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內部管理原則
科技公司內部管理原則
'有效的管理'是公司獲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強有力的保證。為此,公司制定出內部管理的原則,以保障正常的運作秩序。
在公司的內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以下之十大原則:
1.統(tǒng)一指揮原則
每一級員工都必須執(zhí)行公司經理辦公會的決策,接受總經理的統(tǒng)一領導。
2.層級管理原則
1)各級管理人員只對直接下級擁有指揮權。特殊情況下,可越級或跨級指揮。
a.越級指揮
在緊急情況下,或當直接領導不在時,間接領導可越級指揮,被越級指揮者應服從指揮,事后要盡快告之直接領導。當間接領導與直接領導指令不相符時,被越級指揮者應按間接領導指示辦,但事后應盡快報告直接領導。
b.跨級指揮
在緊急情況下,或當直接領導不在時,平行領導可就非業(yè)務問題進行跨級指揮,被跨級指揮者應服從指揮,事后要盡快告之直接領導。當平行領導與直接領導指令不相符時,被跨級指揮者應向平行領導說明情況,然后按直接領導的指示辦。
2)每一級員工只對直接上級負責。在下列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a.在緊急情況下,或當直接領導不在時,員工可越級上報,但事后應盡快告之直接領導。
b.員工對直接領導的管理存在異議,直接對其提出,而直接領導不接受時,可越級上報。
3.分工負責原則
每一個員工按照分工對自己分擔的業(yè)務工作負全面的責任。決策者失誤造成的后果,由決策者承擔責任;執(zhí)行者失誤造成的后果,由執(zhí)行者承擔責任。
4.責、權、利連帶原則
每一個員工的責任、權限、利益三方面連帶生效。
5.命令服從原則
每一級員工在工作中必須聽從直接上級的指揮或執(zhí)行直接上級授權人員的命令;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聽從間接領導、平行領導的指揮,但應盡快告之直接領導。
在員工有雙重直接領導,而雙重直接領導的指令不相符時,員工應立即告之雙重領導,由雙重領導相互協(xié)商取得一致;如雙重領導相互協(xié)商仍不能取得一致,由雙重領導的共同上級領導決策統(tǒng)一,然后員工按取得的一致命令執(zhí)行。
6.督導工作原則
各部門及人員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權監(jiān)督部門或人員的督查和指導,對工作的偏差要及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7.民主參與原則
每一個員工對本部門及公司的經營與管理均享有監(jiān)督權和建議權。
8.友好協(xié)作原則
在不影響本部門正常運作前提下,各部門有盡可能為其他部門提供協(xié)作的責任。
9.特殊授權原則
在任何情況下,每一個員工都必須接受本公司授權人員的指揮。
10.獎優(yōu)懲劣原則
每一個員工的功績都將受到獎勵,其過失也將受到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