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管理流程
1、目的
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2、適用范圍
公司和外部簽訂的各類合同和協議。
3、職責
3.1業務承辦部門:合同調查、合同談判、合同文本擬訂、組織合同評審、合同履行及合同的補充、變更及解除,合同條款審核及合同的評估,根據需要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合同的審核、蓋章、履行等業務。
3.2財務科:合同條款的審核、登記、合同結算及合同評估。
4、流程負責部門
業務承辦部門
5、定義
5.1業務承辦部門:需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部門。
5.2技術部門:合同中質量條款、技術條款涉及的部門。
5.3重大合同:涉及金額在200萬人民幣以上的單筆合同。
6、關鍵點
C4/D4節點:合同條款審核
B7節點:合同履行
7、管理指標
結果類指標:
合同履約率=嚴格履行合同數量/簽訂合同總數量×100%
8、流程圖
公司領導A
銷售公司B
財務部門C
備注
0開始
合同主體資信調查
合同談判、合同評審
合同文本擬訂
合同條款審核
審核簽字
合同簽訂
合同簽章、登記
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規定
合同履行
8合同補充變更
合同解除
9合同結算
合同條款審核
10合同資料整理存檔
合同資料整理存檔
合同借閱登記表
11合同評估
12結束
9、節點說明
B1節點:合同主體資信調查
合同涉及的項目按公司各種業務的操作流程經過審批后,由業務承辦部門選擇準合同對象。在合同訂立前,業務承辦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充分了解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信用狀況等有關情況,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
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具備簽署合同的資格,能以自身名義獨立對外簽署合同;
(2)涉及專營許可或法律法規有資質(等級)要求的,應具備相應的有效許可證書、資質(等級)證書等;
(3)合同簽署人,應具備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4)履約信用記錄良好;
(5)其他與合同簽署、履行相關的情況。
B2節點:合同談判、合同評審
業務承辦部門在授權范圍內,組織相關部門與初步確定的準合同對象按照自愿、公平原則,磋商合同內容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專業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加強合同談判的保密工作,必要時簽訂保密協議。
業務、法律、技術、財務等專業人員應對談判中涉及的相關內容提出專業的意見或作出說明。
B3節點:合同文本擬訂
合同談判后,業務承辦部門根據協商談判結果,擬訂合同文本,合同文本應由公司擬定并使用公司或國家的標準合同文本,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對方合同文本或與對方共同商定的合同文本。
合同應包括以下基本條款:
(1)首部:合同名稱、簽約各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簽約目的和依據。
(2)合同正文
A標的,包括產品、勞務、工程、技術等;
B質量標準及驗收方法;
C價款或者報酬;
D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包括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式、運輸費用的承擔、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等;
E質量保證、售后服務;
F違約責任;
G解決爭議的方法;
H根據法律或合同性質應當具備的其他條款和雙方約定的其他主要條款。
(3)結尾和附則:包括合同的份數、生效條件,并有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同時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還應寫明合同的附件等其他有關事項。
擬訂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自擬的合同應做到條款齊全、責任明確、邏輯性強,語言嚴謹、簡練、準確,不得有模棱兩可,表達有歧義的語句;
(2)合同中的專業術語、專有名詞、重要概念應設專款解釋;
(3)除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當正式打印,不準涂改;
(4)在與合同對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時,應盡量約定產生糾紛時,由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C4/D4節點:合同條款審核
對擬定完成后的合同文本,簽訂前須財務科、法務部等部門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經濟性、可行性及嚴密性進行審核。對于影響重大的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文本,應組織財務科、審計部、法務部門及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會審,以保證公司的利益。(國內銷售合同與國外銷售合同只審核現執行標準版本,如發生變更的重新審核。)
財務科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包括:
(1)資金結算、價款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2)借款合同資金適用效果的可行性;
(3)復核合同價款數據計算的準確性。
業務/財務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包括:
(1)合法性:
A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資格;
B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是否與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
C訂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D其他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2)嚴密性:
A條款完整、齊備,具體包括:
a交易標的是否明確、具體;
b交易程序是否明確、具體;
c是否由于表述不嚴謹而存在權利義務不明確的情況;
d條款之間是否由于配合問題而存在權利義務不明確的缺陷;
e爭議處理方式是否明確具體;
f是否存在由于術語或關鍵詞不統一而造成的條款沖突,或存在影響權利義務明確性的表述不一致;
B權利和義務具體、明確;
C相關附件完備;
D合同中明示的或隱含約定的管轄條款對公司是否有利。
(3)安全性: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秘密及其他利益。
業務承辦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包括:
(1)合同主體資格:
