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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規范及內容(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2-07 07:04:54 查看人數:41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規范及內容

      第1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規范及內容

      1、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2、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1)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2)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3)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3、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表1要求的要塔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施工時,我們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將我們的工作重心前移,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設單位統一協調。

      4、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強制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

      第2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使用與管理措施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塔吊間的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施工時,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2003年4月20日,灌云縣一工地塔機司機擅自將力矩限制器拆除,在超載時作業導致塔機標準節角鋼開裂,塔機起重臂傾覆,幸虧發現及時,沒有人員傷亡。又如7月16日南通三建公司在北京施工導致2死3傷的重大塔機傾覆事故也是由于違章調大力矩限制器超載作業引起的,這些血的教訓不能不引起我們對塔機安全保險裝置的高度重視。

      6,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

      第3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與安全使用的探討

      1.資料管理

      塔式起重機注冊登記機構或產權單位應將塔式起重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式起重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式起重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特種設備檢測中心,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使用單位或部門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式起重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

      2.塔式起重機基礎

      塔式起重機基礎是塔式起重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式起重機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式起重機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式起重機的穩定性就是塔式起重機抗傾覆的能力,塔式起重機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式起重機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式起重機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式起重機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式起重機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式起重機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3.拆裝管理

      塔式起重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重點談談塔式起重機的拆裝管理。塔式起重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起重機工要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式起重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并一定要按相關安拆的作業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

      建筑市場的塔式起重機采用固定式機型較多,而且安拆比較頻繁,在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危險源很多如基礎、安裝場地、大件吊裝等,在安裝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這里著重談談塔式起重機金屬結構連接和頂升過程危險源的控制。塔式起重機的金屬結構連接一般有兩種方式.即高強度螺栓連接和銷軸連接。塔式起重機高強度螺栓連接是靠摩擦力來傳遞結構內力的,要求連接面清潔,有較高的摩擦系數。擰緊力矩值非常重要,特別是預緊力矩。預緊的目的在于增強連接的可靠性和緊密性,以防止受載后連接件出現縫隙或發生相對滑移,以保證最終的安裝質量。塔式起重機構件的連接很多都采用受剪銷軸連接方式,這些銷軸主要承受剪切力。但在實際使用中,由于各工作機構的起動、制動和吊臂回轉等影響,經常會產生軸向移動,因此其軸向固定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塔式起重機拆裝作業中,要特別注意連接銷軸的軸向固定,不能隨意用小規格開口銷甚至鐵絲來代替原設計的橫向插銷。塔式起重機運行幾年后,容易磨損或脫落,使銷軸有可能向內側位移脫落,造成折臂事故。建筑市場的塔式起重機普遍采用液壓頂升方式。頂升過程是塔式起重機的重要安裝步驟,也是在安裝中危險性較大的工作,在安裝過程中出現事故比例較高。在頂升過程中一定要遵守安全規程,在頂升過程中的應注意以下問題:事先制定可行的頂升方案,每次頂升前應對安裝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要求安裝指揮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技術文件和頂升環節中的安全控制點;頂升過程由專人負責指揮,專人操作液壓機組,專人緊固連接件;不得在夜間進行頂升;要注意電纜放松長度是否滿足需要,注意檢查電纜移動有無卡阻;風速超過5級,不論風向如何,一律禁止頂升;頂升操作人員在頂升過程中必須精力集中,注意觀察,如遇到卡阻或者其他故障,必須停止檢查,直到故障排除;頂升結束后,檢查和緊固塔身標準節的螺栓連接或銷連接;重新調整頂升套架導軌間隙,使導輪與塔架主弦桿完全脫離接觸;檢查液壓機組操作柄是否撥回零位;切斷液壓頂升機組的電源并改好防雨罩。

      4.安全距離

      塔式起重機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式起重機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式起重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式起重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式起重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相關要。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式起重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部分單位或操作人員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安全裝置,在超載時作業導致塔式起重機標準節角鋼開裂,塔式起重機起重臂傾覆的教訓必須要引起對塔式起重機安全保險裝置的高度重視。

