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環保處職業衛生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31.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職業衛生委員會開展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31.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況;,總結推廣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先進經驗;
31.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1.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31.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組織現場職業危害檢查,及時排查生產安全、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31.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31.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31.8組織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建檔及申報工作;
31.9組織或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工作;
31.10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接觸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負責建立公司的職業衛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