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為規范學生公寓管理,加強學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環境,創造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學生宿舍管理規定,歡迎閱讀。
學生宿舍管理規定【1】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本科生、研究生、進修教師入住學生宿舍,由招生部門通知入住學生和進修教師。
二、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在各院系迎新站領取宿舍鑰匙后持住宿憑單到樓長辦公室登記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張)。
三、入住者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
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
經學校批準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出國等離校手續后一周內,必須搬離并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
學生宿舍內墻壁和家具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家具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認真遵守《學生宿舍文明衛生考核規定》,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衛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床鋪上堆放雜物,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七、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樓內做飯,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陽臺、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八、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九、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淫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節約用水和用電暫行管理辦法》,學生宿舍內除正常使用計算機、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
不準私接電線。
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一、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本科生樓23:00熄燈,碩士生樓24:00熄燈,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考試期間、假期的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十二、自覺遵守《學生宿舍會客管理規定》,會客時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2:00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男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十三、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異性。
十四、嚴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罰款50元,并令其立即離開宿舍樓。
十五、學生宿舍計算機和校園網的管理使用,參照《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執行。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七、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會同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及各院系健全各樓“樓委會”和各室室長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八、對違反以上規定學生的處理,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規定【2】
大學,我們有更充分的時間來合理安排我們的課外活動。
傳統的班級概念趨于淡化,以班級作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組織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況正在發生改變,寢室的教育功能越來越突出,寢室的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商丘師范學院物理與電氣信息學院12級各班根據本班班情,特推選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長管理委員,其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紀律管理方面
1、根據學生管理手冊內容,督促學生遵守學校宿舍規章制度;
2、監督學生不得隨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課期間,未經學院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3、要求宿舍長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員,宿舍熄燈后,不得發出較大聲音,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進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學習狀態;
4、要求學生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5、與宿舍長溝通,要求宿舍長對其宿舍成員進行思想教育,使同學之間形成互相幫助的良性友好關系,避免在寢室里吵鬧、打架、說臟話;
6、要求宿舍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閱不健康書刊;
(二)衛生及文化氛圍方面
1、配合學院及學校每周五的衛生檢查,督促各宿舍成員保持地面、
門窗、床鋪,清潔用具及其它物品的衛生,做到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及其它雜物,其它物品上無明顯灰塵;
2、通知各宿舍長要求每個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值周(日)同學應做好寢室衛生,并注意監督;
3、督促各宿舍成員注重集體生活,講究個人衛生,做到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4、要求每個宿舍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監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員,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熱得快”、取暖器、電爐等違章電器;
2、監督各宿舍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確保每位成員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宿舍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4、提醒各宿舍人員離開宿舍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宿舍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輔導員向學校報告;
6、以宿舍為單位,按要求統計每次節假日學生去向;
(四)獎懲方面
1、根據本班實際情況,可以班級為單位,評選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費購買獎品作為鼓勵;(該事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主要負責)
2、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長,可在本學期額外獲加2分平時積分,
并計入期末綜合成績內。
(獲獎名單需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交于班長,以便算得綜合成績時保證可計入在內)
附 宿舍長職責
1、在輔導員及宿舍長管理委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宿舍事務,及時匯報宿舍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宿舍有無人員未到就寢,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宿舍門,監督檢查本宿舍的衛生、物品擺放;