      6.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就要分析塔式起重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塔式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式起重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式起重機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式起重機倒塌。三、塔式起重機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式起重機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式起重機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塔式起重機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安全操作與使用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主要是人的因素,是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管理,塔式起重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修理工和電氣維修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則,熟悉掌握塔式起重機技術性能;維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索人員、指揮人員等相關人員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著塔式起重機是否能安全使用,要經常性地加強技術培訓。操作人員、維修電工和機械維修工要在運行前、運行中經常性地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制動系統、安全保護裝置、螺栓連接、吊具索具等重點部位。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作好日常檢查和保養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及時發現故障,可及時處理故障,杜絕事故的發生。使用中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維護保養,認真做好塔式起重機定期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保養工作。操作人員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建立健全塔式起重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司機、司索人員、指揮等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塔式起重機維護保養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要做到塔式起重機管理制度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進一步加強安全責任制,使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在實處。使用時嚴格按照塔式起重機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式起重機“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吊裝前必須對每一件吊物進行重量估計,嚴禁盲目起吊,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等。

      9.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式起重機司機、維修電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進行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

      結束語

      通過加強對塔式起重機以上幾個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夠有效的預防塔式起重機使用過程中的各種事故的發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實踐證明,只要各個施工企業、生產廠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塔式起重機檢測機構都能按照上述各個環節來做,加強塔式起重機的安全專項治理,就能夠有效控制重大塔式起重機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4篇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1.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裝配拆卸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特制訂以下措施。

      2. 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是指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頂部、可回轉臂架型建筑機械。

      3. 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塔機安裝拆卸業務的企業,其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各級崗位責任制;

      (2)安全質檢機構或者網絡;

      (3)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設備和器具的維修保養制度;

      (5)技術和施工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和考核制度;

      (6)有關裝拆工藝、裝拆方案技術交底以及裝拆過程等資料的存檔管理制度。

      4. 裝拆企業在實施塔機安裝拆卸之前,應當滿足以下各項條件:

      (1)會同塔機使用單位共同對塔機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和鑒定,經雙方認可后,方可裝拆;必要時,還可以會同生產廠家共同鑒定,經三方認可后,方可拆卸;

      (2)制訂裝拆工藝和方案;

      (3)裝拆企業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應當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配備專人統一指揮塔機裝拆;

      (5)配備相應的技術、安全監護人員;

      (6)做好裝拆前現場情況和施工過程的資料記錄工作。

      5. 裝拆企業的施工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市建委頒發的《上海市建設工程塔式起重機裝拆督作證》后,方可上崗施工。

      6. 塔機安裝或者拆卸過程中,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部頒標準和產品使用說明;嚴格執行工程技術部門制訂的裝拆工藝和裝拆方案。

      7. 塔機安裝或者拆卸后,裝拆企業應當及時做好有關安裝或者拆卸全過程的裝拆工藝、方案、設備配置等資料的記錄和歸檔。

      8. 塔機安裝之前,對已完成塔機基礎、路基、軌道和附墻等隱蔽工程的項目,裝拆企業應當會同有關基礎施工單位共同檢查,裝拆企業對檢查結果無異議的,方可進行塔機安裝。

      9. 塔機安裝完畢后,裝拆企業應當向市建委認可的檢測機構申請檢測,經檢測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5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使用管理措施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塔吊間的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施工時,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2003年4月20日,灌云縣一工地塔機司機擅自將力矩限制器拆除,在超載時作業導致塔機標準節角鋼開裂,塔機起重臂傾覆,幸虧發現及時,沒有人員傷亡。又如7月16日南通三建公司在北京施工導致2死3傷的重大塔機傾覆事故也是由于違章調大力矩限制器超載作業引起的,這些血的教訓不能不引起我們對塔機安全保險裝置的高度重視。

      6,穩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

      第6篇 塔式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要求

      1一般要求

      (1)司機應持證(或掛牌)上崗,無證(或不能證明本機司機身份)嚴禁上機操作。

      (2)身體不適(患病、頭暈、視力模糊等)、精神萎蘼,嚴禁上機操作。

      (3)嚴禁酒后駕駛;操作期間應精力集中,操作中不得與他人聊天,吃喝東西。

      (4)非本機人員不得登機(特殊情況事先通知)。

      (5)司機(或機組人員)應按要求穿工作服,必須在規定的梯子、通道登機、下機,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6)禁止塔機上各部位亂放工具、零件和雜物、易燃物,嚴禁從塔機上向下拋扔物品。

      (7)司機工作前應及時打掃、擦洗,保持機容機貌整潔、干凈,窗戶必須平整干凈不影響視線。

      (8)司機應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和一般故障消除記錄,遇不能處理的嚴重故障和異常現象,應及時匯報領導,派人處理。消除故障后司機也應記錄,嚴禁塔機帶病運行。

      (9)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服從指定指揮人員的指揮,可拒絕司機認為影響安全的指揮,拒絕非指揮人員指揮和多人指揮。

