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程序文件小區商鋪管理程序
物業程序文件:小區商鋪管理程序
1目的
規范商鋪管理行為,維護小區舒適、安全、文明的居住環境。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商鋪管理。
3職責
3.1管理處經理負責簽定商鋪管理協議書,協調、解決商鋪糾紛。
3.2由管理處經理指定專人對商鋪進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管理處應根據本小區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商鋪管理規定,規范商鋪經營及從業人員的行為。
4.2管理處經理在商鋪開業前應于商鋪經營者簽定《商戶管理協議書》、《商鋪消防管理責任書》、《商鋪從業人員情況登記表》、《委托銀行代收款協議書》,明確商鋪經營范圍和管理費標準,并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
4.3如商鋪需要裝修,除按程序文件編號**wy7.5.1-g03程序執行外,還應提供外墻、燈箱、標識等的設計方案,確保外觀基本統一和整體美觀。
4.4各商鋪自入住起三個月內,須向管理處提供《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以及從業人員身份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相片等資料,并建立商鋪管理檔案,特殊經營項目的商鋪,須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簽發的許可證方可開業。
4.5管理處經理應指定專人對商鋪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進行日常管理,發現有違反商鋪管理規定的行為,及時糾正并予以記錄。
4.6管理處經理指定專人對商鋪消防、電器進行管理,在現場設置《商鋪設施檢查記錄表》,每季度檢查、記錄一次,要求各商鋪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定期維護使用電器。
4.7商鋪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商鋪的經營活動,發現無經營或涉嫌賭博、販毒、吸毒、色情等違法行為時,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向部門經理匯報,部門經理視情況,決定是否采取更嚴厲的措施。
4.8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計生辦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商鋪進行檢查,管理處應驗明證件并登記后予以配合。
5支持性質量記錄表格
**wy-7.5.1-g04-f1《商鋪管理協議書》
**wy-7.5.1-g04-f2《商鋪消防管理責任書》
**wy-7.5.1-g04-f3《商鋪從業人員情況登記表》
**wy-7.5.1-g04-f4《商鋪設施檢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