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住宅小區搬運大件物品進出管理
e住宅小區搬運大件物品進出管理
為保證小區業主財產安全,物業管理部門根據'寬進嚴出'的原則,對進出小區的大件物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業主需搬出家電或裝修材料等大件物品或因維修、處理閑置家俱、家電等情況,可憑業主證搬出小區。
二、物業使用人需搬出家電或裝修材料等大件物品或因維修、處理閑置家俱、家電等情況,應提前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出門手續,并注明搬運物品名稱,數量。出門時交公共秩序維護人員查驗。
三、各業主不得將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命令禁止的各類控制物品帶入小區。如確因特殊原則,需要帶入小區,必須提前向小區管理部門說明情況,得到允許后方進入。
四、在搬出物品時,發生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等情況,應由搬運人進行賠償。
五、對于長期不在小區內居住的業主委托他人搬出物品時,應提前與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聯系,得到確認后再行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