4、應認真負責落實宿舍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管理規定【3】
為規范學生公寓管理,加強學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環境,創造文明、整潔、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見》,針對我校學生公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于西北大學全日制在籍博士生、碩士生、本專科學生及進修等所有在學生公寓的住宿人員。
第二條 學生公寓管理堅持以學生為本,努力為學生服務的原則;堅持優化公寓育人環境,營造良好學習和生活氛圍的原則;堅持樹立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提升學生素質的原則。
第三條 學生在公寓內,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西北大學有關規定,講文明,守紀律。
第四條 學生有向有關部門反映、投訴公寓管理部門經營、服務、管理質量的權利。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公寓門衛值班、設施維護、安全防范、水電衛生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管理人員要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務設施,掌握業務技能,關心學生生活,熱心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問題和困難,創造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六條 學生公寓實行樓長負責制,樓長負責公寓樓內的衛生、安全工作,負責對管理員的監督和考核,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經常檢查和維護公寓公共設施正常運作,及時協調和妥善處理管理和服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第七條 后勤處、保衛處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對學生公寓管理部門衛生、安全、服務工作的監督。
學生處和各院系要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活動和學生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學生的思想問題、心理問題、學習問題和生活問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第八條 學生會、研究生會要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要積極開展衛生、學風、宿舍文化的組織及檢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條 學生按照學校安排入住學生公寓。
因特殊原因申請不在公寓居住者,須在入學報到兩周內,持個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院系和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相關手續,由本人承擔校外居住的安全責任。
如因出國、轉學、休學、退學、結婚等特殊情況需要退宿者,持有關證明,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第十條 入住學生應按規定繳納住宿費用,辦理入住手續和宿舍物品領用登記手續,領取宿舍鑰匙。
第十一條 入住學生按指定樓、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變更房間和床位。
因特殊原因
需變更房間或床位者,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與公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
第十二條 入住學生不得私自調換門鎖和私配鑰匙,不得將房門鑰匙轉借他人,不慎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部門,由公寓管理部門另行換鎖,由遺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費;遺失鑰匙隱瞞不報導致宿舍失竊,由鑰匙遺失者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學生離校時應交還全部鑰匙,如發現所交鑰匙缺損的,應賠償成本費。
第四章 宿舍家具和設施管理
用和保管。
第十四條 學生宿舍家具和設施由公寓管理部門按照標準統一配備和管理,學生負責使
第十五條 學生有愛護公用設施和設備的義務。
家具和設施配齊后,公寓管理部門要建卡登記,由舍長驗收簽字。
學生畢業或其它原因離校時,要按家具設施登記卡進行驗收,齊全無缺后,辦理離校手續。
家具設施未經公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搬動和拆卸,如有丟失和人為破壞,要照價賠償。
第十六條 宿舍內計算機和網絡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 公寓管理部門有提供完備的設備和服務的責任,應及時解決學生提出的各種維修事項。
第五章 公寓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 宿舍實行值日生制度,由舍長組織實施,安排輪流值周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整潔,并協助公寓管理部門,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
第十九條 學生宿舍內務與衛生,要按照學生宿舍衛生標準,每天進行打掃,保持空氣流通,擺設整齊,衛生清潔。
第二十條 學生要講公德,講文明。
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亂扔雜物、涂寫、刻畫和亂張貼;不得在宿舍內外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自行車應按指定停車點停放,不得在公寓區內隨意停放。
第二十一條 公寓區內公共部位的衛生由公寓管理部門負責,及時打掃,保持環境衛生。
公寓管理部門會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各宿舍衛生的檢查、督促、評分工作,并及時公布。
第六章 公寓水電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宿舍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用電實行定額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宿舍內,應安全使用公寓配備的設施及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吹風等學習生活用具,嚴禁私拆、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嚴禁使用電熱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鍋、電熱棒、電熨斗、電熱毯等各種電加熱器具,違者,沒收違章電器,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后果自負,并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公寓管理部門維修,學生不得私自維修。
第二十六條 學生要有節約用水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龍頭關,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龍頭,謹防來水后出現浪費現象。
第七章 公寓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寓門衛值班人員必須佩帶證件在門口值班,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文明值班,嚴格把好出入門關,有關工作人員要加強安全巡查,防止盜竊等案件發生。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規律,公寓實行熄燈制度,早上6:00開門、開燈,晚上23:30關門、熄燈,節假日熄燈時間延長1小時。
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條 學生應積極配合公寓管理人員的工作,主動出示學生證,遇到特殊情況晚歸,應主動向公寓管理人員說明原因,登記晚歸原因和時間,不得翻墻(門)進入宿舍,以防發生意外。
晚上關門后學生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須有本院輔導員或相關領導簽字假條。
第三十條 學生要講文明、守紀律,宿舍內禁止留宿異性及外來人員,嚴禁出租床位;嚴禁攀爬窗戶、樓頂及陽臺,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后果自負。
第三十一條 學生要增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貴重物品、現金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離開宿舍者須關門、關窗、切斷電源。
