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300mw火力發電廠企業管理/主任崗位規范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企業管理主任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和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企業管理主任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行政、審計等有關的法律、負責企業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建立正常工作秩序,落實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持政令暢通,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2.1.2 組織編寫企業管理標準。
2.1.3 制訂公司目標責任與崗位工資及獎金掛鉤辦法,實施經濟活動分析及目標責任考核。
2.1.4 負責二期工程籌備工作企業戰略研究與策劃。
2.1.5 負責企業管理、班組建設及雙文明生產達標、創一流工作。
2.1.6 負責公司管理基礎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
2.1.7 負責對本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等進行審計監督。
2.1.8 貫徹執行國家和部、局頒發的各項經濟政策、審計法規、經濟法規、條例、制度、辦法,并對公司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1.9 負責律師事務管理。并參與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司領導調解處理公司內部矛盾和糾紛。
2.1.10 負責公司員工的法律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工作,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為本公司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2.1.11 加強本部人員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努力推行現代化管理。
2.2 工作關系
2.2.1 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2.2 在分管范圍內,指揮其他崗位開展工作。
2.2.3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并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系工作。
2.2.4 搞好與公司內各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本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有很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領導科學、管理心理學、現代決策學、法學知識。
3.2.2 掌握國內外企業管理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3.2.3 掌握相關計算機應用知識。
3.2.4具有一定文字寫作水平。
3.2.5 掌握職代會等企業民主管理工作的原則、程序和方法。
3.2.6 掌握企業管理工作的職能、特性及其特點。
3.2.7 掌握保密工作的原則、程序和特點。
3.2.8 掌握雙文明生產達標、創一流工作的基本原則、方法、步驟。
3.3 政策法規
3.3.1 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組織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重大決策的督辦查辦工作。
3.4.2 代表領導協高處理部門、單位之間的意見分歧和工作矛盾。
3.4.3 起草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標準、工作標準。
3.4.4 制訂、修必、審定本部各崗位人員的工作標準、經濟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管理標準。
3.4.5 組織解決復雜的民事糾紛和來信來訪事宜。
3.4.6 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本單位的工作提出建議。
3.4.7 提出處理突發性事件的意見和方案,并組織實施。
3.4.8 編制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則。
3.4.9 協助領導組織處理重大突發性事件。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第2篇 300mw火力發電廠企業管理/審計崗位規范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審計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審計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部、局頒發的各項經濟政策、審計法規、經濟法規、條例、制度、辦法并對公司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1.2 公司對生產、基建的成本、財務、集體企業及基建工程、專項工程預決算等進行審計監督。
2.1.3 對財產的安全完整,國有資產的增值保值,各項收(含價格與收費標準)、債權、債務、上交款項、外匯收支,各項開支等進行審計監督。
2.1.4 負責對本公司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2.1.5 負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等進行審計監督。
2.1.6組織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及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1.7 組織對本企業與國內外組織舉辦的合資、合作、聯營、股份制企業(或項目)以及引進外資項目的審計。
2.1.8 組織對工資增長、員工津貼、利潤分配進行審計。
2.1.9 組織對中層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1.10 負責組織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對主業主辦的多種經營(含公司)進行審計。
2.1.11 組織對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專項審計。
2.1.12 組織對會計核算、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
2.1.13 按上級要求完成率、年度審計報表,對審計出的問題做到實事求,客觀公正,按規定上報。
2.1.14 完成部門主任交辦的各項任務。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
3 上崗標準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本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熟悉審計學概論、工業會計的基本理論與方法。
3.2.2 熟悉本公司的經營目標、組織機構及主要原材料、產成品的供銷渠道。
3.2.3 熟悉財政、稅收、工商、物價、工程、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3.2.4 熟悉國有工業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編制的內容及方法。
3.2.5 熟悉國家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暫行規定的內容。
3.2.6 熟悉工業經濟管理、基本建財務管理的基本知識。
3.2.7 熟悉公司資金籌措、規劃的方法及項目經濟評估的理論。
3.2.8 熟悉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管理方式的知識。
3.2.9 熟悉工業企業各種會計報表的結構、編制依據、項目與數據間的、各種會義報表所反映的經濟實質。
3.2.10 熟悉本公司財務、會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系統的核算方法、外委工程管理辦法。
3.3 政策法規
3.3.1 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準則》。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編制審計計劃,展開方針目標,制訂措施。
3.4.2 本公司及關聯公司的經營資金及實物保管狀況獨立審計。
3.4.3 組織專項經濟效益和效果的審查,提出審計報告。
3.4.4 擬訂“稅收、財政、物價大檢查”的方案和辦法。
3.4.5 運用各種審計方法及審計技術從事審計工作。
3.4.6 組織與指導關聯公司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具體方法。
3.4.7 審計會計組織是否健全、協調,是否適應經營管理的需要。
