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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28 07:01:22 查看人數:66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第1篇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具體職責

      在分段監管的體制下,食品安全由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監管,并承擔責任。

      一、衛生行政部門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衛生行政部門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包括以下六項內容:

      (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其職責包括:一是進行常規的監測,具體是: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組織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二是進行非常規的監測。在接到其他有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對信息進行核實,經核實后及時調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二)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負責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包括日常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依申請進行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1.日常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這一工作貫穿于從田地到餐桌的整個監管過程。

      為了確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專業性和科學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技術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紤]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已經對農產品的安全性評估作出了規定,為了做好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銜接,食品安全法規定:對農藥、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的安全性評估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參加。

      2.依申請進行的安全性評估。除了日常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外,還負責對一些單位或者個人的特定行為進行安全性評估,以保證食品安全。具體包括:

      (1)對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的活動進行安全性評估。

      (2)對進口的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和首次進口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進行安全性評估。

      (三)負責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

      明確規定了食品安全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公布,其他部門不得再制定針對食品的任何強制性標準。應當遵守如下規定:

      1、成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衛生部門應當成立由有關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標準審評委員會對食品安全標準進行審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專家,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代表組成。

      2、對現行的有關規定進行整合。目前我國已經出臺了包括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等在內的各種食品標準。食品安全法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那就是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統一發布,供公眾免費查閱。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發布,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向衛生部門提供國家標準,即GB的號段,供衛生部門進行編號后發布。

      4、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對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修訂。一旦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對照檢查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認為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制定、修訂。

      5、食品安全標準中有關食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限量的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的要求,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制定。

      6、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7、關于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制定、發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過程中,應當參照執行上述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

      (四)負責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國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公布包括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國務院確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其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不得發布。同時,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獲知上述這四類重要的信息后,應當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報告。

      (五)負責制定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

      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六)負責牽頭處理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法明確由衛生部門來牽頭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具體職責是:

      1.及時報告。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h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進行上報,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

      2.及時采取處置措施??h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及時會同有關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

      (1)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對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救治。

      (2)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予以召回、停止經營并銷毀。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4)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3.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組織進行事故責任調查。

      二、農業行政部門

      農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的監管。農業行政部門主要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對食用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但同時也要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包括:

      (一)縣級以上農業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藥、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二)在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三)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四)與衛生行政部門一起制定食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

      (五)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六)根據職責公布食用農產品的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七)與衛生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相互通報獲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質量監督部門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質量監督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其職責主要包括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進行監管、對食品進出口進行監管、對食品檢驗機構進行資質認定管理等,包括:

      (一)負責食品生產許可的頒發

      縣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應當依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要求,對擬從事食品生產的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包括:一是是否具有與擬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是是否具有與擬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三是是否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是是否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除了進行書面審查外,必要時應當對申請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決定準予許可;對不符合四項條件中的任何一項條件的,決定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二)負責對食品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對于已經獲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質量監督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人生產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不得實施免檢。在檢查中需要對食品進行抽樣檢驗的,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送食品檢驗機構檢驗。進行抽樣檢驗,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

      2.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

      4.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的場所。

      5.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記錄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者簽字后歸檔。

      6.建立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記錄,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7.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8.依據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

      9.獲知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應當向上級主管

      部門報告,由上級主管部門立即報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0.向衛生行政、農業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相互通報獲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關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管理,食品安全法按照現行的管理模式,規定食品生產者生產在本鄉鎮銷售的食品,不需要獲得食品生產的許可。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

      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

      (三)負責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施許可和監管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條件、程序,依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規定,質量監督部門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主管部門,負責頒發許可并進行監管。

      (四)負責對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監管

      食品相關產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質量監督部門對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確保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符合有關食品相關產品中的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五)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如果發生在生產環節,質量監督部門有責任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六)對食品檢驗機構進行資質認定管理

      為了加強對食品檢驗機構的管理,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認證認可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按照國務院制定的《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證認可機構對食品檢驗機構進行資質認定,取得資質的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

      (七)負責對違法行為的處罰

      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者、有關食品檢驗機構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依照食品安全法“法律責任”一章的規定進行處罰。

      四、出入境檢驗部門

      (一)對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按照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檢驗。

      (二)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

      (三)負責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備案,以及向我國境內出El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的注冊,并定期公布已經備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名單。

      (四)對出口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檢;

      (五)負責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的備案。

      (六)負責收集、匯總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機構和企業。

      (七)應當建立進出口食品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信譽記錄,并予以公布。

      (八)對有不良記錄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檢疫機構應當加強對其進口、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在食品安全分段監管的體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食品流通環節進行監管。具體職責包括:

      (一)負責頒發食品流通許可

      對申請從事食品流通,包括銷售、儲存、運輸等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條件進行許可。

      (二)負責對銷售食品的食品攤販進行監管

      對銷售食品的經營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制定。

      (三)負責對食品流通活動進行日常的監督管理

      對于已經獲得食品流通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入食品流通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不得實施免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需要對食品進行抽樣檢驗的,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送食品檢驗機構檢驗,或者采用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檢驗。進行抽樣檢驗,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但不能以快速檢測的結果作為對食品經營者進行處罰的依據。

