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住宅小區環境衛生管理
e住宅小區環境衛生管理
一、為保持小區及公共場所清潔,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二、生活垃圾實行袋裝處理。居民將生活垃圾定時放在指定地點,由物業清潔人員定時清理。
三、業主裝修時應將裝修垃圾按指定地點堆放,由物業部統一安排清運,不要亂扔亂倒,污染環境。
四、居民應保持室外衛生,不要向室外亂潑、亂倒、亂丟雜物。陽臺不得堆放超重物品,不得吊掛雜物,影響觀瞻。
五、嚴禁隨地大小便、吐痰、扔果皮、廢紙和雜物,隨地倒垃圾。物業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六、禁止在道路和綠化等公共地帶晾曬衣物、堆放雜物、隨意踐踏草坪。停放車輛時不得隨意輾壓草坪,沖撞樹木。
七、嚴禁破壞公共設施、路燈、圍欄、護墻、井蓋、水閘、電線等。
八、小區內嚴禁搭建違章建筑,飼養家禽家畜。(持有戶卡及防疫卡的觀賞動物除外)。
九、業主不得利用住宅、道路、公共場所擺設攤點。
十、未經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在公共區域私設廣告牌,嚴禁在公共區域內亂涂亂畫,張貼廣告、宣傳品、標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