      (10)司機應按規定要求執行保養潤滑任務,并作好記錄。保養維修、消除缺陷時,應切斷主電源,電源箱柜應掛上標志牌或加鎖。

      (11)塔機正常工作溫度為+40~-200c,超出此范圍不得工作;遇到大風(6級及以上)、大霧、大雪、大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工作,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動臂變幅塔機應落臂增大到最大幅度;小車變幅按說明書規定位置,將吊鉤升至最高點,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

      (12)司機接班時,交班司機必須向接班司機當面交代塔機有無異常情況或處理結果,交班司機并陪同接班司機進行機械檢查和試驗,檢查試驗情況良好,并履行交接班手續(如在運行記錄中填寫交接班時間和交接時的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等,雙方確認簽字);嚴禁他人轉告交班或接班。如有故障和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不能盡快處理的較大故障應上報領導,派專人處理,直至消除故障,并記入交接班運行記錄中。

      (13)司機接班時應(如需要,松開夾軌器)檢查軌道連接有無松動、有無沉降、有無損壞、有無障礙物(有要清理)、坡度、高低差、接頭、固定碰尺、止擋有無異常等;提起并固定好夾軌器,保證大車行走不卡、磨軌道。

      (14)司機接班時應檢查各部潤滑情況是否符合要求,接零、接地線是否良好,檢查各減速器、制動器等油量和油質是否符合要求,油路管件有無破損泄露等。

      (15)司機接班時應檢查接地線和各控制手柄位置是否處在零位,試各操縱手柄是否靈活,電氣各接頭是否松動或接觸不良,導線有無松散和裸露,有罩蓋的器件是否丟失或未裝罩蓋等。

      (16)司機接班時應檢查試驗各種安全裝置、限位開關是否齊全、靈活、可靠;檢查試驗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17)司機接班時應檢查吊鉤、滑輪有無破損、卡澀以及鋼絲繩有無嚴重變形、斷絲等。

      (18)司機接班時檢查主要螺栓連接是否松動、脫落;主要焊縫有無開裂和裂紋;受力構件有無塑性變形和損壞等。

      (19)固定式塔機司機接班時應對基礎和附著連接進行檢查,基礎有無異常裂縫、變形,附著桿和附著連接(塔身和構筑物)有無松動、變形、損壞,各部連接牢靠。

      (20)司機接班前應空載一個循環和試吊重物,配合上述檢查和試驗。

      (21)超載(特批情況例外)或重量不清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斜拉、斜拽不吊;捆綁不牢不吊;吊物不平衡不吊;吊物上有浮置物不吊;重物棱角未加護墊不吊;視線不清不吊;無指揮信號不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無特殊措施不吊。

      (22)起吊重物必須平穩升降,不得旋轉和擺動,吊運體積大和易晃動的部件應拉溜繩。

      (2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吊鉤下不得有人。

      (24)禁止用起重機吊運人員,嚴禁吊鉤直接吊掛重物,細長件必須捆扎兩處、有兩個吊點。

      2通用技術要求

      (1)司機必須熟悉本塔機性能,了解起吊重物的重量,視察起吊物件捆扎牢靠,起吊繩長度、吊點、夾角(一般宜小于1200,即與重物夾角宜45~600,不得小于300)適宜,周圍無障礙時才能開始作業。

      (2)塔機開始作業時,指揮應站在起重臂側面,司機首先發出音響信號(鈴聲或笛聲),以提醒作業現場人員注意。

      (3)起吊時,必須從零位開始,可變速多擋塔機,必須先用低擋慢速,吊起物件離地200~500mm時,制動停止,確認制動可靠,捆扎牢靠,起吊繩吊點、長度、角度適宜,吊物平衡,再繼續起吊,并逐級推到所需的速度擋位。

      (4)傳動裝置作反方向運動時,不得正向動作未停穩,立刻進行反向操作,控制手柄必須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擋反向操作。

      (5)吊運重物不得猛起猛落和急開、急停,回轉、變幅、行走也應平穩操作,禁止越擋野蠻操作。

      (6)嚴禁重物長時間吊掛在空中,不得帶載自由下降,當重物下降離就位點1m處,必須采用慢速或微速就位。

      (7)在起升過程中當吊鉤滑輪組離起重臂5m時,應用低速起升,嚴防與起重臂碰撞。

      (8)塔機行走離碰尺約3m處,應提前減速停車。

      (9)作業中平移起吊重物時,重物高出其跨越障礙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10)起重機無論在停止或運行作業狀態下與周圍建筑物或固定設備等均應保持一定的間隙,凡有可能通過的間隙不得小于400mm;嚴格遵守起重機任何部位與輸電線安全距離的規定。

