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灣小區商業網點管理約定
長青灣小區商業網點管理約定
【kd.長青灣】是全體業主共同的家園,為維護小區商業的整體環境和公共秩序,為業主創造舒適、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全體業主共同訂立并承諾履行本約定:
1、商業網點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堆放貨物及雜物、傾倒臟水、散發廣告。
2、不在商業街、廣場燈具、公共設施、樹木上及樓宇之間架空管線,晾曬衣物或懸掛其它物品。
3、不在商業街和廣場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未經工商、行政執法等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等設置戶外廣告、招貼欄、霓虹燈。
4、保持門前衛生清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非生活垃圾(如:泔水、醫療垃圾等),應按相關法規與環衛等部門簽訂相關協議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清運費用。
5、商業網點運送貨物的車輛須從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指定通道通行。
6、商業網點室外裝飾裝修約定:
1)裝修施工時嚴禁改變公共區域的使用功能和設計風格。
2)不在公用部位搭建、施工、私自占用走廊等公用部位。
3)不在商業街和廣場搭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按開發商設計的原招牌尺寸和在規定的區域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招貼欄、霓虹燈,不得越界。
4)裝修施工區域做好圍護,不得將裝修材料堆置在商業街和道路上面。
5) 燈光設置以不影響相鄰業主為度。
7、裝修時應當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
8、商業網點工作人員的個人信息須到物業客戶服務中心登記備案。商業網點業主需告知商鋪工作人員一同遵守本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