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副總經理質量環境安全管理職責
物業副總經理質量/環境/安全管理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分管公司的物業租賃與安全生產工作。
2、持經營工作,對總公司委托租賃的物業進行依法租賃經營管理,對有關經營合同的洽談,制定及實施。
3、公司生產和管理的各個環節應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落實,監督、檢查等貫徹執行情況并負責組織落實。
4、了解、掌握公司所管轄區域危險點、危險源以及危險設備的安全狀況及變化情況,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破等危險品和特種設備的管理,確保公司所使用的設備設施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規范。
5、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所分管的工作。
6、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