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費用管理小組職責-2
醫院醫療費用管理小組職責2
(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定期對醫院財務、物價管理工作以及各項收費情況進行調研,并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相結合的辦法檢查有關財務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二)負貢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當收費項目、標準調整時,應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同時實行亮證收費。
(三)各科室電腦計費員要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醫療收費標準,按照醫囑單和護理記錄單上所示的約品規格和數量,以及治療和護理等項目進行計費,嚴禁自設、增設收費項目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自行修改收費標準,杜絕多收、漏收現象。
(四)科室開展新項目、新技術的收費標準,若上級有規定的,按規定的標準收費;若沒有標準的,有關科室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報告醫療費用管理小組,由該小組組織人員進行成本測算,擬定收費標準,向上級物價管理部門辦理報批手續,經上級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對全院醫療費用執行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院性大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向院長辦匯報。
(六)對違反財務物價規定的科室和個人,醫療費用管理小組人員協同監察室組織調查,經查屬實的,根據其情節輕重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院長辦研究決定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