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組織制定、修訂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
2負責建立大雁煤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體系,組織制訂、修訂和健全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參與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技術規程,編制職業危害防治計劃,確定治理項目,督促治理工作的落實。
3負責安排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定期檢測的工作。
4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管理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職業病管理檔案。組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健康體檢;對職業病患者進行定期體檢。組織對疑似職業病患者職業病申請上報。
5負責職業危害防治相關培訓、宣傳工作。
6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及職工使用情況。
7組織對職業職業危害防治建設項目評價、驗收及過程監督管理。
8監督、檢查各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評價落實效果,并提出獎勵、考核意見。
9制定預防職業危害事故,配備相應應急設備和設施,并參與組織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2篇 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組織制定、修訂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
2負責建立大雁煤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體系,組織制訂、修訂和健全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參與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技術規程,編制職業危害防治計劃,確定治理項目,督促治理工作的落實。
3負責安排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定期檢測的工作。
4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管理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職業病管理檔案。組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健康體檢;對職業病患者進行定期體檢。組織對疑似職業病患者職業病申請上報。
5負責職業危害防治相關培訓、宣傳工作。
6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及職工使用情況。
7組織對職業職業危害防治建設項目評價、驗收及過程監督管理。
8監督、檢查各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評價落實效果,并提出獎勵、考核意見。
9制定預防職業危害事故,配備相應應急設備和設施,并參與組織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3篇 專職職業危害防治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積極開展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和監督工作:
2制訂、修訂本礦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以及各崗位職業危害防治規程,并編制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專項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針對檢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督促其按時完成。
4做好全礦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并協助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危害防治宣傳活動。
5負責職業危害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予基層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
6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建檔工作。
7貫徹執行公司下發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8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與個人或各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對全礦職業危害防治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第4篇 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⑴協助領導小組推動公司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⑵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⑶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⑷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⑸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⑹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⑺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⑻負責建立公司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第5篇 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專職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積極開展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和監督工作:
2制訂、修訂本礦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以及各崗位職業危害防治規程,并編制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專項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針對檢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督促其按時完成。
4做好全礦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并協助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危害防治宣傳活動。
5負責職業危害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予基層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
6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建檔工作。
7貫徹執行公司下發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8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與個人或各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對全礦職業危害防治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第6篇 職業危害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公司職業健康管理部門為綜合部,負有以下責任:
1、承擔我公司職業健康具體工作,查處相應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2、負責制定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將職業健康各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崗、到相關責任人員,并監督檢查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落實情況;
3、負責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各項規章制度,并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
5、組織人員做好提供從業人員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工作;
6、組織人員落實好本公司職業危害因素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工作;
7、負責職業健康其他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