      (11)作業中司機不得離開操作操作崗位;不得利用極限限位裝置停車;不得在作業時進行檢查調整和保養維修。

      (12)在特殊緊急情況下,無論任何人發出停止信號,司機都應立即停止作業動作。

      (13)夜間作業現場必須設置足夠照明。

      (14)多機作業應避免各起重機回轉半徑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應有具體安全措施,司機應嚴格按措施中的要求和聽從指定的指揮人員的指揮操作。

      (15)作業中臨時停電或突發故障時,必須將重物卸下,放到地面安全地方,起升吊鉤,將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切斷總電源開關;如無法降下重物,應與有關人員研究,采取適當措施。

      (16)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塔機,主副鉤不得同時開動。

      (17)作業中起重機出現漏電現象;鋼絲繩嚴重磨損、扭曲、斷股、打結、打轉、出槽;安全裝置失效;各機構發出異響和有異常現象;金屬結構發生變形;機身抖動振動較大;卷筒上鋼絲繩爬繩、亂繩、啃繩、各層繩互相塞擠;起重機發生其他妨礙作業及影響安全的故障等,司機應停止作業。

      (18)用雙機或多機抬吊同一重物時,鋼絲繩必須保持垂直,各起重機的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起重機應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起重能力。抬吊前由使用部門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作業項目內容,抬吊的吊次,抬吊各起重機的實際最大起重量和幅度,協調方案和指揮方案,確定指揮人員,安全措施,抬吊計算和示意圖等),經過機械、安全、工程技術等部門會簽,總工批準,專人監護實施。

      (19)作業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解除或調整起重機安全裝置,在特殊情況需要超載起吊作業,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10%,并由使用部門提出可行性報告(包括作業項目、超載作業次數和超載值、超載計算書及超載試驗程序、安全措施、示意圖等),經安全、工程技術、機械等部門會簽,總工批準,專人監護實施。

      (20)作業過程中在特殊情況下需要臨時解除高度限位裝置,應報告安全、機械等部門批準,履行有關手續,專人監護作業,作業后應及時恢復高度限位裝置。

      (21)凡是塔機底架以上無欄桿和平臺的各個部位進行檢查、調整、維修、保養等工作時,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22)有登機電梯的塔機、嚴禁超載,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規定使用操作,乘座人員必須置身于籠內,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和所持物伸到籠外,禁止運送不明重量的重物,在升降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并禁止使用,對故障電梯維修時,必須采取措施將梯籠可靠固定,不能產生升降運動。

      (23)作業后,應填寫好運行記錄和交班記錄;無交班時,司機應將塔機停到不妨礙回轉的順風位置,吊鉤提升到最高位置(或無障礙高度),動臂變幅應落放到最大幅度,小車變幅按說明書要求位置,松開回轉制動器,各操作手柄推到零位,斷開總電源,鎖好司機室內門窗并檢查電氣室和電源箱是否鎖好,夾好夾軌器;有交班時履行交班手續。

      第7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辦法

      1、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在隊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荷載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起重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基上部附近,電源開關應合乎規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4、起重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對有升降式駕駛室的起重機,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塔身不得懸掛標語牌。

      5、檢查塔基表面平直、無沉陷,螺栓無松動,排除塔基睥障礙物和積水。

      6、作業前重點檢查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均應正常;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7、起重機在中波無線電廣播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凡與起重機接觸的作業人員,均應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

      8、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點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9、空載電源,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10、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11、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是1m。

      12、動臂式超重機的起重、回轉達、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在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不得變幅。

      13、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機器使之緩慢下降;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跨越的障礙物0.5以上。

      14、主卷揚機不安裝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機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15、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對超載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16、作業后,起重機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

      17、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8、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第8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切實提高本項目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塔式起重機操作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機械設備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及上級單位的法規、規范、規程、規章標準及有關管理辦法、操作規范等進行控制。

      第二章 操作規程

      第三條 塔吊的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管理使用、保養、維修,必須嚴格遵守說明書和操作規程的規定。

      2、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經過專業培訓,做到“四懂、三會、一牢記”,“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做、會保養、會排除故障;牢記安全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

      3、對于工地新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均需經過整機檢驗和試運轉。

      4、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做好保養和檢查工作,認真進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5、司機必須認真按時填寫機械設備運轉履歷書的各項數據。

      6、嚴禁司機酒后或患有疾病時上機操作。

      第四條塔吊作業前

      1、檢查基礎狀況,有無沉陷,以確保起重機基礎安全。

      2、檢查現場環境,要保證安全作業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3、檢查塔架機構有無漏電。

