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石油勘探物探、錄井、測井、測試項目管理指南
1目的和范圍
為了明國際石油公司物探、錄井、測井、測試項目通用管理的要求,確保承包商對作業活動過程實施控制與管理,參照iagc、ogp、ism和sms及其他相關標準和指南制定本指南。
本規定適用于為國際石油公司提供物探、錄井、測井、測試服務的承包商。
2職責
2.1健康安全環保部、勘探部負責對承包商執行本文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承包商負責按本文件的規定進行管理,制定相關的控制文件,對作業過程實施控制與管理。
2.3承包商負責按本規定、國際標準、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或本公司等效的規定開展工作。
3工作內容
3.1管理原則
3.1.1承包商的hse管理應滿足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3.1.2承包商應制定hse管理文件,文件內容應滿足國際石油公司、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的hse管理要求。
3.1.3國際石油公司和承包商的工作以合同約定為依據,履行和承擔相關的責任。
3.2國際石油公司通用管理要求
3.2.1承包商可直接執行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的文件,必須遵守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
3.2.2國際石油公司將把承包商納入到所有的hse 管理活動中,通過管理活動回顧、隱患識別、采取控制措施來保護員工的健康安全,保護作業環境。
3.2.3不管是陸上作業還是海上作業,所有承包商人員都應接受hse 培訓。
3.3法律和其他要求
3.3.1承包商應該和國際石油公司一樣,滿足相同的法律和甲方要求。
3.3.2無論國際石油公司本身,還是代表國際石油公司作業的承包商,都必須遵守作業國的法律法規要求,如果作業國當地標準低于國際石油公司的要求,應當按照國際石油公司的要求執行。
3.3.3開始施工之前承包商應全面地學習和分析作業合同中的具體要求,保證通過執行hse計劃來滿足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和要求。
3.4承包商管理原則
3.4.1承包商管理由六部分組成:
——資格預審
——評標
——授標
——執行(在工作中管理分包商)
——監測(作業前后監測業績表現)
——施工后評估
3.4.2為了保證服務或產品質量滿足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的要求,我們要對承包商進行能力評估。
3.4.3如果合乎國際石油公司的基本要求,承包商可以按照自己的hse管理體系運作,否則必須遵守國際石油公司 hse管理體系。
3.5承包商需要控制的內容
承包商應根據項目特點、合同要求,對可能產生人員傷亡、環境污染事故的關鍵活動制定控制文件予以控制,物探、錄井、測井、測試承包商對下述工作制定文件予以控制(但不限于):
l項目hse計劃;
l應急計劃;
l電氣安全管理;
l監測裝置(包括火災探測器、硫化氫探測器、煙感報警器、壓力表、拉力表、溫度表等)管理;
l設備防護裝置;
l工作許可證制度;
l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欄桿;
l個人防護用品;
l設備操作規程。
3.6承包商控制文件的制定
3.6.1承包商在接到授標書后,要回顧和研究合同中有關hse的要求,識別和列出項目所有的hse活動,根據工作的風險制定控制文件。
3.6.2承包商控制文件的編制應依據國際石油地球物理承包商協會(iagc)、國際油氣生產者協會(ogp)、國際安全管理法規(ism)、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文件及項目合同等標準、指南、文件。
3.6.3承包商控制的文件應按照5w1h(why ,who ,when ,where ,what, how)的原則制定,符合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3.7組織機構和責任
3.7.1承包商作業隊伍應按線性管理原則建立hse管理組織和應急組織,應根據作業規模配備專職hse監督,人數不得低于用工總數的5‰,班組、機組、作業小組應設置兼職hse監督,并在hse作業計劃中明確職責。
3.7.2為雇員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是每個承包商的基本責任。
3.7.3國際石油公司所在作業國家的國家經理負責對作業承包商的管理控制。國際石油公司現場管理代表和hse監督負責承包商管理計劃在各個層面的執行并保證其符合性。
3.8監督檢查
為了保持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與承包商管理計劃的一致性,國際石油公司及承包商都要各自根據已經制定的審計計劃開展對承包商作業活動的hse審計。在開始和執行作業期間,國際石油公司保留對承包商hse 程序、設備和作業的審計權利。
3.8.1健康安全環保部、勘探部負責對承包商執行體系文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8.2在項目運作的整個過程,國際石油公司可能隨時會通知承包商項目管理層開展檢查/審計。
3.8.3承包商要允許國際石油公司和國際石油公司代表或任何國際石油公司指派的人員在任何可能的時間到辦公室、作業隊、設備人員和記錄對涉及承包商施工的hse方面和工作環境進行檢查,承包商有權指派官員參與這樣的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將提交承包商在檢查后討論。
3.8.4承包商應與國際石油公司合作使體系有效運行,糾正和報告不安全行為和相關的隊伍的活動情況;乙方有權利對甲方的最終驗收報告作出書面的評價和反應。
3.9培訓、意識和能力
3.9.1根據國際石油公司hse培訓最低標準、當地法律法規、項目合同要求,所有承包商員工必須接受相應的崗位培訓。
3.9.2根據當地政府規定、國際標準以及作業要求,承包商應確保其員工接受了相應培訓并取得了資質證書。
3.9.3承包商現場作業隊長應保證培訓活動的開展,同時保存好培訓檔案和相應資質證書(以下崗位要求資質證書,如司機、電焊工、電工、吊車操作手、叉車操作手等)。
3.9.4承包商所有人員必須清楚國際石油公司hse的原則、政策、程序和指導方針。
3.9.5當訪問者和承包商第一次到現場時,必須接受hse簡介培訓/熟悉程序。
3. 10作業控制
承包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3.10.1國際石油公司將定期對承包商的作業進行審計/檢查。
3.10.2定期交流溝通。
3.10.3提供必要的培訓。
3.10.4現場報告幾乎事故和事故。
3.10.5任何偏離國際石油公司標準的作業方法應當立即進行糾正。
3.10.6具體糾正和控制措施應詳細包含在項目hse計劃里面。
3.11信息交流
3.11.1所有承包商要將hse政策傳達到每一個為國際石油公司工作的承包商雇員,或者在國際石油公司的甲方現場工作的承包商雇員,并且保證政策得到有效遵守。
3.11.2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與國際石油公司有關的事故,必須立即向國際石油公司監督報告。
4相關文件
4.1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作業文件
4.2《危險化學品管理》
4.3《放射性物品管理》
5記 錄
5.1檢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