A合同對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和履約能力;
B合同對方的名稱是否正確。
(2)合同的經濟性:
A市場供應、需求情況經調研屬實;
B市場供應、需求價格預測可靠、合理;
C應予考慮的其它經濟因素。
(3)合同的可行性:
A整體項目具有可靠性、可操作性;
B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4)合同的安全性: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秘密及其他利益。
(5)業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技術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包括:
(1)技術依據真實、可靠;
(2)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3)技術標準和參數科學、真實、可行;
(4)技術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A5/B5節點:合同簽訂
對經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業務承辦部門按照合同金額的大小及既定的合同簽批授權提交相關負責人對合同進行簽批與對方當事人正式簽署(對于國內合同,業務承辦部門應要求對方必須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C6節點:合同簽章、登記
財務科負責對簽批權限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加蓋合同專用章,具體見《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規定》(附件1)。為防止已簽署的合同被篡改,須在合同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對簽署的合同進行登記,并按既定的編號規則分類歸檔。
國外合同加蓋業務專用章。
B7節點:合同履行
合同訂立后,承辦部門應與對方當事人一起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嚴格履行合同。原則上禁止先履行后簽訂合同的情況發生。
承辦部門應跟進合同履行情況,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簽訂部門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復印件):
(1)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傳真、信函、圖表、廣告、授權委托書、電子郵件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單證票據;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5)證人證言;
(6)其他證據材料。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合同糾紛,經公司同意,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B8節點:合同補充、變更/合同解除
業務承辦部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發生的具體事項對原訂立的合同進行補充、變更和解除合同,以保證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失、維護企業信譽和形象。當合同進行補充、變更時,應重新進行談判,并簽訂補充、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補充、變更、解除的審批流程和審批人與原合同相同。
C9節點:合同結算
業務承辦部門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金額或方式辦理結算業務。
對到期欠款,財務科及時督促業務承辦部門催收。
財務科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結算。
C10節點:合同資料整理、存檔
合同資料指從合同立項到合同履行完畢的全部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等資質證明、技術資料、圖紙、合同、出貨單、發票、客戶反饋、索賠記錄、收款證明、變更及解除協議等。
國內合同原件由財務科存檔,進口合同原件由物資供應部存檔,出口合同原件由國際業務部存檔,其他合同資料由各相關部門存檔。其他部門在借閱合同時,需登記《合同借閱登記表》(附件2),歸還時再進行注銷。
C11/D11節點:合同評估
財務科每季度對各類合同履行的總體情況進行抽查并形成記錄,抽查比例不低于5%;對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少于3筆)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監督責任部門改進,必要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
10、相關文件及記錄
附件1:《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規定》
附件2:《合同借閱登記表》
附件1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企業合同的專用章管理,規范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制定本規定。
2、使用范圍
合同專用章主要用于與公司發生經濟業務往來單位簽訂的各種書面合同、協議。加蓋“合同專用章”之后的合同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專用章的保管
合同專用章由財務科專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員有事外出(如開會、學習等),則根據財務科負責人指定的人員代為保管并辦理代保管手續,代保管期間負有保管、使用責任。在節假日期間,與財務專用章等印章統一封存財務科保險柜。
4、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企業因業務需要對外簽訂合同由企業董事長或其授權簽訂合同的責任人員簽章,同時業務經辦人員簽章,財務科印章管理人員根據《對外簽訂合同授權委托書》授權權限審核無誤后加蓋合同專用章。財務科印章管理人員須對簽署的合同進行登記,并按合同順序號依次存檔。
印章管理人員對用印范圍和用印手續嚴格審查,嚴禁對缺少審核及報簽文件的合同、屬于代簽但缺少授權委托書的合同及空白合同等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合同蓋章。
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合同專用章外出使用的,應經總經理批準,到財務科辦理備案手續。
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對于違反本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件2合同借閱登記表
借閱日期
合同日期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借閱部門
借閱人簽字
歸還日期
歸還人簽字
第2篇 物業管理委任合同契約書