      2.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查封違法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場所。

      5.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記錄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食品流通經營者簽字后歸檔。

      6.建立食品流通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記錄,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流通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7.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8.依據職責公布對食品流通環節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的信息。

      9.獲知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由上級主管部門立即報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0.向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相互通報獲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如果發生在流通環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責任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五)負責對違法行為的處罰

      對食品流通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推薦食品的違法行為,依照食品安全法“法律責任”一章的規定進行處罰。對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餐飲服務環節進行監管。餐飲服務,是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服務性勞動等手段,向消費者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及設施的食品加工、銷售和消費服務活動。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包括賓館、飯店、餐館、食堂、食品攤販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上述這些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負責頒發餐飲服務許可

      對申請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條件進行許可。

      (二)負責對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進行監管

      由于食品安全法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制定食品攤販的具體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和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法規的規定,對食品攤販進行管理。

      (三)負責對餐飲服務活動進行日常的監督管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日常監督管理,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人餐飲服務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對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不得實施免檢。

      2.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查封違法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的場所。

      5.進行日常的監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監督檢查記錄經監督檢查人員和餐飲服務經營者簽字后歸檔。

      6.建立餐飲服務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根據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記錄,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7.接到咨詢、投訴、舉報,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受理,并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8.依據職責公布對餐飲服務活動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的信息。

      9.獲知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由上級主管部門立即報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0.向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相互通報獲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如果發生在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

      (五)負責對聲稱保健食品進行監管

      (六)負責對違法行為的處罰

      對餐飲服務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依照食品安全法“法律責任”一章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2篇 超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

      第一節 制度建設

      超市從事食品經營行為,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憑《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相關標準開展經營活動。各類超市要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協議準入制度、市場主辦者責任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運輸、貯存及銷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經營者報告備案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制度等十項自律制度。

      第二節 責任體系

      食品藥品監管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超市食品經營活動履行監管職責。鎮監管站每月對超市巡查不少于一次,縣局監管股、室、對每季度對超市巡查不少于一次。

      超市要建立以下責任體系:

      (一) 超市經理(店長)為超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其職責如下:

      (1) 建立健全超市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 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進銷或記錄管理;

      (3) 做好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4) 做好經營場所制售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5) 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6) 做好現場加工制作食品質量和添加劑使用管理;

      (7) 做好食品添加劑貯存、專柜銷售管理;

      (8) 做好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和處理管理;

      (9) 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

      (二) 超市食品質量管理員為超市食品安全具體負責人,其職責如下:

      (1) 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監督,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2) 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電子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3) 嚴把食品質量關,嚴禁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生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進入超市。

      (4) 嚴禁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進入超市。

      (5) 監督和指導相關柜組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

      (三) 柜組(課)負責人為超市食品安全直接負責人,其職責如下:

      (1) 定期檢查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食品標識,過期食品及時下架。

      (2) 準確適用食品標價簽,真實標注食品信息。

      (3) 發現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及時下架并做好記錄。

      第三節 食品倉儲管理

      超市應設立相對獨立的食品庫房,有相應的冷藏、冷凍設施,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盒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散裝食品入庫前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壁地存放(地10厘米、墻10厘米)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者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超市應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第四節 不合格食品處置

      不合格食品及時下架。超市要定期針對消費者的投訴、新聞媒體對不合格食品的曝光等,及時開展食品經營情況自查,發現問題立即下架處理,并將自檢結果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動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部門對食品進貨驗收情況的指導和檢查。

      (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原則及范圍。退市原則。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抽檢為不合格或質量監督部門分布的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隱患的食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令不得銷售的食品,應及時退市。其范圍包括:定型包裝食品外包裝上無廠名、廠址、中文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配料表、標準代號的;沒有qs認證標識的;假冒偽劣、有毒、有害、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有效期)的;畜禽類產品無檢驗、檢疫、衛生合格證明的。

      (二)不合格食品退市要求

      1.超市為不合格食品退市主體,同時,應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薄,記載退市食品的供貨商、食品品名、批次、日期、不合格食品的檢驗結果,并針對不合格食品經銷情況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經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抽檢為不合格或給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的食品,應第一時間下架退市。

      3.退市的食品,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由供貨商或生產廠家召回的,要做好交接記錄;由供貨商協議銷毀的,要索取其銷毀的圖片文字材料,做好記錄;由超市自行銷毀的;要有兩人以上在場并簽字,且在超市質量管理員監督下, 進行自行銷毀,并做好記錄,銷毀過程應當錄像,視頻資料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30天。

      第五節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

      超市應當根據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度本超市的預案實施細則,并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按照職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細則要詳細、具體、合理,做到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協同配合,迅速按職責開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應急查處和救援工作順利開展。超市日常經營中出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情況,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食品監督管理、農業、衛生等相關部門報告,并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一) 調查食品安全突出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

      (二) 收集相關證據;

      (三) 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提取樣品送檢;

      (四)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

      (五) 做好食品突發事件中同規格‘同型號、同批次可疑食品的排查工作;

      (六) 對可疑食品按有關上級的指令在4小時內做好撤柜、下架工作;

      (七) 協助公安、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維持好現場持續

      (八)超市要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提供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資料和樣品。