注意防火防盜,發現可疑人員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亂接電源,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使用電熱設備及酒精爐、煤油爐、蠟燭等。
第三十三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消防法規,保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得在走廊、樓梯口堆放雜物,嚴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條 公寓內不得進行買賣、經商、酗酒、斗毆、打麻將、賭博。
第三十五條 學生不得復制、傳播、觀看(聽)色情淫穢和迷信、*刊物及音像制品,嚴禁傳播迷信思想和偽科學。
第三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排球等干擾他人學習和生活。
第三十七條 公寓(宿舍)內嚴禁飼養寵物、動物。
第三十八條 學生應愛護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動用、損毀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后方可帶出。
第四十條 因私來訪人員進入公寓必須經被訪者陪同,查驗登記并暫扣有效證件后方可進入,會客時間為11:30-13:30,17:00-21:00;來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因公進入公寓須通知公寓管理部門。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一條 學校鼓勵學生遵紀守法、團結友愛、維護公寓良好秩序和優美環境,對舉報危及宿舍和學校穩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勸阻不文明行為,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解決公寓內遇到的重大問題以及見義勇為、好人好事等,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四十二條 公寓管理部門定期組織衛生檢查和評比,及時將衛生檢查及評比情況張榜
公布,定期評定“優秀宿舍”,并給予獎勵,對衛生狀況較差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并檢查、督促其進行整改。
院系將學生在學生公寓的衛生及表現情況,作為學生學年度綜合考評依據之一。
3次以上評為“優秀宿舍”,有資格被推薦參加學校學年度“文明宿舍”的評比,被評為最差宿舍的,其承擔衛生值日學生,應被扣除學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評為“最差宿舍”的成員,取消參加學年度評獎資格。
第四十三條 公寓管理部門對學生違反公寓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開出“處罰通知單”,要求其限時整改,并通知學生所在院系,扣除其學年度德育分。
對嚴重違反規定者,由學校有關部門依據《西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對觸犯法律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西北大學后勤集團并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2篇 e中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中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下面帶來中學生宿舍管理規定范文,歡迎閱讀。
中學生宿舍管理規定【1】
1、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后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占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后閑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墻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并設置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并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學生宿舍管理規定【2】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范疇。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
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后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后,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并自覺接受門衛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并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后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衛處批準,并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哄、打架斗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柜、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后,禁止高聲喧嘩、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后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況。熄燈后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衛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并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墻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衛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干凈,墻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周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并專欄公布。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衛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中學生宿舍管理規定【3】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寢室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寢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里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寢,必須有學生科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后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開窗時要掛好窗鉤,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寢室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寢室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寢室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老師和學生科請假,并報舍務老師備案。各寢室長在每晚就寢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舍務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十一、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觀大方,體現思想性、知識性和藝術性的和諧統一。
學生在宿舍出現違紀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3篇 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交友、休閑的重要場所,是學院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展示高校校園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為加強學生宿舍基礎文明建設和管理、教育、服務的育人工作,根據《高等學院學生行為準則
(試行)》《高等學院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規定。
