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醫院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流程
第二醫院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流程
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及《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嚴格控制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
臨床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應當嚴格掌握用藥指征,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會診同意后,由具有相應處方權醫師開具處方。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癥醫學科、微生物檢驗科、藥學部門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藥師擔任。
二、臨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相關規定
1、住院患者確須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由臨床科室提出會診申請,由指定的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家進行會診,確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品種、使用劑量、療程及預后等。
2、經會診確需使用的,臨床科室須填寫《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申請表》(見附件),由會診專家簽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方可使用。
3、使用過程中,嚴密觀察,對于已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立即停藥,并積極救治。
4、緊急情況下未經會診同意或需越級使用的,處方量不得超過1日用量,并做好相關病歷記錄。
5、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申請表必須附病歷中。
6、醫師未按照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按照醫院違規違紀的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三、具體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應用流程
填寫《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申請表》
科室提出申請會診
討論決定抗菌藥物使用的品種、方法、時間、劑量等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
執行處方或醫囑并及時向醫院匯報相關治療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