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代表質量環境職業安全管理職責
管理者代表質量/環境/職業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質量/環境/職業安全體系的建立、運作,保持和持續改進。
2、助總經理指導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品質部做好體系的日常運作的組織、監督、協調工作。
3、審核程序文件,批準作業指引及工作手冊。
4、協助總經理做好管理評審,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及報告,并向公司總經理報告質量/環境/安全體系的運作情況,以供評審和作為質量體系改進的基礎。
5、負責制定年度《內部審核計劃》,確定內審組長,批準《內部審核實施計劃》及《內部審核報告》組織好年度內審活動。
6、代表公司就建立運作質量/環境/安全體系的有關事宜和第三方認證機構等外部機構的聯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