(一)住宿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文明住宿。
1.學生住宿由宿管部門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占床一個月不住者取消住宿資格,其床位由宿管部門收回另行安排。學生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住宿學生須按學院有關規定,根據所住宿舍條件的不同在每學年開學初按時足額交納住宿費。
3.住宿學生必須服從宿管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宿管人員的檢查,妨礙宿管人員的正常工作。
4.學生不準進入異性宿舍。若確屬工作需要進入異生宿舍者,須經值班人員同意方可進入,辦完事后應自覺離開。
5.住宿學生在宿舍禁止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不準寄放親朋販賣的貨物。如直系親屬來訪確因夜深在外找不到住處,留宿學生須持本人學生證和來訪者的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后方可留宿一晚,違者予以適當處罰。違反兩次以上者
(含兩次),給予警告處分。
6.同學和親屬來訪,必須遵守門衛會客規定,履行來訪登記手續,學生上課和自習時間一律不接待來訪。
7.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院作息時間,做到按時入舍,就寢、起床。晚歸學生須向值班員出示證件、說明原因、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入舍。無正當理由月累計2次晚歸者,給予警告處分。
8.寒暑假原則上不安排學生留校住宿。若確因教學實習或社會實踐等需要留校住宿的學生,需經本人申請、分院同意方可辦理留校住宿。寒暑假留校住宿的學生須交納水電費和住宿管理費。
(二)住宿學生應當自覺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學習、安全秩序,保障學院和學生的財產和人身的安全。
1.未經宿管部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叫賣或從事其他商業活動。違者沒收所賣商品外,并處以罰款。
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內自炊或燃燒雜物;不準在寢室點用蠟燭,違者除沒收其禁用物品外,并給予警告處分。如因違規保管或使用上述物品而引起火災、爆炸等事故者,將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
3.住宿學生要注意保護宿舍安靜。晚休、午休和自習時間不準在宿舍內喧嘩、歌舞、大聲播放音響或收錄機、打撲克、打麻將、下棋、玩游戲機、看影碟或電視,不得進行妨礙他人學習和休息的娛樂活動。對有以上違紀現象的學生,將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
4.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文明住宿,禮貌待人。嚴禁打架斗毆,酗酒賭博,違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5.住宿學生要增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人離寢室,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鎖上門鎖、保管好房鎖匙,嚴禁將寢室鎖匙借給室外人員,由此引起失竊等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學生的相關責任。
6.住宿學生上課時間,每棟宿舍不留或只留一道門進出,學生攜物外出,須憑學生證登記后放行。
(三)住宿學生應當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努力創建整潔舒適的宿舍生活環境
1.寢室內務衛生由寢室長安排本室同學輪流打掃,做到一日兩小掃,每周一大掃。上午、下午第一節課以前,應將室內垃圾掃出并倒入樓道垃圾桶內,以便清潔工統一清理。
2.住宿學生每天應主動整理自己的內務。起床后把床上用品和衣物疊放整齊,其它東西一般不宜放在床上;箱子一律放在箱架上,紙簍、簸箕、掃帚放在門后;自修桌上除擺放學習用品和花瓶、茶杯外,不堆其它物品。
3.住宿學生要自覺維護宿舍清潔衛生,保持室內整潔,寢室門前衛生實行'三包'.嚴禁從窗口和樓道潑水、倒飯、扔果皮紙屑;不準在宿舍內打球,往墻上踢腳印;不準隨地吐痰、亂貼亂畫;剩余飯菜倒入衛生間潲水桶內;違者將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4.住宿學生要講究個人衛生。衣被要經常洗滌,洗滌后擰干水晾曬在宿舍指定地點。寢室內掛蚊帳鐵線不得懸掛衣物或其他物品。
5.自行車進出宿舍不得騎行。住宿學生自行車須停放在宿舍區車棚或指定區域,走廊、寢室禁止停放自行車,違者將暫扣違章停放的自行車,并給予通報批評。
(四)住宿學生應當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確保宿舍財物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使用。
1.各寢室家具等財物的配置標準是:每人配給方凳張、床鋪、自習桌、臉盆架、箱架各1位,每室配給電風扇1臺,電話1部,其它財物按宿舍條件和學院財務配給。
2.住宿學生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將其拆除或搬出寢室。嚴禁破壞公共財物的現象發生,違者按市場價予以雙倍賠償,若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并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3.寢室內的一切公共財物,在學生搬進寢室前和學生畢業離校或搬出寢室時,均需履行簽收交驗手續,交驗時如發現短缺損壞,均須照價賠償。
4.畢業生在就業派遣期間損壞公物者,加重一級處分,有關材料歸入本人檔案并寄送就業單位。
第4篇 技術學院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定
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
**職院安〔20**〕7號
關于印發《**職業技術學院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處室、系部:
現將《**職業技術學院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二○**年*月*日
zz職業技術學院
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定
今年四月以來,學生宿舍內連續發生失竊案件。為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保護學生的財產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必須嚴格按照學院的有關規定保管好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
二、學生帶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入住宿舍時,須及時在系部輔導員、宿管員處詳細填寫貴重物品登記表。凡是沒有按規定登記備案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出現丟失后,影響查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三、請各系部組織學生做好個人筆記本電腦的“麥克碼”登記工作。各系以班級為單位逐臺登記筆記本電腦的“麥克碼”,并及時將統計情況報送保衛處。新增筆記本電腦也要及時登記“麥克碼”并報送學院保衛處。
四、有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的學生使用后必須入柜加鎖(含午休和晚上休息時間),不得隨意將其放在桌面上或宿舍內其它地方。離開宿舍時要將筆記本電腦隨身攜帶或入柜加鎖,如有特殊原因,應交宿管員臨時專柜保管,本人返回宿舍時及時領回。
五、學生筆記本電腦必須安裝電腦鎖。如沒有安裝電腦鎖的
學生,可到學院財務室繳納20元押金,憑押金收據到保管室領取電腦鎖;學生畢業時憑押金條退還電腦鎖押金。
六、學生不得將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提供給非本幢宿舍的人員使用,否則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暑、寒假返家學生應將個人筆記本電腦帶回,不得留在宿舍。
八、為減少不慎失竊帶來的損失,建議有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的學生參加個人財產保險。
九、要增強防范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切實保管好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嚴防丟失或損壞。
十、積極開展群防群治活動。鼓勵學生積極舉報嫌疑人,要求各宿舍管理員在學生上課、自習的時段尤其關注安全,對出入宿舍的人員加強盤查,加強防控工作。
十一、凡不按上述規定管理和使用個人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而發生丟失損壞的,責任自負。
附件:學生筆記本電腦登記表
zz職業技術學院
學生筆記本電腦登記表
系部
班級
姓名
性別
電腦型號
電腦色澤
電腦
麥克地址
是否配置電腦鎖
備注
