有設置安全標志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設
安全操作規程牌掛設位置不當,難以看到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掛設
對焊機棚沒有防火標志牌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掛設
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質
對焊機作業現場10m范圍內違章存放有氧氣、乙炔瓶
1
0.5
40
20
項目部按照規定增設氧氣、乙炔瓶的存放場所
[結束語]
本文從依據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結合建筑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暢述了危險源控制的必要性和建立危險源控制的實施程序的具體方法。以期對建筑施工企業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推進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等方面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
有不足之處敬請同行予以批評指正或共同探討。
第10篇 h建筑施工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們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執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施工組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節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定、制度、規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驗收規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協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11)負責技術革新、環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為使新進公司職工更好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特制定本制度。
1、一級(公司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本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及有害氣體防護常識。
(4)職業安全衛生有關知識。
(5)本公司和同類型企業的典型事故培訓。
2、二級(項目部級)安全教育
(1)本單位概況,施工生產或工作特點,主要設施、設備的危險源泉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2)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3、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工作者
(1)本崗位(工種)的施工生產程序及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安全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及報告方法。
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公司安全部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本工種所享受的勞動待遇。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呀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崗位的領導負責。
三、安全會議制度
(1)公司安全例會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經理、有關科室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及其職能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參加,總結一季的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對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點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一年來安全生產上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務。
(3)項目部每月召開安全例會,由其安全部門(崗位)主持,安全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崗位)負責人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參加,便會內容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文件、信息對上月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存在問題,對當月安全工作重點進行布置,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推廣施工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以施工中發生的事故教育班組干部和施工人員,從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門做好會議記錄。
(4)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講話,預想當膠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組安全情況,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務、交施工環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職工的思想及身體情況)。
(5)項目部必須開展以項目體、職能崗位、班組為單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動,每次時間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6)班前安全講話和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防止走過場。
(7)工人必須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活動,各級領導及科室有關人員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及時了解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12篇 s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發證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準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了證書變更手續??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定檢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應當按規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定辦理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停業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