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火藥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火藥庫管理員是在井上火藥庫從事火工品發放與管理等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者,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火藥庫管理員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保證安全。
第1條 按規定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2條 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各種管理制度。
第3條 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刻苦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做到應知應會。
第4條 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掌握有關管理制度對本工種崗位的要求,并按規定要求操作。
第5條 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威力、危害及保管發放常識。
第6條 嚴格按設計庫容量儲存爆炸材料,不得超儲。
第7條 嚴格按規定對雷管編號,嚴格執行爆炸材料運輸、領用、清退、領退制度。并按規定做好各種記錄,填寫各種報表。
第8條 熟悉消防設施性能、熟練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第9條 嚴格交接班制度。
第10條 熟悉現場自救互救常識,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現場或礦有關負責人匯報,并積極自救、互救。
第11條 熟悉避災路線,發生災害后能安全撤離。
第12條 對所在崗位安全工作負責。對因本人不具備安全常識或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負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