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運營部績效管理考核實施程序
生產運營部績效管理考核實施程序
第1條生產運營部總監匯同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生產分部總經理、技術部總經理、質管部總經理評審分部工廠經理、設備經理、電器經理、質量控制處經理、質量管理處經理、質管主任和行政經理人員。
第2條 (生產運營部總監)、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和省外生產公司總經理評審省外生產公司工廠經理、供應鏈經理、辦公室經理、質檢主任。
第3條 生產運營部總監和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評審所有省外生產公司總經理。
第4條coo和coo直屬生產、研發、供應鏈、行政、審計總監共同評審省外生產運營總經理、總部生產分部總經理、技術部總經理、質管部總經理。
第5條 所有評審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在會議上確定最后的個人績效等級。每位評審人員要確保人員等級分布嚴格遵照《績效管理考核辦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必須派代表列席評審會議,提供資料確??冃Э荚u的準確性(財務部只在數據和資料方面提供建議),但不具備對最終結果的決定權。
第6條通過為實施生產運營指標管理而進行的一對一談話確保指標的完成情況同生產管理人員的收入相掛鉤,以及生產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完成生產運營指標來提高其收入。
第7條所有參與考核人員連續兩個考核期考評總分都達到95分以上,以列入調薪或作為晉升的儲備人員行列,若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任務且考評總分排名在倒數第1、2位者,將列入降薪、降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