      第六節 公眾監督

      超市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標準,將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以及所經營食品的相關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具體應做好以下十項公示:

      (一) 超市食品安全專管人員及職責,在超市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眾咨詢、舉報、監督。

      (二) 在超市的醒目位置,設立制度公開上墻區域,將五大體系和十項自律制度上墻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 定型包裝食品的外包裝上應該有《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所要求的明示,清晰標注商品的相關信息。

      (四) 散裝食品標簽應該標注商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同時要公示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即qs認證,嚴禁更改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

      (五) 現場制售的食品標簽應該標注商品的名稱、加工者、加工日期保質期、添加劑使用情況、配料等,同時在柜臺醒目位置按制售食品大類,對所制售食品的添加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使用的添加劑名稱、添加劑作用、添加劑的國家標準、添加劑來源、其他配料等。

      (六) 進入超市制售的畜、禽等肉類,要在柜臺的顯著位置公示當日“三章兩證”(定點屠宰專用章、肉品檢疫合格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肉品品質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的相關信息,即:檢疫合格證明,豬、牛、羊胴體應當加蓋有檢疫合格蓋,并將公示過的檢疫驗證明粘貼在“畜、禽類檢疫檢驗證明臺賬”,供執法機關備案。

      (七) 進入超市經營的大米、食用油、醬油、醋等國家強制實施qs標識的食品均應在其攤位或專柜設置明顯標志,向消費者進行明示。

      (八) 無認證書、無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蔬菜、水果,每日必須抽檢其農藥殘留情況,在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九) 在超市的醒目位置設置超市索證索票信息查詢臺,將相關的資料打印整理成冊,接受監督部門檢查,便于消費者對購買商品的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十) 按照相關法規及制度,在超市醒目位置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確保消費者明明白白購買,安安全全消費。

      (十一) 設置食品安全知識息宣傳欄,定期公示國家食品安全的相關標準和要求。

      第七節 規范化建設

      按照規范化管理的要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努力達到“十統一”:

      (一) 證照懸掛統一。超市要將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等經營所需的相關證、照,懸掛在超市服務臺的正面上方,做到醒目、莊重、美觀。

      (二) 食品安全監管警示牌統一。在超市顯著位置公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其職責,明確轄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姓名、照片、職責,對外公示此單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級及巡查結果。

      (三) 投訴舉報牌統一。在超市顯著位置公示投訴舉報電話,明確轄區負責投訴舉報接處人員姓名、照片、職責等,具體包括轄區主管網格責任人、超市投訴接處管理人員。

      (四) 上墻制度牌匾統一。超市應選擇醒目的位置將十項自律制度上墻公開,制度內容、格式、版面、顏色要按照統一的標準制作,懸掛。

      (五) 添加劑使用公示牌統一。現場制售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要按照食品名稱、使用的添加劑名稱(添加劑化學名稱、復合添加劑產品名稱或者其他添加物或新品種添加劑名稱)、添加劑作用(gb2760規定的用量標準)、添加劑來源和其他配料等內容在柜臺心目位置公示,公示牌的格式、版面、顏色要統一、規范。

      (六) 現場制售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統一使用“票證通”票據?,F場制售添加劑進貨、使用臺賬統一。

      (七) 畜禽等肉類檢疫檢驗證明公示牌統一。進入超市銷售單的畜、禽等肉類食品,要有“三章兩證”的相關信息,即:“定點屠宰印章”、“肉品品質檢疫合格證明,并在柜臺的顯著位置公示當前批次兩個“證明”。公示牌格式要求統一。

      (八) 畜禽等肉類進貨記錄、檢疫檢驗證明粘貼臺賬統一。對每日購進的畜禽等肉類品名、數量、進貨單位詳細記載,并與次日將公示過的畜禽等檢疫證明粘貼在“畜、禽進貨記錄及檢疫檢驗證明臺賬”的粘貼處,備查。臺賬格式要統一。

      (九) 散裝食品、現場制售食品標簽統一。散裝食品標簽應該標注商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同時要公示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即qs認證,嚴禁更改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

      現場制售的食品標簽應該標注商品的名稱、加工者、加工日期、保質期、添加劑使用情況、配料等,同時在柜臺醒目位置按制售食品種類,對每種食品的添加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食品名稱、使用的添加劑名稱、添加劑作用、添加劑的國家標準、添加劑來源、其他配料。

      (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巡查監管臺賬統一。

      通過以上規范化要求的落實,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實現:

      1.人員到位。超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專人負責,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

      2.培訓規范。食品安全人員定期參加上級和相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對食品安全知識有全面掌握和了解,并定期組織對單位和企業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40小時。

      3.責任到位。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職責,層層落實責任,全面實行責任追究,確保食品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

      4.宣傳到位。超市要選擇合適的位置,設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區,向消費者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和日常生活中的應知應會。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一些專項整治活動,定期更換宣傳內容,便于消費者及時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方面形勢和動態,廣泛做好宣傳。

      5.監管規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超市管理機構、柜組按照職責劃分,各行其責,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到位。

      6.添加劑使用管理到位。食品添加劑采購嚴格按規定執行索證和驗收制度,使用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并做好使用記錄。