物業管理委任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委托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興建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為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為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并于大廈落成后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物業名稱。
現名_____大廈,或日后該物業名稱獲準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 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范圍。
服務范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 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為期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 物業管理收費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余部分為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收費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費標準,并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為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核準后,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 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筑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為乙方管理范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核。
第七條 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并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戶或有獨立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戶、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戶、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為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戶、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 協商及舉報投訴。
1.為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戶、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 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后,于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
第十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收費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核準后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 稅費。
政府對該物業征收各項稅費為甲方應納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為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 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愿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 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 終止。
1.甲、乙雙方認為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 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保險。
關于物業的各項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 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法人代表: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3篇 委托物業管理合同簽訂程序
項目委托物業管理合同的簽訂程序
1目的
對物業管理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服務的能力進行綜合評審,保證合同簽訂過程中各部門各負其責,為合同順利執行創造條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新承接物業項目及合同期滿物業項目委托管理合同的簽訂。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3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負責與委托方保持聯系,審查項目有關資料(或意向書),建立以經營部為主的投標小組,并任命組長,批準與委托方簽訂合同。
4.2投標小組負責項目資料的整理。
4.3機電工程部負責對設備運行、維修管理條款進行審查。
4.4財務部負責對管理收支預算情況進行審查。
4.5消防治安部負責對消防安全、治安、車輛管理條例進行審查。
4.6物業管理部負責對清潔衛生、綠化、建筑物管理等條款的審查。
4.7總經理負責組織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書的評審。
4.8經理部負責合同及有關資料的搜集整理。
5實施程序
5.1《委托物業管理合同》的起草
5.1.1當公司準備參與新的物業管理項目,實施投標以及延長原有物業的管理期之前,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標書或項目進行評審,明確公司是否參與投標或延長管理期。在公司明確參與投標或延長管理期后,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建以經營部為主的新項目投標小組或續簽項目工作組,并任命組長。
5.1.2投標小組與物業管理委托方保持密切聯系,索取該物業盡量全面的資料,掌握委托方的基本要求,向委托方遞交物業管理投標申請書。
5.1.3投標小組在完成資料分析,實地考察,并獲允許參與投標后,制定《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管理合同書》草本。
5.1.4由以經營部為主的投標小組負責搜集有關部門對《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管理合同書》草本的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5.2合同的磋商
