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的任務
附屬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的任務
為了加強醫院醫療設備科學管理,合理利用衛生資源,完善科室、病區、實驗室的功能,逐步使之現代化,提高醫療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更好地為人民健康服務,由院長為主任委員,各有關業務科負責人參加組成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
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的主要任務:
一、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法律和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審定、監督本院設備購置計劃,凡萬元以上醫療儀器設備的購置需經設備管理委員會審定同意后,結果呈院務會討論決定;
三:按三甲醫院要求,結合本院特點對5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進行科學論證,合理引進;
四、對采供中心執行儀器設備各項管理規定的情況實施監督管理,并作為考核醫療設備管理科室人員的依據;
五、定期檢查大型醫療儀器的管理使用情況,指導并督促使用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揮儀器應有效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作為科室管理考核依據;
六、要求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人為造成事故的各科室必須登記由采供中心收集,向設備管理委員會報告;
七、為加強醫療儀器設備的使用率,發揮其最大效能,由采供中心定期組織有關科室,利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新設備、并開展新技術、新知識的有關講座;
八、設備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