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治安保衛管理考核
1.乙方嚴禁借車輛便利和其它方式進行偷盜,若違反規定,發生一次偷盜案件,扣罰當事人所偷盜物品價值5倍的罰款,扣罰乙方第一責任人1000元,并將當事人逐出廠區,永不在甲方從事與甲方有關的任何作業和經濟活動。
2.發生兩次偷盜案件,扣罰當事人所偷盜物品價值5倍的罰款,扣罰乙方第一責任人2000元,終止其繼續施工的資格,并且兩年內不得直接、間接雇傭該單位從事與甲方有關的任何作業和經濟活動。
3.乙方運輸車輛發生作弊行為時,固定運輸戶按照公司《治安保衛制度》進行處理,并對第一責任人給予500元處罰,由甲方有關部門取消作弊車輛運輸資格;臨時提貨車輛發生作弊行為時,按照公司《治安保衛制度》進行處理,并對第一責任人給予500元處罰,由甲方市場營銷部記錄車號,不再為其供貨。
4.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遵守甲方進出廠秩序,若違反,第一次扣罰第一責任人或公司500元,甲方暫停其提貨或供貨資格;第二次取消車主或掛靠公司的提貨和供貨資格。
5.乙方在公司車輛因安全設施不全或性能不完好而發生交通、治安等事故后,必須24小時內書面上報安全環保部。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并對第一責任人處以500元處罰。
6.外單位機動車輛進入公司,一律登記,統一管理存放;嚴禁機動車、特種車輛載人,送貨車輛進入生產區,必須經安全環保部、消保部批準,必須戴好防火帽且按指定路線行駛,并限速20公里/每小時,違者罰款200元,造成事故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7.乙方未經允許,禁止動用、挪用廠區內的任何物資和設施,若違反,每次罰款500元,并對第一責任人處以500元處罰。如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五)乙方違反上述條款,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視情節給予幾倍的相應處罰。
(六)乙方違反上述條款,若盜竊數額較大、作弊數額較大或觸犯法律構成犯罪時,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2篇 物業區治安保衛管理守則
物業園區治安保衛管理守則
為加強園區治安管理,維護業主(住戶)的合法權益及維護園區良好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制定本規定:
1、園區的治安保衛工作,由管理處保安部負責,業務上接受廣州市白云區公安分局永平街派出所領導。
2、園區內的業主(住戶)要積極配合保安人員做好園區的聯防保衛工作。
3、本園區所有樓宇已在公共部位裝設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嚴禁各業主(住戶)遮蓋、損壞攝像頭及配用器材,否則,視情節輕重處以賠償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發現形跡可疑人員,業主(住戶)應立即向保安人員報告。
5、一旦發生偷盜等惡性案件,業主(住戶)應立刻報告公安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6、園區嚴禁下列妨礙公共安全和擾亂園區秩序行為:
(1)在園區內打架、斗毆、無理取鬧,保安人員有權制止。
(2)制造噪音影響他人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保安人員有權制止。
(3)撬開他人信箱,賠償修復費每戶100元。
(4)在園區內擺攤叫賣,發放傳單者,除清出園區外,并視情節支付擾民費、清潔賠償費50-200元。
(5)在園區內使用汽槍的,將予以沒收,并上交公安部門。
(6)動用、損壞消防器材、標志,按消防管理規定處理。
(7)損壞園區各種公共設施,按重建(購)價的2-10倍賠償,造成嚴懲后果者視具體情況處理。
(8)違反園區管理規定和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保安人員有權處理。
7、對下列違法行為,將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
(2)非法運輸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違禁物品。
(3)非法攜帶匕首、彈簧刀等到管制刀具。
(4)在園區內聚賭。
(5)窩藏各類犯罪分子。
(6)侵入他人住宅,損壞他人財物。
(7)在園區內吸毒、販毒、嫖娼、賣淫。制造、復制出售、出租或傳播淫穢書刊及淫穢錄像物品。
(8)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