      7.食品質量檢測到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要充分利用快速檢測設備,定期對超市食品進行抽檢;有條件的超市要設立檢測室,對所經營的食品定期進行自檢;每日要對蔬菜、水果類的農藥殘留度進行自檢,確保食品質量符合標準。

      8.社會監督到位。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揭露和曝光不法行為,宣傳和保護守信用企業,營造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9.投訴接處到位。對于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投訴,轄區監管站要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快速反應、服務于民”,超市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并要做好相關記錄

      10.應急處置規范。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之后,超市相關管理機構要通過啟動緊急處置預案,掌控局勢,報告、組織、指導、協調、督辦、處置好相關事宜,避免影響社會穩定,造成更大的危害。

      第3篇 食品衛生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學校食堂和商業街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的食堂安全負有指導、檢查、管理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學校食堂經營行為,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以下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一、從業人員健康及個人衛生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辦法,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明,定期組織從業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暫行辦法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暫行辦法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辦法,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辦法。

      9、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10、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1、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2、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電子記錄。

      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從固定供應基地或供應商采購的,應當留存每筆供應清單,前款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

      13、按照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4、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15、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四、食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

      1、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辦法。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五、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的物品。

      2、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3、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須取得省級技術監督部門發放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6、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購買、儲存、使用亞硝酸鹽。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點、糕點、肉類加工。

      7、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8、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采購、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要嚴格執行“五專”辦法,即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存放食品添加劑的柜子要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六、粗加工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侵入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6、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七、烹調加工管理暫行辦法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5、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6、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7、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暫行辦法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九、餐廳衛生管理暫行辦法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蚩梢勺冑|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十、食品留樣暫行辦法

      1、集體食堂、提供或配送集體用餐的單位、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50人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應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求上鎖。

      第4篇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

      二、負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對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癥的從業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五、負責督促落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食品采購與進貨臺賬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臺賬。

      六、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堂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和信息。

      七、負責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封存食品及原料、工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八、做好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1、督促檢查糧、油、配料等食品的質量和進貨渠道情況,保證進貨渠道正規、合法,保證質量安全。

      2、檢查每天購進的蔬菜、肉類等食品和原料的質量,發現腐敗變質的不得烹飪加工。

      3、檢查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食品加工、食品、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等。

      4、檢查冰箱、冰柜、消毒柜、滅蠅燈等設備完好,并保持正常運行。

      第5篇 流通環節食品經營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范本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 )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 )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 )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 )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 )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9、本公司保證遵守《中華人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6篇 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

      篇一: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

      一、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二、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三、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檢查餐飲服務環節中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六、對本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七、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八、所在餐飲服務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時,協助單位及時報告衛生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九、協助所在餐飲服務單位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

      十、與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篇二: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職責

      (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二)餐飲服務單位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三)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四)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五)餐飲服務單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七)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垃圾處理管理;

      (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篇三: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

      1、在上級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及學校食堂衛生管理細則有關規章制度。

      2、對購回食品把好質量檢查關,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不準入庫。

      3、對食品加工過程進行衛生檢查監督或檢驗,對違反食品衛生法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習慣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即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4、定期對炊事班全體同志作食品衛生知識宣傳講解,每學期對次事班衛生知識的考試或考核一次。

      5、認真聽取師生員工對食品工作的建議和意見,達到改進工作的目的,提高食品衛生服務質量。

      6、指導食堂做好滅蠅、防蠅、防鼠、滅鼠、殺蟲等工作。

      7、組織炊事班人員進行一年一次的健康體檢,堅持新工人必須先體檢合格,持證才能上崗的制度。

      8、參與每兩周一次對食堂各崗位進行清潔衛生檢查評比工作,并做好記錄。

      9、把好食堂各崗位的衛生關,嚴格執行各項衛生制度。

      10、服從學校臨時性的工作安排。

      篇四: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

      1.組織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并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規范的行為及時糾正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收回、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并記錄銷毀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5.對食堂提供的集體用餐供應的食品做好留樣工作,并進行經常性檢查。

      6.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簽與貨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進一步檢驗確證。

      7.建立食品衛生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發現生產加工過程中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的問題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并提出改進措施、實施時間和完成時限等意見。

      9.對食品及餐用具的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10.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者調離相關崗位。

      11.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并協助調查處理。

      12.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努力增強她們的責任意識及衛生意識,提高崗位技能。

      篇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

      (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衛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六)建立食品衛生管理檔案;

      (七)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八)與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7篇 食品安全法管理規定

      食品安全法管理規定(摘錄賠償部分)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

      第九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天興蜂蜜專賣店商品退換規定》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樹立廣場良好的信譽,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天興蜂蜜專賣店商品退換規定》摘要如下:

      一、服務原則

      1、真誠面對顧客,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樹立品牌。

      2、真心為顧客著想,顧客的事是我們最大的事。

      3、真實標價,不搞虛假、反對欺詐、明碼實價。

      4、真情對待顧客,不煩不燥,不推諉,相信顧客。

      二、投訴程序

      1、看憑證:首先請消費者出示購物憑證,查看憑證是否符合退換范圍。無憑證者概不受理。

      2、做登記:詳細記載投訴對象、購物日期、投訴者姓名等。投訴者要求(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作調查:根據投訴者投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