5.2.1投標小組與委托方聯系約定時間進行磋商,并制定磋商計劃。
5.2.2合同的磋商由投標小組組織,必要時可派物業管理部、機電工程部、財務部及法律顧問參加。
5.2.3合同的磋商應形成備忘錄,記錄討論的情況和修改的意見。
5.2.4根據委托方的意見,由總經理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討論,并決定是否繼續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見。
5.2.5由總經理決定繼續磋商的,由投標小組聯系,直到達成一致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形成合同文本。
5.2.6當簽訂好的委托物業管理合同需要修改時,經委托方與管理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對原合同進行修改。修改內容應形成合同修改備忘錄,由經營部與合同一起保存。
5.2.7修改方式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將修改內容作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簽定蓋章后同原合同一起使用;另一種情況是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同時將原合同作廢。
5.3合同的簽訂與公證
5.3.2合同文本達成一致意見后,由經營部聯系雙方舉行簽署儀式,合同由總經理與委托方簽署并加蓋公章。
5.3.3合同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的由經營部辦理有關手續。
5.3.4合同簽署后正本及副件由經營部保管,副本給財務部、物業管理部及其它有關部門保管,具體參見《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5.3.5對未中標的項目,不進行合同評審,其全套投標資料由經理部負責保存。
6記錄
6.1正式合同
6.2物業管理方案
6.3合同磋商備忘錄
6.4評審記錄(見質量手冊4.3合同評審)
6.5合同修改備忘錄
第4篇 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
(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
第九條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時起至_
___年__月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移交;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5篇 酒店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
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
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管理
5.5.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第6篇 物業管理合同簽訂程序
物業管理合同的簽訂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明確了本公司與業主(客戶)簽定物業管理合同的工作流程,以保證合同的需求已明確并為雙方所接受,公司具有滿足合同需求的能力。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經營部、財務部和住宅管理處關于物業管理合同的簽訂。
3相關標準要素
3.1gb/t19002-iso9002 4.3
4相關文件
4.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
4.2《業主公約》
4.3《深圳市物價局關于收取物業管理費標準》
4.4《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關法規》
4.5《物業管理費用的收取》
4.6《大廈入伙的管理》
5職責
5.1經營部負責物業管理合同的簽訂
5.2物業管理處負責辦理房產交接、驗收、服務跟蹤手續
5.3財務部負責物業管理各項費用的收取
6實施程序
6.1根據相關文件和物業管理方案的具體要求,由經營部起草物業管理合同方案,其中包括雙方責權、收費標準、違約責任等內容。
6.2物業管理合同方案經經理辦公會討論評審后,確定正式物業管理合同,并作書面評審記錄。
6.3經營部根據市場情況、成本預測及有關規定確定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
6.4經營部同業主(客戶)正式簽定住宅物業管理合同。
6.5財務部負責辦理業主(客戶)繳費手續。
6.6物業管理處負責與業主(客戶)進行房產交接并辦理相關手續。
6.7當合同發生修改時,由經營部將修改方案交經理辦公會討論評審,形成合同修改方案,并作好書面評審記錄。
6.8對于已成立了業主管委會的和未成立業主管委會的將按以下程序運作。
6.8.1對于已成立了業主管委會的,由經營部將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報業主管委會討論通過,如未獲通過,則按上述6.7程序評審。
6.8.2對于未成立業主管委會的,由經營部將已形成的合同修改方案征求業主意見,按多數人同意,則為通過辦理。如未獲通過,則按上述6.7程序重新評審。
6.9將已獲通過的合同修改方案,以書面形式確認,經營部負責將更改后合同發至相關部門。
6.10合同原件由經營部保存,保存期限為長期。
7質量記錄
7.1物業管理合同
7.2合同評審記錄
第7篇 委托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委托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于_____區_____路的_____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年內達到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萬元,合理支出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 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附:
1.《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第8篇 物業管理合同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
1、物業管理優質服務的核心內容是( )
a、早期介入與前期管理b、簽訂與履行物業管理合同
c、物業的承接查驗d、物業入住與裝修管理
2、合同的訂立,必須經過( )兩個階段
a、要約與要約邀請 b、邀請要約與承諾 c、要約和承諾 d、要約和新要約
3、甲方向乙方發出售出防盜門的意思表示,乙方回復同意購買,并提出能否便宜一點,乙方的回復屬( )
a承諾 b反要約c要約邀請 d撤銷要約
二、不定項選擇題(每題2分)
4、合同要約的構成要件為( )
a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b、要約必須包括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c、要約生效以要約人發出要約的時間為準
d、要約必須傳達到受要約人才能生效
