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性違章的表現與危害
管理性違章的典型表現,是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這類違章導致的事故案例很多。管理性違章的存在,既有歷史原因,又有現時市場經濟環境的影響,也有管理者隊伍中人的安全素質的問題,但主要還是少數管理者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不足。沒有“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壓力,思想意識上存在著“重效益、輕安全”的偏差,疏于管理和懈怠管理。
管理性違章的表現
一是安全規章制度沒有制定或不健全、不完善,滯后于生產經營建設的發展需求。
二是作業工種崗位安全技術規程不健全、不完善,職工作業無章可循。
三是輕視生產作業的安全問題,對有可能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失效。
四是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指令不及時,落實不夠。
五是安全生產“三同時”落實不好。
六是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整改不認真、不及時,對職工違章制止、糾正不力。
七是強令職工違章冒險作業。
八是指揮生產進度不合理、搶時間、搶產量,違背安全生產規律。
九是對自身的安全生產職責不清或不履行、不落實、不到位。
十是不能帶頭遵章守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