      三、投訴分類處理

      1、無質量問題的商品:

      原則下:根據消法規定,食品無質量問題不予進行退換貨

      食品類商品屬下列原因無條件退換:

      A、商品售出時超過保質期。

      B、生產日期涂改。

      C、商品變質或有異物、霉變、生蟲等。

      D、其他被《食品衛生法》界定為有質量問題的。

      一般情況:商品售出7天內如顧客不滿意,只要商品原質原樣,不影響第二次出售,可憑購物憑證進行免費退換,但一般情況下均以換貨為主

      2、有質量問題的商品:

      (1)按國家《消法》規定執行,無條件退貨;

      (2)如顧客要求賠償,可直接由公司客服部與顧客協調解決處理方案

      3、無質量問題不予退換的商品

      (1)已售出的食品;

      (2)已開封的食品;

      4、無購物憑證,因使用或保存不當而變質的,均可推薦到客服部進行統一處理。

      對于具體規定,可向公司客服部咨詢。

      02423863281

      客服經理:02462537845

      附:省市有關部門咨詢電話

      沈陽市消費者協會:12315

      《天興蜂蜜專賣店退換規則》

      1.貫徹落實公司的“不滿意就退換”、“首問負責制”、“快速退換,延誤補償”、“無障礙服務”。

      2.為杜絕賣場中存在的拖延顧客投訴情況,門店推出“五分鐘負責制”、“層層負責制”,要求各賣場在處理顧客投訴過程中,無論當事人能否在職權范圍內解決,都必須在五分鐘以內給顧客答復。如果當事人的解決方案不能讓顧客滿意,則必須在五分鐘以內將顧客引領到下一管理層解決顧客問題,實行層層負責制。

      3.在各專賣店設立顧客投訴意見本,其內容包括:顧客姓名、聯系方式、投訴內容、處理意見、處理結果、當事人及跟蹤回訪等。

      《天興蜂蜜專賣店退換規則》

      1、商品退換規定:

      無質量問題的商品:

      原則下:根據消法規定,食品無質量問題不予進行退換貨

      一般情況:商品售出7天內如顧客不滿意,只要商品原質原樣,不影響第二次出售,可憑購物憑證進行免費退換,但一般情況下均以換貨為主

      2、商品售出15天后,在保修期

      C、依法經有關職能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產品,消費者要求更換或退貨的;若屬假冒商品,應依照〈消法〉第49條予以賠償。

      3、下列商品不屬于“三包”范圍:

      A、無購物憑證的。

      B、因消費者使用或保管不當而損壞的(營業員未提示或無產品說明書提示的除外)。

      C、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D、“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涂改“三包”憑證。

      E、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地震、火災、戰爭等)。

      A、化妝品類商品無質量問題不予退換貨,如使用過敏,憑醫院診斷證明及實際目測可予以退換貨。

      B、穿著類商品無質量問題因興趣轉移等原因要求退換貨的參照第1條執行,出現質量問題,影響穿著的,7日內免費退換,15日以內免費換貨或維修。

      5、食品類商品屬下列原因無條件退換:

      A、商品售出時超過保質期。

      B、生產日期涂改。

      C、商品變質或有異物、霉變、生蟲等。

      D、其他被《食品衛生法》界定為有質量問題的。

      6、屬于質量問題的商品在退換貨時,按原購買價退款;不屬于質量問題的商品在退換貨時,若遇價格調整,現價高于原購貨價的,按原價退換;現價低于原購貨價的,按現價退換。

      7、與顧客發生權益爭議時,可通過如下途徑解決:

      A、與顧客協商解決,及時向顧客服務部反映,報公司相關領導。

      B、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建議顧客向有關行政部門鑒定、申訴,鑒定后屬質量問題,除按前述條款處理外,應支付鑒定費和國家規定的車船費;非質量問題,一切費用由顧客自理。

      C、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請求仲裁機構仲裁。

      D、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投訴接待和處理。投訴接待和處理執行首問負責制和全程陪同制。首問負責制要求第一接待人必須熱情接待顧客,做好投訴登記,疑難投訴及時按程序上報,積極為顧客處理問題。全程陪同制是指在處理的各環節中,必須有工作人員陪同處理,不得推委、刁難或冷落顧客。

      9、處理投訴遵循高效、主動、善意原則。善于把握投訴關鍵,判斷準確,處理及時;買和退換同樣重要,更熱情地接待投訴顧客,積極主動為顧客解決問題;認真理解和善于評價顧客的內心世界,言行要體貼、尊重顧客,防止矛盾的發展。

      第8篇 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站工作職責

      一、 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決定,在鄉鎮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二、 綜合管理本鄉鎮、村社(街道)的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認真制定、落實鄉鎮質量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配合縣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轄區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進行質量普查和建檔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檔案,對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情況摸底建檔,實現動態管理。

      三、 負責轄區產品質量、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安全,根據各級政府及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安排部署,有計劃地開展檢查,規范市場,打假治劣,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四、 負責對本鄉鎮、村社(街道)內生產企業、小作坊和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巡查回防和咨詢服務工作。

