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站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站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匯報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管理員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站人員除遵守店規店紀外,應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站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2篇 消防站規范管理補充規定
1、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執勤戰斗員嚴禁不著戰斗服進入火場。
2、服從安全環保部及站部的工作安排,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
3、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必須書面請假,經站長或副站長簽批同意后方可請假(請假未有人頂班者,將扣其中班、夜班費,若有人頂班,則不扣當天的中班、夜班費)。
4、執勤人員在值班期間未經同意嚴禁離開消防站。
5、消防站是執勤戰備的場所,任何人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6、消防站所有工作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衛生環境,消防站各樓層值日生每天應搞好樓層衛生。
8、嚴禁外來人員到消防站充電、洗車、沖涼。
9、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