e、要約可以是不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5、作為要約以下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
a、要約在郵件中遺失,要約不發生任何效力
b、要約在郵件中遺失,要約生效
c、要約的內容是否明確,由要約人確定
d、所有的訂約提議都可以構成要約
6、以下哪幾種行為屬于要約邀請( )
a、商業廣告b、拍賣中的出價c、商品的標價、陳列d招標 e、懸賞廣告
7、要約的撤回或撤銷法律規定中正確的是( )
a、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b、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c、撤回要約的通知只限于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d、撤銷要約的通知只限于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e、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8、合同法規定不得撤銷的情形是( )
a、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 b、要約人推定要約不可撤銷
c、要約人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d、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
e、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不可撤銷的并已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9、合同承諾構成的要件包括( )
a、承諾必須與要約內容完全一致b、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或其他代理人作出
c、承諾必須在要約規定的有效期作出d、受要約人不能對要約內容作實質性修改
e、承諾必須傳達給要約人
10、合同法規定承諾可以撤回的情形是( )
a、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受要約人之前到達要約人
b、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受要約人同時到達要約人
c、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受要約人之后到達要約人
d、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要約人
11、合同應當具備的必要條件包括( )
a、當事人具備締約能力 b、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c、合同的內容合法 d、合同的形式合法
e、合同的程序合法
12、東方貿易公司與大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建設合同,由東方公司負責建造房屋1萬平方米,該合同( )
a、有效 b,、無效c、待政府批準后有效d、效力待定
13、車主將車開到停車場進口處,停車場管理員將停車閘打開允許車輛入內后,車輛停放合同即成立,這屬于( )
a、口頭合同 b、書面合同 c、事實合同 d、默示合同
14、合同法的最高要求是( )
a、主體平等 b、合同自由 c、權利義務公平對等d、守法和維護社會公益
15、誠實信用原則有哪幾項基本功能( )
a實質公平b確定行為規則c平衡利益沖突d解釋法律與合同 e社會公德
16、合同自由原則包括( )
a、選擇締約相對人b、決定合同內容c、選擇合同方式
d、排除法律與國家對合同的適當干預e、解釋合同的自愿
17、《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
a、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定的合同買賣合同不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b、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定的合同買賣合同應當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c、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定的合同買賣合同可以包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d、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可以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8、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涉及( )
;a、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b、法院c、建設單位d、物業管理企業e、業主
19、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由( )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a、建設單位b、業主委員會c、政府物業管理部門d、業主代表
20、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除合同當事人、物業的基本情況、服務費用、服務內容和質量外還包括( )
a、物業的經營與管理b、承接查驗和使用維護
c、專項維修基金d、違約責任e、業主大會的成立
2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中一般是法人組織包括( )
a、業主委員會b、建設單位c、物業管理企業d、物業協會e、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22、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基本情況包括( )
a、收費標準b、公共秩序維護c、收入分配辦法d、坐落位置e、建筑面積
23、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 )質量標準
a、法定b、約定c、合理d、必要
24、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中收費約定的方式一般有( )
a、計時制b、計件制c、包干制d、酬金制e、年薪制
25、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注意的事項包括( )
a、物業的承接驗收b、物業服務的費用c、合同的解除d、合同的終止e、合同的撤銷
26、物業承接驗收中無需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 )
a、物業共用部位b、共用設備的承接驗收內容
c、業主自有物業專有部分d、共用設備的驗收標準、責任
27、前期物業服務費用中應當在物業銷售前予以明示或約定的費用部分是( )
a、建設單位支付的b、物業公司支付的c、業主支付的d、政府支付的
28、前期物業合同具有( )
a、不確定性b、確定性c、時間性d、不可變性
29、前期物業合同規避風險的方式包括( )
a、撤銷合同b、解除合同c、中止合同d、要求補償e、轉讓合同
30、有必要時前期物業合同中對解除合同的條件( )
a、推定b、不需約定c、明確約定d、默示