      五、 配合上級相關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和監督檢查工作,協助縣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對各類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

      六、 負責本鄉鎮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的安全分析和預測,按照工作要求上報各類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總結、信息和統計報表。

      七、 負責本鄉鎮、村社(街道)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常識和法律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以及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監督員的培訓。

      八、 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切實做好產品質量和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發生事故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上報,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置。

      九、 負責做好縣政府及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9篇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審管理規定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審工作,依據衛生部《關于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通知》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2007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成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等級評審組,成員由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機構)熟悉餐飲業務的骨干人員組成。評審時,每組成員不得少于3名。必要時可從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評審組骨干中抽取。評審組成員要嚴格按照評分標準,認真公正地對企業進行評審,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章 申請

      第三條 信譽度評審采取企業申報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餐飲服務單位在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1年后,可向負責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四條 申請評審a、b級的單位,可自愿向負責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達到c級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企業的食品安全狀況和日常監督情況確定,不再專門申請。達到a、b級要求,但企業未提出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確定其為c級。

      第五條 申請評審食品衛生a、b級的,應填寫《銅陵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等級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銅陵市餐飲服務單位信用等級申請表;

      (二)餐飲服務單位基本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經營場所各功能間(或區域)布局、工藝流程和衛生設施;

      (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培訓合格證明;

      (六)其它。

      第六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a、b級評審申請后,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資料完整的出具受理通知書,并盡快組織評審組到現場按照a、b級度的評分標準指導整改。整改合格后,將申報材料與近一年的監督檢查情況、餐飲服務許可和日常監督量化評分表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總(一式二份)。

      第三章 評 審

      第七條 信用等級評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集體審核、關鍵項目一票否決的原則。

      第八條 餐飲服務信用a級單位由市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組織評審小組評定,餐飲服務信用b級單位由縣、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評審小組評定。

      第九條 申報a級的單位(市直管單位除外)先由縣、區級評審小組按照量化評分表進行復查,對達不到條件的提出整改意見。審核合格的將審核意見及相關材料(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的材料和評審的量化評分表,一式一份)報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總。

      第十條 根據申請單位的數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評審小組及時對申請企業進行復核。

      第十一條 a、b級評審組按下述內容和程序進行:

      (一)聽取企業基本情況和量化分級管理自查自糾情況匯報;

      (二)查閱餐飲服務許可或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采購索證管理、餐用具消毒等相關記錄資料;

      (三)現場查看加工、經營等環節,陪同人員介紹企業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狀況,評審人員按《評分標準》打分;

      (四)向企業反饋評定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期限等,并制作必要的現場監督文書,企業負責人就現場檢查意見陳述、表態。

      第十二條 評定小組根據現場檢查、審核情況,結合評分情況進行評議,對有爭議的項目集中進行討論,確定最終評分和結論。

      第四章 公示和授牌

      第十三條 a級評定結束后,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將評審小組評定結果報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

      第十四條 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后,及時向社會公示a級信用等級名單并授予標牌。 a級信用等級由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示、授牌,b級信用等級(除市級直管單位外)由縣、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示、授牌。

      第十五條 a、b級信用等級公示后,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在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上加貼相應的等級標志。

      第五章 管理

      第十六條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等級等級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七條 延續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時,若不存在升降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保持原有級別不變。

      第十八條 確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1年后,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對評分結果連續兩次高于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等級的企業,可建議企業申請高一級等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在原有級別基礎上降低一個等級:

      (一)一年內累計受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兩次以上(含兩次,下同)的行政處罰;

      (二)一年內累計受到兩次以上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經查實負有相應的責任;

      (三)一年內有兩次以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四)在監督中發現存在違法行為,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改進,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第二十條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直接降為c級,12個月內不予重新評定其它等級。

      第二十一條 降級或取消等級決定應由原評定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出。

      第二十二條 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餐飲服務單位出現了上述降級情況或等級發生了變化(如企業已不存在,企業對原加工經營場所進行改擴建,原有條件和管理水平發生變化,已達不到相應等級的),應及時向相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饋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出降級或取消決定。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接到降級或取消信譽度等級的決定后,應及時變更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上的等級標識和標牌。

      第二十三條 降級的單位,一年內不得申請原級的評審,其負責人應重新參加量化分級管理知識培訓。對降級單位申請原等級和對原加工經營場所進行改建、擴建和新建的企業,應重新申請評定。

      第二十四條 已獲得“六t”實務示范店稱號的餐飲單位,不再進行信譽度等級評定,按a級信用等級對待,在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上加貼a級標志。

      第二十五條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抽查一定數量的b級單位,對b級單位評定工作進行督查。

      第二十六條 a、b級信用等級每3年由評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評審小組現場審核一次,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a、b級單位動態管理的數據資料。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范化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師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全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范化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蒲城縣普通中小學、民辦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各類托幼機構。

      第三條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須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通過推行規范化管理,不斷深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內涵,全面提高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從而達到有效預防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目的。

      第四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設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財務管理制度、應急處理機制和報告制度、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食堂設施與環境