      4、檢查各傳動部分、結構部分的安全和潤滑情況。

      5、檢查各限位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6、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有無損傷,是否要更換。

      7、上機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出警示,提醒注意。

      第五條 塔吊作業中

      1、起重量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中規定,不得超載。

      2、塔司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信號工發出的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鈴示意;如發現信號不清或指揮錯誤將引發事故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3、嚴禁利用起重吊鉤升降人員。

      4、操縱控制器時,應從止點零位開始推到第一檔,然后依次逐級推到其它檔位,嚴禁越檔操作,在傳動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行逆向運轉,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升急停。

      5、吊鉤上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距離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時,其高度距離所跨越物應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轉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度。

      8、起重機回轉半徑必須嚴格執行說明書的規定。

      9、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放松抱閘,將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鉤,不得使重物懸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災、觸電事故。

      11、工作時間操作室內禁止嬉笑打鬧、吸煙;司機 <>應專心操作不得與他人閑談;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12、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掛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以上風不準吊。

      13、六級風以上及雷雨天時禁止作業;暴風時起重機需特別處理。

      14、多塔作業時應保證安全作業距離,吊鉤上懸掛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機鉤底與低位起重機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距離不得小于兩米,若兩機塔臂交錯時,高位起重機的吊鉤應退到兩機回轉半徑交叉范圍以外或吊鉤升到高處,以防止相撞的惡性事故。

      15、起重臂與起吊物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1)距離低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三米。

      (2)距離高壓供電線路水平距離不小于六米。

      16、嚴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離就位地點一至二米處要緩慢下降就位。

      17、在構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機在運行中嚴禁修理、調整和保養作業,除必要情況外不準帶電檢查。

      19、司機必須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不準攜帶笨重物品。

      20、未設專人看守作業區時,禁止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第六條 塔吊作業后

      1、操作完畢,吊鉤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處,并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松開制動,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2、起重小車開到說明書規定位置,將各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如若塔機是行走式塔機,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鎖好夾軌器。

      3、認真進行機械檢查,提早發現隱患,做好保養,保持機械完好。

      4、雙班、多班作業,必須做好交接:任務要求不清不交接,機械保養不徹底不交接,機件工具丟失損壞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七條 起重機吊裝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持證上崗,作業時應及時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當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楚時,操作人員可以拒絕執行。

      第八條 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工件緊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扣工件不吊、棱刃物體沒有襯墊不吊、鋼(鐵)水包過滿不吊,簡稱“十不吊”。

      第九條 塔式起重機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工作。

      第十條 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確保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 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第十二條 起重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過。重物調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人。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九個不準”強制措施:(1)、起重設備安(拆)裝單位無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不準作業;(2)、起重設備安(拆)裝方案未按照規定審批的不準按拆;(3)、安拆時,總包單位專職安全管理員不在現場監督的不準作業;(4)、安裝時,監理單位未進行旁站的不準作業;(5)、起重機設備未經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及未進行設備登記不準使用;(6)、安拆、操作人員無特種作業證書不準作業;(7)、安拆、操作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技術交底不準作業;(8)、安拆人員少于8人 及操作人員每班少于3人的不準作業;(9)、起重機械設備無交班及運行維修保養記錄的不準使用。

      第十四條 每周必須做好塔式起重機檢查、維修記錄。

      第十五條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進行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

      第三章 處罰制度

      第十六條 特殊操作人員無證作業者給予責任人 500元/次以上罰款。

      第十七條 塔吊操作人員不聽指揮,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酒后操作給予300元/次罰款。

      第十九條 未按照安全規定進行塔吊日常檢查給予責任人200元/次罰款。

      第二十條 日常檢查記錄不齊全、造假等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罰款。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十不吊,九不準”施工作業,發現一次給予責任人100元/條,給予施工隊500元/條。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根據合同相關條款制訂,如有違背,以合同條款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由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9篇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塔式起重機是施工現場關鍵性設備。為保證塔機的安全使用,國家相繼頒發了《特種作業考核辦法》(gb5306—85)、《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并出臺了《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起重機十不吊規定》等。盡管如此,施工現場還是經常出現事故。據建設部2000年10月18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塔式起重機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通知》中指出,自1998年以來,在塔機事故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5起,造成76人死亡,18人重傷。又據國內權威部門對1200例塔機事故調查分析中發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載和違章作業引起的;其中違章作業占事故的70%以上。

      為什么會出現這些問題?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人、機、管理三個方面。其直接原因是機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間接原因是管理上缺陷。在人、機、管理三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根本,因此要杜絕事故,主要是抓住人的這個最根本的因素,抓住這個根本,其他就容易解決了。