31、物業服務合同是( )之間關于物業管理、服務達到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a、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b、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
c、建設單位與業主d、業主與業主委員會
32、業主大會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 )以上通過,決定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a、1/2b、3/4c、2/3d、1/3
33、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后應及時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
a、核準b、批準c、審議d、備案
34、《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服務合同主體資格作出明確規定( )
a、業主大會成立b、業主委員會選舉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c、物業管理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d、建設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
e、業主委員會主任產生并經過批準
35、物業管理服務是( )
a、公益性質b、無償性質c、有償性質d、約定性質
36、某小區2/3業主決定選擇a物業管理企業,1/3業主選擇b物業管理企業,a企業中標后選擇b企業的業主( )相應的物業服務合同
a、不承擔b、必須承擔c、可以承擔d、視情況而定
37、物業服務合同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區別是( )
a、合同的內容不同b、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不同
c、合同的主管機關不同d、合同期限不同e、合同審批程序不同
38、關于物業服務合同錯誤的說法是( )
a、期限明確b、穩定性強
c、主體是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d、期限受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影響
39、物業服務合同( )時生效
a、經簽字或蓋章b、附條件時,該條件成熟
c、應當在成立時d、通常在成立時e、必須在成立時
40、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應注意的事項包括( )
a、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權利義務b、明確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義務
c、對違約責任和免責條款的約定d、主要條款宜粗不宜細e、明確違約責任的界定及爭議解決方
第9篇 物業管理合同評審簽定管理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版號: a
修改號: 0
ej-qp1.1物業管理合同評審和簽定管理程序頁碼: 1/3
1.目的:
在合同簽訂之前,對產權人(單位)或開發商(以下簡稱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的能力進行綜合評審,明確各部門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工作職責,為合同順利執行創造良好條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承接新物業項目管理合同的簽訂及原管理項目合同期滿續簽管理合同,包括開發公司委托管理的和物業管理委員會委托管理的物業管理合同,合同的簽署必須經雙方充分協商后,根據雙方要求和法律規定進行。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3章
3.2 iso9002標準第4.3章
4.職責:
4.1公司副總經理負責審查合同草案,批準并與委托方簽訂合同。
4.2經營管理部負責與委托方保持聯系,編制合同草案。
4.3經營管理部負責對物業基本情況、管理用房、管理目標、管理服務的審核。
4.4工程維修部負責對建筑本體,市政公共設施、配套服務設施的審核。
4.5保安服務部負責對治安狀況的審核。
5.工作程序:
a物業單項委托合同的評審與簽定:
5.1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接到開發商或產權單位的物業管理委托要求后,副總經理安排經營管理部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和建設部物業委托管理合同范文制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5.2保安服務部根據物業現狀制定保安人員配置數、崗亭設置、車輛停放位置和警具配備,做出保安費用的開支預算。
5.3工程維修部按國家有關標準做出對建筑本體、市政公共設施和接管后零維修服務費用的開支預算。
5.4經營管理部依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各部門的開支預算,制定物業管理委托收費標準。
5.5經營管理部依據5.4的內容和建設部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范文,制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草案,交副總經理審核。
5.6合同磋商:
5.6.1合同草案經副總經理審核后,由經營管理部與委托方聯系,約定時間磋商。
5.6.2合同磋商內容、討論情況和修改意見由經營管理部形成《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磋商紀要》雙方簽字認可。
5.6.3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磋商紀要》,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討論,決定是否繼續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見。
5.6.4副總經理決定繼續磋商后,由經營管理部聯系,直至與委托方達成一致意見。經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形成合同文本。
5.7合同的簽定:
5.7.1審批后的合同由經營管理部聯系,雙方舉行簽署儀式,合同由副總經理與委托方簽署,并加蓋公章。合同的簽署過程,由經營管理部形成紀要。
5.7.2單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在辦理進住手續時簽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見《物業的入住管理》(ej-qp3.1)。
5.7.3合同簽署后,正本由經營管理部保管,副本交財務部、綜合辦公室保管。
b與物業管理委員會簽署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5.8物業管理委托方為分散單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在辦理入住手續后,當入住面積超過70%時,小區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公司根據接管以來運作的實際情況,準備與物業管理委員會簽定新的物業委托合同。
