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質量管理職責
一、 負責對本項目的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具體的組織和領導。
二、 嚴格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和制定的各項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管理制度及重大技術措施等,并在施工中負責監督檢查,對工程質量負有直接技術責任,發生質量事故時,有權向下級追究技術責任,對本項目的技術問題、質量問題有決策權。
三、 主持本項目施工的重點工程組織設計編制,重大項目和新技術、新工藝的技術交底,以及重點工程質量控制有關方面的審定與核準工作。
四、 領導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的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和合理化建議。
五、 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技術革新計劃和技術質量措施計劃。
六、 參加重點和大型工程三結合設計方案的討論,組織技術交底和參加竣工驗收。
七、 主持技術質量會議,審定簽發技術規定、技術文件,處理重大施工技術問題。
八、 掌握本項目質量情況,對質量好的先進典型要及時推廣,對違反施工程序和規范、標準、操作規程的現象隨時予以制止。
九、 大力支持質量管理和質量檢查人員的工作,主持本項目各專業會診和質量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