      某工地,塔機頂升時,在活動爬爪未掛牢的情況下,收縮頂升油缸,造成外套架下落,三人從護欄中甩出,一人大腿骨折,兩人輕傷;某工地吊模板,指揮人員未能給出明確信號,司機將操作工從高空中擠掉墜落,幸而落在安全網上,保住了性命;某工地,在高層層面卸鋼管時,鋼管下面未墊方木,用吊鉤向外拽鋼絲繩,造成鋼管下落,正戳在信號工頭上,當場死亡。更有甚者,1999年某工地,因起升高度不夠,司機自作主張,將上限位拆掉,造成冒頂拉斷鋼絲繩,重物墜落砸死1人的重大事故。以上幾例,從表面上看是違章造成的;實質上是人員素質低、安全意識差、缺少自我保護能力、責任心不強等,從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因此,提高機械人員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技術素質,提高操作技能和指揮技巧,才是塔機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的中心任務。

      首先要將取得特種作業證的司機、信號工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選拔和培養一批有上進心、技術水平較高的人員組成相對穩定的固定班子。對技術水平差、責任心不強、沒有培養前途或經常違規作業不聽管教的實行淘汰。而且要切記,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人員不一定都是好司機、好信號工,關鍵還需進一步培養和考察,否則機管人員永遠脫離不了救火隊的角色。

      信號工的責任重大,要敢說敢管,堅持原則,跟隨吊物多跑路。“銅頭鐵腳飛毛腿,外加一個婆婆嘴”,是對信號工的真實寫照,不但要責任心強,勇于負責,還要技術過硬,不但能熟練掌握各種指揮信號,還能熟練地掌握繩索捆綁技術,各類繩卡的使用方法。信號工是司機的眼睛,一定要站在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同時要有穿戴整齊,有鮮明標志的《指揮》章;當指揮不能看清司機和負載時,應增設中間指揮人員,逐級傳遞指揮信號。為配合默契,指揮與司機上班前,下班后要碰頭交換意見,同時離開工作崗位。塔吊司機首先要有敬業精神,因為高空作業危險性大;同時還要有過硬的本領,不但熟練掌握操作要領,還要會保養、會調整、會判斷故障,做到萬無一失。施工現場,有時會發生燒毀電機的事故。查其原因,是電機長時間低速運轉造成的。何時長時間低速運轉?多為吊模板或用灰斗澆注砼的時候。責任心強的司機,從事此項工作時,就會經常查看電機溫度變化情況。必要時停歇半個小時,以避免事故的發生。又如,精神集中的司機當指揮給出慢速信號時,能立刻做出反映。否則極易傷人、傷物出事故。

      其次,塔機安裝與拆卸必須由專業隊伍進行,具有資質證書。塔機安全完畢后,要按常規調試安全裝置,如制動器、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限位、回轉限制器等;塔機的側向垂直度控制在4‰之內。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相當多的塔機尚缺少卷筒防脫繩裝置、變幅小車斷軸防墜裝置、風速儀、紅色障礙燈,也未執行三相五線制;這些都是違背《塔式起重機機設計規范》(gb/t13752—92)和《塔式起重安全規程》(gb5144—94)的,購機時應主動向生產廠家提出要求。安裝后的塔機,工作15個臺班左右,應再緊固一次各部分螺栓,以防松動。

      根據筆者的實測,我單位塔機外套架上的引進梁存在問題較多,如新生產的mc180塔機,兩根引進梁不平行,前后寬度差15mm,危險性很大;又如fo/23b塔機,引進梁嚴重扭曲,引進梁上的小車四個滾輪不能同地接觸引進梁上平面,傾斜運動,均需修理或校正。

      最后值得提出的是,長期以來,施工現場把機械部門看成是服務性部門,這種看法是片面的。現場機械擔負著主要的施工任務,應該看做第一生產力,這對開展工作,發揮機械人員的積極性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國產塔機與世界名牌塔機相比,不論在產品質量上,還是在技術的先進性上,還有一定的差距;在使用和管理上我們也有諸多不足。在今后前進的道路上我們任重而道遠,愿與同仁努力奮進。

