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培訓管理程序規范
1.目的
為建立和運行ohsms,提高職工ohs意識和安全文化素質,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消除或減少事故損失。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在冊職工的培訓。
3.職責
3.1安全處負責確定ohsms各類人員的培訓需求。
3.2人事處負責組織公司在冊人員的全員培訓工作。
4.工作程序
4.1 ohs對人員資格的要求
4.1.1 ohs管理者代表、專職安全管理員
4.1.1.1熟悉和理解國家或地方的職業安全健康部門已頒布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及時獲得其最新內容,并予以認真貫徹執行。
4.1.1.2必須經ohs的專業機構的培訓和考核,且持有相應的證書。
4.1.1.3熟悉勞動保護專業知識與技術業務,有相互聯系協調的工作能力。
4.1.2管理操作人員
了解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熟悉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操作和管理,認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4.1j.3內部審核員
4.1.3.1內部審核員應送專門機構進行ohsms的培訓和考核。如無條件,可暫由安全處進行培訓和認可。
4.1.3.2 ohsms的內部審核員可由持資格證書的質量或環境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員兼任。
4.2 ohs培訓需求分析
4.2.1專職安全員每年初應將職工ohsms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需求進行分析,并將需求告知培訓員。
4.2.2技術處在每年年初對工藝設備安全技術方面的培訓需求及對分承包商的培訓需求進行分析,并將有關信息告知培訓員。
4.2.3人事處培訓員對有關培訓信息進行匯總,并將培訓需求列入年度培訓計劃,負責落實實施。如有必要,可組織考核。
4.3 ohs培訓的內容
4.3.1國家或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定。
4.3.2 ohs管理體系標準。
4.3.3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4.3.4勞動保護、職業安全技術措施。
4.3.5特殊工種所需的培訓(外送培訓)。
4.3.6其它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專業知識。
4.4實施
4.4.1 ohs的培訓由人事處培訓員負責組織實施。
4.4.2 ohs培訓內容列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3安排好專業人員任教及進行培訓后的考核。
4.4.4編制好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的有關教材。
4.4.50hs培訓應運用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規文件。
4.5資料管理
4.5.1 ohs的培訓資料列入公司培訓管理的范疇。
4.5.2及時做好各項培訓內容和人員資料的登記歸檔工作。
4.6對分承包商的培訓
加強對承包本公司業務的分承包商進行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培訓,以確保他們理解和認可本公司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和指標以及其它職業安全健康要求。
5.相關文件
培訓需求分析表
培訓工作計劃表
培訓大綱
人員上崗資格標準條例
6.相關記錄
內部培訓記錄
分承包商培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