      第五條:學校新建、擴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學校應根據就餐人數合理規劃設置食堂數量,就餐人數超過2000人的學校應分設若干個食堂。原則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學生設一個食堂,每個食堂的使用面積(不含職工餐室和學生用餐場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獨立設置的教職工專用食堂使用面積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條件的初中及以上學??筛鶕挸?、實用的原則適當擴大面積。

      第七條:學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懸掛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證經營,原衛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在餐廳醒目位置應設置食堂從業人員監督臺、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公示欄、食品衛生警示標語。

      第八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從業人員準入及崗位責任制度,并統一設計、制作,張貼在相對應的各功能用房內。設置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欄,每月更新一次宣傳內容,宣傳資料齊全,存檔、記錄齊全。

      第九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應的自查自糾整改措施,記錄齊全。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食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每學期進行一次測試,學習材料、學習記錄、試卷和考核積分表齊全。

      第十條:學校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要合理,名稱要統一,應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時功能用房的定位進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隨意變更,不交叉使用。食品處理區全部功能間都在室內,要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粗加工間(區)、切配間(區)、烹調間(區)(含蒸煮間)、洗消間(區)(或洗滌間、消毒間)、備餐間(區)、更衣間。粗加工間、切配間、烹調間應配有密閉干濕垃圾桶,規模較大的食堂應分設男、女更衣間,內設更衣設施,從業人員洗手設施。

      第十一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間(區),占食品處理區(全部后堂)面積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塵防蠅設施,并配備貨架或放置食物的貨櫥,與餐廳切配間、烹調間等分開。加工場所的地面、墻裙應該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溝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暢,便于沖洗排水。食品粗加工應有足夠供水,所供水質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粗加工場所應有三個以上水池,做到葷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滌拖把等清潔用品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加工經營場所面積超過500㎡要有獨立的清潔工具存放場所。

      第十二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切配間(區),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鋪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沖洗清掃。墻裙應貼有白瓷磚,并無污跡和食物殘渣,墻壁、天花板的油漆無脫落、無霉斑,下水道通暢,有食品冰箱和帶蓋的廢棄物箱(桶),加工下來的廢棄物及時倒入箱內,并當日清除。切配結束,應及時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潔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第十三條:每個食堂應設立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食品烹調間(區)并與切配間(區)累計占食品處理區的面積≥50%,并按照原料進入、加工、成品供應流程合理布局。內墻壁應有瓷磚或采用其他淺色、無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頂棚;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地板磚鋪設,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頂棚應用無毒、無異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臺采用不銹鋼臺面,灶面、灶臺墻壁及灶前地面要經常洗刷,做到無油污、無積灰、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工作結束做好地面、灶臺、操作臺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場所清潔。

      第十四條:職工用餐場所應設置相對獨立的餐室;學生用餐場所應根據用餐學生數,獨立設置能容納全部就餐學生的餐廳,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師生用餐場所應配備相應的飯桌、飯具保潔櫥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十五條: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距離;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三章? 食品采購與貯存

      第十六條:學校應明確專人負責食品的采購索證和驗收索證。索取的證件主要包括供貨商的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質量報告書、檢驗報告單、動物檢疫合格證、肉品質量合格證、水產品質量合格證等復印件。負責采購人員應學習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購的基本知識,了解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負責采購人員應建立學校食品采購索證登記薄,做到每日登記,采購記錄項目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購進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對肉品及水產品質量合格證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市場準入合格證進行逐日粘貼。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添加劑專用櫥柜存放,標示要明顯。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應到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場所定點采購,以保證其質量。采購后要臺帳齊全,逐日登記。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中文標識的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2、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7、棉籽食用油和轉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轉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調和油。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條:食品及其原料的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15cm以上存放,使用時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庫房應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等,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設施,門口有金屬擋板。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志,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有明顯區分標志。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

      第十八條:學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的訂購人員在訂餐時,應確認生產經營者取得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餐飲服務許可證上注有“送餐”或“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不得向未經許可的生產經營者訂餐;不得訂購隔餐的剩余食品及冷葷涼菜食品。要按照訂餐要求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驗收,嚴把供餐質量關。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要求

      第十九條:食堂從業人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發現有腐爛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二十條:挑揀好的蔬菜在切配前應先沖洗,浸泡10分鐘以上,再經充分沖洗。肉類、水產品類與蔬菜類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須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

      第二十一條: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須在專用操作臺上進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應當保持潔凈,放在清潔的容器內,并置放于貨架上避免污染。葷、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應嚴格進行區分,并有明顯標志,使用后應洗凈,定位存放。當天切配的食品原料應當天烹調加工。

      第二十二條:烹調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冷凍食品在常溫條件下解凍后加熱加工,方可繼續出售。

      第二十三條:面點加工間應配備半成品操作臺、烘烤爐(箱)和專用涼凍柜或成品柜。從事面點制作的人員應認真檢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餡心的質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面粉和餡心。用于制作裱花蛋糕和其他直接入口點心的操作間以及制作冷葷涼菜的熟食間,應當設置空氣消毒裝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并應配備空調和冷藏設施。學校要限制食堂制作涼菜。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第二十四條:備餐間應配備專用的留樣冷藏冰箱、空氣消毒裝置和洗手設施,并且標志明顯。每餐的所有食品應取不少于250克盛放在密閉專用容器內留置于專用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二十五條: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水池、柜、桶應密封上鎖,定期消毒,并由專人管理。