      第10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保持了平穩,快速發展,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斷擴大,為建筑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成為大量從業人員就業,拉動國民經濟中的支柱地位不斷加強,塔式起重機在現代工業與國民建筑施工中是一種不可缺少的重要施工機械,它具有適用范圍廣,起升高度高,回轉半徑大,工作效率高,操作方便,運轉可靠等特點,因而在現代多層,高層建筑的施工中得到廣泛應用,對加速施工進度,縮短工期,減低工程成本,起重要的作用,并促進了建筑新技術,新工藝的發展,是施工現代化,文明化的象征,但由于塔式起重機,機身較高,其穩定性相對就差一點,并且拆、裝轉移頻繁,以及技術要求較高,在使用過程中施工現場經常處于人員集中,施工現場復雜,場地較窄的環境條件下實施工作,其危險程度可想而知,近年來,由于我司工程任務快速增長,對塔式起重機的需求量在急劇增加,如何加強對塔式起重機的現場安裝、使用、拆卸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就顯得特別重要了,現就對塔式起重機的按拆及現場使用的監督管理,結合我單位在實際工作的體會,將報幾點看法

      1. 根據有關資料統計,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府基礎設施工程,所使用的各種類型塔式起重機數量近萬臺,近幾年在建筑工地所發生的與塔式起重機有關聯的數量也不少。現場塔機的安全現狀及存在的安全問題有:單位領導安全意識淡薄,以經濟利益為目的,在設備的維護保養方面能混就混,帶病操作,在使用操作人員方面,操作技能差,水平低,更無責任心的操作人員,心中只有錢,甚至使用無證人員,無視國家行業的各項法規,制度,規程,對有關規定要求網面,造成冒險違章,違反規程,一旦事故發生就千方百計托辭,推卸責任。

      2.對國家行業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老舊設備,通過不正當手段或方式,改頭換面,把原有名牌更換后,經防腐處理后再用,由于缺乏定期保養,檢查,使其安全裝置失靈,長期設備超負荷運行,超期使用。

      3.由于操作人員技能差,無責任心,歪拉斜吊,不正確使用掛鉤,盛放或捆綁吊物不妥,指揮與司機配合不當,造成失誤。

      4.人員,制度等問題,缺少監管機制,塔機拆裝管理不嚴,指揮、司機未培訓就上崗,缺乏應有的安全技術常識,違章指揮、操作、冒險盲干,上崗現場作業班組有令不行,有禁不行,有章不行,管理不嚴,責任制不落實等等。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生產,應切實把重點放在預防為主上來,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塔式起重機時刻處于可控狀態,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發生。

      我公司是西南片區建筑業特級資質,而我單位是長期從事塔式起重機經營的專業隊伍,長期以來建立完善一套行業有效的管理體系,我們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1.建立健全塔式起重機的各項規章制度措施,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加大行業監督管理力度,從原有工人增至現有工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對在建工程進行網絡式安全檢查,不留死角,對排查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進行跟蹤落實,記錄備案。

      2.設備在進場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進場前維護、保養、檢查工作,專人復查,對應該更換的零部件及時更換,使設備的技術性能在使用過程中能滿足生產使用要求。

      3.對設備基礎嚴格執行行業有關規定要求,安裝前公司領導與技術中心相關人員進行現場實地探查,依據有關技術數據,編制出具有正對性和可行性的安裝方案,(這方面得到上級有關部門肯定,得以推廣)

      4.在設備安裝全過程中,嚴格按方案、工藝要求,說明書等有關要求執行,作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分工,定位明確責任到人,使作業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來用,自檢,互檢,交檢方式,使安裝全過程都在受控狀態。

      5.塔式起重機在使用前,對指揮、司機,各作業班組長,進行使用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和進場的三級教育,并簽訂吊裝使用安全協議書,及時與施工項目部負責人簽訂安全使用協議書,在使用過程中,分片區由公司委派一名機械點長,工作能力強并具有責任心,專業進行對現場機組人員的遵章守紀、勞動態度,每周對設備的定期檢查,并及時簽訂安全承諾書,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能及時排除,并與項目部進行溝通(用月度顧客滿意調查表)調查方式,對機械操作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聯系,發現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和處理,并簽訂承諾書。

      6.認真對從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上崗前的技能培訓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不違章,及時真實地填寫當班的日常檢查記錄,交接班記錄和維護保養工作記錄。

      7.對聯營單位,采用調查摸底篩選,對信譽度好,有經濟實力,又有一支安全管理,技術好隊伍進行合作,除簽訂使用合同外,還需簽訂安全租賃使用協議,簽訂責任狀及安全承諾書,使塔機在按拆使用全過程管理工程中,得到進一步落實,對不負責,無安全意識的聯營單位,今后將不再合作留用。

