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運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車客運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出租客運生產安全。
1.3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4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6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1.7做好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8做好駕駛員上崗把關考核工作。
1.9做好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1.10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進行檢舉,拒絕執行。。
2、安全標準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2做好安全管理臺賬、記錄、報表等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和上報等工作。
2.3參加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
2.4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配合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活動。
2.5通過多種形式對駕駛員、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
2.6做好駕駛員上崗前資質審查、技能考核工作。
2.7做好出租車輛保險入保、理賠工作。
2.8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及時報告,執行上級命令
2.9做好出租車輛二級維護落實,完善二級維護檔案。
2.10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4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5車輛入保、理賠不及時,扣50分。
3.6未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駕駛員上崗考核把關不嚴,扣30分。
3.8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100%,扣30分。
3.9未落實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0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安排運行任務,扣100分。
3.11由于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