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灣小區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長青灣小區《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kd長青灣】是全體業主共同的家園,為維護小區的安寧、整潔,全體業主共同立約如下:
1、與人為善,與鄰里和睦相處,以誠懇友好的態度,理性處理鄰里糾紛。
2、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關系。
3、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車庫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車庫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4、不占用任何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例如屋頂、外立面、樓道、煙道等);不在外墻面裝飾裝修、安裝花架、安裝或懸掛廣告牌或條幅等。不利用自家門窗、玻璃窗等地方張貼、懸掛告示或進行宣傳活動。
5、不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或放置鞋柜、堆放雜物,否則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有權清理。
6、不在道路、綠地、廣場等公共場種植花草樹木、搭花架、擺花盆。愛護綠地,不踐踏草坪、不攀折樹木、不采摘花果。
7、損壞小區內任何公共設施,均應照價賠償。未成年人損壞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8、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應文明乘梯,遵守《電梯使用管理約定》。
9、業主、物業使用人需臨時占用和挖掘道路、場地等共用部位的,須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同意(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須征得相關業主和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同意),并在約定時間內恢復原狀。
10、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相關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的配合,阻撓維修養護的進行而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應負責修復并承擔賠償責任。
11、業主、物業使用人須向物業客戶服務中心預留家庭主要成員的緊急聯系方式,便于緊急情況下聯絡。發生漏水、煤氣泄漏、火災等緊急事件時,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可在公安機關、社區、業主委員會等2位以上第三方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進入業主專用部分采取必要的緊急避險措施。
12、將生活雜物、垃圾投放到垃圾箱內,不翻揀小區內垃圾箱(站)的垃圾。
13、自覺控制裝修、音響、娛樂活動等發出的聲響,以不干擾鄰居正常生活為度。空調機外機發出超標噪音的,排除故障前應當停止使用或及時更換。
14、不違反政府規定或在非指定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5、空調位屬于業主專有,業主、物業使用人須定期檢查空調架、空調擋板安裝的牢固性及空調位排水孔是否暢通。
16、不在窗戶、飄檐、空調位等處懸掛、擺放物品,以免墜物傷人。
17、高空拋物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傷或物品損壞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18、本小區內規劃開放式道路維修養護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
19、業主、物業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20、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服務活動中授予物業客戶服務中心以下權利:
1)根據規約制定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kd長青灣】《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3)利用本物業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宣傳、場地租賃等經營活動。
21、本小區的《裝修管理約定》、《露臺管理約定》、《私家花園管理約定》、《商業網點管理約定》、《環境、衛生管理約定》、《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約定》、《電梯使用管理約定》、《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管理約定》、《太陽能熱水器安裝管理約定》、《寵物飼養管理約定》是本規約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2、本規約對本物業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租售物業時,業主應將本規約內容告知承租人、受讓人、并將租售情況告知物業客戶服務中心。
23、業主大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制定【kd長青灣】《業主管理規約》,本臨時規約自動失效。
附件:
附件一、《裝修管理約定》
附件二、《露臺管理約定》
附件三、《私家花園管理約定》
附件四、《商業網點管理約定》
附件五、《環境、衛生管理約定》
附件六、《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約定》
附件七、《電梯使用管理約定》
附件八、《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管理約定》
附件九、《太陽能熱水器安裝管理約定》
附件十、《寵物飼養管理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