      近年來,要提高起重機械的競爭力,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服務意識,加速機電一體化,模塊化的開發完善,迅速推進企業信息化,實現市場的國際化,展望國內工程起重機行業的發展未來,我們相信,隨著我國建筑業的蓬勃發展,塔式起重機在性能,構造上將更先進,更完善,更簡單,設計上更合理,安全上將可靠,由塔式起重機引發的安全問題也將越來越少,以上是我單位目前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一部分,施工安全是動態管理,要不斷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才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職工提供良好的作業環境,以確保建筑企業施工生產安全做出貢獻。

      云南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

      機械設備租賃公司

      第11篇 塔式起重機的裝拆與安全監督管理

      塔式起重機(也稱塔吊)因具有起重臂與塔身互成垂直的外型,故可把它安裝在靠近施工工程的周圍,有效的工作幅度優于其他類型的起重機。塔吊的工作高度可達到100~160m,特別適用于高層和超高層建筑施工。再加上操作方便、變幅簡單,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由于拆裝隊伍參差不齊或其他種種原因,塔式起重機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筆者針對近年來發生的多起在塔式起重機裝拆作業中的嚴重事故談談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作業、維修和保養及安全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一、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塔吊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裝、拆除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

      1、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查看現場是否適合塔吊拆裝,特別要注意周圍環境。

      (2)查看基礎是否符合塔式起重機的技術要求。

      (3)配置合理的電源,檢查吊車的位置以及輔助吊具、索具和繩扣等常用工具。

      (4)熟悉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說明書。

      2、設立安全警戒區域,由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安裝前按原廠編號目錄對設備組織全部清點,并按各專業分類堆放。

      4、進行安裝前的檢查、檢修、清理、調整工作,其內容及要求如下:

      a檢查鋼結構部分有無變形、扭曲、彎曲、斷裂,各焊縫有無開焊、漏焊,并對重要受力部位的焊縫作探傷檢查。

      b對所有轉動機械解體檢查、清洗、調整,加注潤滑油、脂,并通電試運轉,測量電動機轉速、功率是否達到銘牌要求。

      c檢查電氣部分各元件是否符合要求,電纜有無外表破損,電阻值是否符合標準。

      d對液壓系統進行解體檢查、清洗、調整,視情況更換液壓油。

      e檢查鋼絲繩有無變形、斷裂。

      f拆檢各滑輪,加注潤滑脂,使其轉動靈活。

      5、安裝中各部件的聯接嚴格按編號組合,各接頭板不得用錯位置,嚴禁亂割亂焊或任意加大銷孔、螺栓孔徑。

      6、各部聯接螺栓的緊力,全部用力距板手緊至規定值。

      7、各水平度、垂直度的測量全部應用儀器,嚴禁目測,并做出記錄。

      8、塔機安裝后組織各有關人員對塔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裝質量檢查,其檢查順序從基礎、塔身、伸臂、安全裝置等逐項進行,以備為負荷實驗做準備,其檢查的具體項目、內容,按本規定的負荷試驗指標執行。

      9、負荷試驗后,應對塔機的各制動器重新進行調整,以備移交使用。

      10、塔機從安裝到負荷試驗及驗收移交使用的全過程,各種檢驗資料應由拆裝隊技術負責人整理,交項目部安全科及公司機械設備科存檔。

      第12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措施規范

      1、 塔吊安裝必須在白天進行,嚴格按照安裝說明書進行。

      2、 在安裝作業前,必須由專業工種施工作業,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做到人人心中有數。

      3、 由參加安裝作業人員上崗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帶安全帶,并穿軟底防滑鞋進行作業。

      4、 施工現場要求有專人指揮,相互協調配合,確保安全。塔吊租賃新聞

      5、 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規程,一切作業工具要用軟繩索套牢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在施工時滑脫發生意外事故。

      6、 嚴禁自上而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件,避免砸傷事故的發生。

      7、 認真檢查吊裝用的鋼絲繩套,卡環是否可靠,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8、 認真檢查各種連接螺栓銷軸,發現塔吊租賃損壞或疲勞裂紋的及時更新。

      9、 液壓頂升系統各部分的有關接頭緊固嚴密,螺絲扣固緊固牢。

      10、 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性能良好性,電機接線是否正確,各行程開關動作要靈敏可靠。 11、 塔身和所有電箱有完好的接地、接零設施,并由專人監護。

      12、 現場設置安全警戒線應設安全標志,作業區內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力求做到不出現安全事故。

      13、 附著式、塔式起重機的使用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并將塔身螺絲禁固。(2) 爬升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需有專職安全監護。

      (3) 附著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垂直偏差需校正在千分之一內。

      (4) 每次附著升節后必須按規定驗收通過后,才能投入施工。

      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規范及內容(十二篇)

      1、塔機基礎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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