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保部的職業安全衛生環境管理職責
質保部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各項安全環境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所制定的計量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 檢查督促公司各部門對計量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2 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檢測、試驗所使用的設備、設施、儀器的安全管理、維護、保養、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負責編制化驗人員、試驗室的安全環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環境規章制度, 并認真執行。
3 負責對用于公司特種設備或安全、環保、工業衛生監測、 檢測使用的儀器、儀表以及探頭等進行定期檢驗, 督促使用單位及時維修保養,使其保持安全完好狀態。
4 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檢查, 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 做好防火工作。
5 負責組織制定檢定裝置(設備)的操作規程,編制計量儀器、儀表、設備檢定計劃并監督實施, 對超過檢定周期而不采取措施的, 有權禁止使用.
6 組織開展本部門班組安全建設各項活動。積極宣傳、推廣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qc小組成果。
7 定期進行本部門的安全環境檢查, 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整改。
8 負責審核購置的計量、 檢測設備、儀器等, 要求符合國家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要求。
9 落實公司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實施對委外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的安全環境管理, 做好“三同時”各項工作。
10 重視產品安全質量, 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1 組織本部門員工參加公司各項安全環境活動, 及時向安技部門反饋安全環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