3.4.8 編制會計調正表,進行調整分錄。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會計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第3篇 300mw火力發電廠企業管理/法律事務管理崗位規范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法律事務管理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堅持法制原則,遵紀守法,抵制不正之風,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1.2 堅守國家機密和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秘密以及個人隱私。
2.1.3 做好普法宣傳和法律咨詢工作,為本公司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2.1.4 起草和審查公司的經濟合同、協議及有關法律事務的文書。
2.1.5參與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司領導調解處理公司內外的矛盾和糾紛。
2.1.6 對公司及各業務部門的生產、經營活動從法律方面進行檢查和監督。
2.1.7 代理本公司辦理訴訟或非訴訟活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1.8 負責本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工作,檢查、監督企業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
2.1.9 負責本公司業務人員《法人委托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
3 任職資格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本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熟悉《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合同法學》、《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3.2.2 熟悉經濟合同的各有關條例。
3.2.3 熟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
3.2.4 熟悉本企業有關行政管理的制度。
3.2.5 熟悉本企業各部門的基本職能以及有關銷售、原材料、設備、工程管理的基本規章制度。
3.2.6 熟悉我國《金融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經濟法律知識。
3.2.7 熟悉涉外經濟法律知識。
3.3 政策法規
3.3.1 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公司法》、《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
3.3.2 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及其他機關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制訂本部業務范圍內的崗位經濟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基礎工作。
3.4.2 對公司各崗位人員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把關。
3.4.3 能指導和整理、裝訂案卷資料。
3.4.4 編制本單位法律服務、法制宣傳的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3.4.5 處理本公司比較重大的經濟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3.4.6 對較重大的建設項目的法律咨詢,提出書面意見或建議。
3.5.1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法律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料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
第4篇 300mw火力發電廠企業管理/企業策劃崗位規范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企業策劃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標準和任職資格。
本規范適用于企業策劃工作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職能范圍與工作內容
2.1.1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達標、創一流規劃, 經核準后組織實施。
2.1.2 負責分解達標、創一流工作任務和目標,并對事實過程進行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
2.1.3 收集整理有關數據、指標、資料、對達標創一流規劃完成情況進行測算,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1.4 負責匯編整理有關達標、創一流工作資料及達標材料的上報工作。
2.1.5 深入基層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對能夠促進企業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先進經驗,進行推廣交流,對存在的問題,分析根源,找出對策,供領導參考。
2.1.6 開展企業管理“雙達標、創一流”知識的培訓。
2.1.7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和本企業年度工作目標,制定年度企業管理規劃。
2.1.8 負責本企業二期工程籌備工作。
2.1.9 負責企業戰略研究與策劃工作。
2.1.10 完成領導交辦的或上級下達的臨時工作任務。
2.2 工作關系
2.2.1 在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2.2.2 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
2.2.3 搞好與相關崗位的協作與配合工作。
2.3 文明辦公要求
2.3.1 堅守崗位,遵守紀律。
2.3.2 謙虛誠懇,團結同志。
2.3.3 禮貌待人,說話和氣,熱情耐心。
2.3.4 保持室內清潔,各種物品,定置定位,擺放有序。
2.3.5 按規定著裝和佩帶工作標志。
3 任職資格
3.1 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3.1.1 堅持本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實事求是,密切聯系群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3.1.2 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忠于職守,開拓進取。
3.2 必備知識
3.2.1 掌握國內企業管理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3.2.2 掌握計算機應用知識。
3.2.3 具有一定文字寫作水平。
3.2.4 熟悉企業管理、班組建設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3.2.5 掌握企業策劃工作的要求、特性。
3.2.6 熟知雙文明生產達標、創一流工作的基本原則、方法、步驟。
3.3 政策法規
3.3.1 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3.2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電力工業技術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
3.4 技能要求
3.4.1 能起草本部門本崗位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標準、工作標準。
3.4.2 能擬定本部各崗位人員的工作標準、經濟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管理標準。
3.4.3 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本企業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3.4.4 熟悉上級只管部門及本企業有企業管理的制度。
3.4.5 熟悉本企業各部門的基本職能以及有關銷售、原材料、設備、工程管理的基本規章制度。
3.5 任職資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電力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經歷。具有大專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
3.5.3 專業技術資格。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4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沒有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