5.8.1經營管理部根據物業管理委員會提出的新要求進行評審,對原合同進行修改,并形成草案報副總經理審核。
5.9執行5.6合同磋商程序和5.7.1合同簽定程序。
5.10合同修改:
5.10.1當公司與物業管理委員會簽定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的內容同公司與分散單個產權人或單位在進住時簽定的合同內容相抵觸時,執行與物業管理委員會簽定的合同。原合同中不抵觸部分繼續執行,合同不予修改。
5.10.2當公司與物業管理委員會簽定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的內容同公司與開發商簽定的合同內容相抵觸時,執行與物業管理委員會簽定的合同。原合同中不抵觸部分繼續執
行,合同不予修改。
5.10.3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委托方提出修改合同,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對新的要求重新評審。
5.10.4如公司需修改合同,須取得委托方認可后方能修改。
6.支持性文件與有關記錄:
6.1《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磋商紀要》無固定格式
6.2《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簽署紀要》無固定格式
6.3《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無固定格式
第10篇 合同管理的規章章程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合同管理的規章章程,大家快來看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
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11篇 防護管理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防護管理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__縣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山的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畝,中幼林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東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_
乙方:__縣__鄉__村__組或村民__(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
__年__月__日訂
第12篇 房地產項目工程類合同管理作業指引
e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類合同管理作業指引
1.目的
為規范開發項目工程類合同的管理,依據相關法律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指引。
2.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開發項目以及委托公司管理的開發項目(以下簡稱“開發項目”)。其他開發項目參照本制度執行。
3.工程類合同分類
3.1前期工程合同
3.2建筑安裝工程合同
3.3基礎設施工程合同
3.4配套設施工程合同
4.職責
4.1公司經濟合同部為開發項目工程類合同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4.2項目部(公司)依據內部管理職責承辦工程類合同管理事宜,具體包括:
4.2.1定期編制合同計劃;
4.2.2負責合同文本起草;
4.2.3組織合同談判、合同文本審查、報批及簽訂;
4.2.4落實合同執行,并負責統一對外解釋、爭議協調和合同糾紛處理。
5.合同計劃
5.1合同計劃是編制資金計劃的主要依據。項目部(公司)根據開發項目年度發展計劃、年度招標計劃等,編制年度合同簽訂計劃。
5.2合同計劃需按月滾動編制,月度合同計劃隨同《預算經理月度報告》(見本指引附件1)上報經濟合同部。
5.3凡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年度合同簽定計劃,按授權約定權限執行,超出授權范圍的,按相關處理原則執行。
6.合同簽訂
6.1項目部(公司)要按公司下發的合同示范文本擬定合同條款,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示范文本的固定條款。對于未使用合同范本,或者雖然使用合同范本但對固定條款作了更改的,項目部(公司)在履行合同審批程序時要具體說明原因。
6.2項目部(公司)在簽訂、審批合同時,要嚴格遵循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的相關流程和規定。
6.3為提高工作效率,原則上要求通過招標程序簽訂的合同,自定標之日(以會議紀要為準)起的30個工作日內,項目部(公司)應完成合同簽訂工作。
6.4對于下列情形之一者,項目部(公司)必須經過簽報審批后方可履行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6.4.1合同簽訂他方主體與中標單位不一致的;
6.4.2合同價款與中標價有出入的;
6.4.3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7.合同執行與監控
7.1項目部(公司)要密切跟蹤合同執行,定期(按月)編制《合同執行情況匯報》(見本指引附件2)隨同《預算經理月度工作報告》上報經濟合同部。
7.2經濟合同部要定期對項目部(公司)工程類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檢查,對下述合同執行偏差、重要事項等,以“合同重大差異事項報告”形式匯總分析:
7.2.1洽商變更金額超合同10%的合同項目;
7.2.2預計單項結算成本偏離成本目標(-10%,5%)以上的合同項目;
7.2.3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無合同付款項目;
7.2.4目標外及預算外支出項目等。
8.補充協議
8.1補充協議是工程類合同的完整組成部分,任何補充協議的簽訂必須充分說明合同變更理由,以及合同變更可能對工程成本、質量和時間進度等產生的影響,并提供有效依據。
8.2補充協議的決策程序應與主合同決策程序一致。
8.3不得以補充協議方式肢解主合同。
9.合同付款
9.1項目部(公司)應定期編制工程類資金需求計劃,經濟合同部負責對該計劃進行審核。
9.2項目部(公司)要嚴格按合同有關規定支付合同預付款、進度款和結算款,不得提前支付、超付。
9.3項目部(公司)申請支付工程進度款時,要依據如下有效單據:
9.3.1施工單位上報的月報量或付款申請單;
9.3.2監理公司的審核單;
9.3.3項目部(公司)內部工程進度款審批單;
9.3.4其他相關資料。
9.4工程進度款審核結果必須經項目部(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確認。
10.合同檔案及管理
開發項目結束后,合同檔案按相關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11.附則
11.1本指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11.2本指引由經濟合同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