      第11篇 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校區內從事食品生產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批準的校內各服務場所為師生提供的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以及食品的生產和經營場所、設施和相關環境。

      第四條 學校鼓勵、保護師生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監督,任何人均有權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實名舉報。對被舉報的違規行為,學校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后勤管理處負責校區內餐飲、商業網點、飲用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違反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進行勸戒、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取締。

      第六條 飲食服務中心是學生食堂、餐廳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單位,負責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配備專(兼)職監督管理人員,負責學生食堂、餐廳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管理辦公室是校內商業網點、桶裝飲用水、直飲水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單位,按照《遼寧工業大學校園商業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細則和責任制度,負責校內商業網點、開水房、桶裝飲用水、直飲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 水暖服務中心是校內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水質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單位,負責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實施二次供水的設備設施養護、水質檢驗、凈化消毒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 后勤管理處成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校內食品安全責任單位實施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在采取相應措施的同時逐級上報。

      第十條 依據相關規定,后勤管理處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職責范圍內組織實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的要求

      (一)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生產經營者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蚊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

      (二)食堂的設備設施要布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三)食品生產經營應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四)生產、貯存、運輸、銷售食品的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管理規定,符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不得存放與食品生產經營無關的物品。

      (六)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消毒,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貯存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應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應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二條 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及銷售的要求

      (一)禁止采購、生產加工、經營下列食品

      1. 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 來自疫區或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

      3. 未按照規定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商家生產經營的,或未經檢驗檢疫以及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材料;

      4. 已經死亡的黃鱔、甲魚、河蟹、烏龜、海蟹、貝類等水產品,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5. 含有致病寄生蟲、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6. 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食品原料及其制品;

      7. 未按規定索取產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質檢報告等有效證件的食品;

      8. 使用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9. 摻雜使假、偽造或混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質量的非食用物品的食品;

      10.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冷食、冷飲和使用香精、色素、糖精配制的“三精水”;

      11. 未經精煉的毛油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食用油;

      12.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13. 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食品。

      (二)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用于存放食品的冷藏設備,應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植物性產品、動物性產品和水產品應分柜存放。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應標志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做到熟透,其中心溫度不得低于70 ℃ 。加工后的熟制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制作冷葷涼菜應在專間內進行,使用專用冷藏、洗滌消毒的設備設施。涼菜間應定時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涼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涼菜間;加工涼菜的工用具,容器應專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清洗并保持清潔。每餐的各種涼菜應取不少于10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六)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 ℃ 或低于10 ℃ 的條件下存放。

      (七)食堂剩余食品應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應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八)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

      (九)設置食品加工過程各環節的專間或區域。食品處理區域,應設置專用的粗加工、烹調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場所,并應設置原料和半成品貯存、切配及備餐的場所。

      (十)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食堂后廚和前臺售飯區。

      第十三條 食品從業人員的要求

      (一)食品的從業人員、管理人員應掌握相關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要求;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含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工作人員不得上崗;

      (四)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上崗;

      (五) 食品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動的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 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造成后果的,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給予警告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取締其生產經營資格。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造成后果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報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 拒絕、阻礙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為的,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違反《食品安全法》及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所述食品,為廣義食品,包括學校范圍內的二次供水、學生開水房提供的開水、桶裝飲用水、直飲水,學生食堂的主副食品、水果及飲品,校內商業網點提供的預包裝食品等。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某餐廳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學校餐廳經營行為,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學校餐廳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成立餐廳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餐廳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規劃和部署。學?!胺ǘù砣恕睘閷W校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后勤管理處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學校餐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職食品安全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餐廳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餐廳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加大餐廳周邊的巡查力度。餐飲服務中心應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餐廳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儲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團委、學生處應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校醫院負責對學校餐廳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疾病防疫、衛生督導以及從業人員健康督導工作;負責出現食物中毒時的初步搶救病員的工作。

      第七條 學校餐廳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餐飲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八條 學校餐廳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九條 學校餐廳食品加工、貯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檢查維護;冷藏、冷凍及保溫設施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第十條 學校餐廳所售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和保質期限的食品)

      第十一條 學校餐廳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學校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十二條 學校餐廳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第十三條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條 食品及原料的貯存應做到專人管理,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

      第十五條 食品成品應建立留樣制度。留樣由專人負責,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包括品名和留樣時間)。

      第十六條 餐飲服務場所和食品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將食品添加劑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第十七條 嚴格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確保食品加工過程及原料存放的衛生與安全。

      第十八條 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校長辦公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十二篇)

      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具體職責在分段監管的體制下,食品安全由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監管,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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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二、負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 ...[更多]

      • ks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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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員職責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2.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3.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 ...[更多]

      •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8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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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二、負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 ...[更多]

      • 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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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食品安全管理員職責一、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二、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 ...[更多]

      •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八篇)
      •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八篇)84人關注

        一、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二、負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 ...[更多]

      •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
      •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職責81人關注

        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具體職責在分段監管的體制下,食品安全由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監管, ...[更多]

      •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十二篇)
      •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十二篇)76人關注

        一、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二、負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