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區寵物管理公約-11
小區寵物管理公約(十一)
根據《北京市限養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寵物管理規定:
1.0本小區屬重點限制養寵物地區,請勿養烈性或大型寵物;
2.0請勿攜犬進入公共辦公區域、會所、兒童游樂場、公共綠化帶或其他公共場所;
3.0攜寵物進入電梯時,請您抱好寵物,以免傷及他人;
4.0小型觀賞犬出戶時,請您系帶犬鏈,并由成年人牽領;
5.0攜寵物出戶應根據北京市規定時間(在20時至次日7時之間)執行,寵物排泄的糞便,請您予以清除;并放入垃圾桶內;
6.0養寵物請勿侵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人生安全;
7.0寵物傷害他人時,寵物的主人應立即將受傷者送至醫療衛生部門進行診治,負擔其醫療費用,并賠償受害人損失;
8.0請您為寵物定期注射疫苗;
9.0根據《北京市限養規定》,請您到本地區所轄公安機關辦理養犬許可證,擅自養犬或逾期不注冊的,由公安機關根據北京市重點限養區規定處理。
第2篇 長灣小區寵物飼養管理約定
長青灣小區寵物飼養管理約定
【kd.長青灣】是全體業主共同的家園,為維護小區的安寧、整潔和祥和,依據《遼寧省養犬管理規定》,全體業主共同訂立并承諾履行本約定:
1、飼養犬只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須為犬只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辦理犬類免疫證、養犬許可證和犬牌,禁止無證養犬。
2、禁止飼養大型、烈性犬只。
3、攜犬出戶必須掛犬牌、束犬鏈、并由有行為能力的人牽領。
4、不得攜犬進入辦公區域、兒童游樂場所等。
5、犬只在戶外排泄糞便后,即時清除。
6、禁止飼養家禽、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