第5篇 x大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大學生宿舍管理規定【1】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 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 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 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
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 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 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
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 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 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九、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十、 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 宿舍內安有保險并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 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大學生宿舍管理規定【2】
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規范學生行為,營造良好的寢室文化與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安全秩序,培養具有“信、敏、廉、毅”素質的創業型人才。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多校區管理重心下移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學校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養成的重要課堂,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
加強宿舍文明建設的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有序”的宿舍環境,培養學生的文明行為習慣,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措施。
二、本校住宿學生必須按照學校指定的寢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學生一律不準擅自在外住宿,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同時,學生未經批準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后果均由學生本人負擔。
學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員,有特殊情況留宿校外人員,應征得樓棟管理員許可,并進行住宿登記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服從物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的教育與管理,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宿舍內禁止學生在上課期間睡懶覺、酗酒、起哄、亂扔或燃燒物品,禁止在寢室內使用蠟燭。
四、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午休時間及晚上九點以后,女生不得進入或滯留男生寢室;逾熄燈時間叫門進樓者,視晚歸處理,給予全院通報批評。
五、學生要愛護公物,室內一切設備和家具不得損壞丟失,畢業離校時應如數歸還。
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各寢室要節約用電用水,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實行定額使用,超出定額應支付超量費用。
寢室內嚴禁私拉電線及使用電爐、電熱杯、大功率音響、電熨斗、電暖器、熱得快等各種電器,違者除沒收外,還要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對于因違章用電而造成火災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寢室內不要放置超過100元以上的現金,學生離開寢室應及時鎖門。
對于學生上課期間發生被盜事件,造成財務損失的,經公安保衛部門查實屬于外來人員入室盜竊,應追究值班員的經濟責任。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樓原則上實行“封樓”管理,如確因學習和路途遙遠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學校實行集中統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學生需按規定辦理有關住宿手續,交納必要的水電財產押金。
八、節假日學生外出,在向所在學院辦理有關審批手續,逾期不返校者視為在外住宿處理。
九、各寢室要認真搞好室內衛生,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嚴格執行社區規定的垃圾清出寢室時間,確保公共場所的清潔工。
按照整潔、美觀、格調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則布置寢室,嚴禁在墻壁、家具上亂涂、亂貼、亂畫,爭創文明寢室。
不準隨地吐痰、亂拋果皮紙屑、廢舊電池,不亂倒茶水和污水。
嚴禁盒飯進入寢室,注意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尊重清潔工的勞動。
十、學生科根據文明寢室評比辦法,在一學年評出文明寢室(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合格寢室、不合格寢室。
十一、對評比選出的文明寢室,學校(學院)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掛“文明寢室”牌,文明寢室是考核班級工作、團支工作、黨小組工作的一個重要指標,是考察入黨積極分子表現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學校評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重要條件。
對于不是文明寢室的成員,評選時一般不予考慮。
文明寢室多的班級,評選優秀班集體時優先考慮。
十二、本條例由學生管理科負責解釋。
第6篇 某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學生住宿管理,規范學生行為,營造良好的寢室文化與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安全秩序,培養具有“信、敏、廉、毅”素質的創業型人才。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多校區管理重心下移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學校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養成的重要課堂,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加強宿舍文明建設的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有序”的宿舍環境,培養學生的文明行為習慣,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措施。
二、本校住宿學生必須按照學校指定的寢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學生一律不準擅自在外住宿,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同時,學生未經批準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后果均由學生本人負擔。學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員,有特殊情況留宿校外人員,應征得樓棟管理員許可,并進行住宿登記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服從物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的教育與管理,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宿舍內禁止學生在上課期間睡懶覺、酗酒、起哄、亂扔或燃燒物品,禁止在寢室內使用蠟燭。
四、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午休時間及晚上九點以后,女生不得進入或滯留男生寢室;逾熄燈時間叫門進樓者,視晚歸處理,給予全院通報批評。
五、學生要愛護公物,室內一切設備和家具不得損壞丟失,畢業離校時應如數歸還。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各寢室要節約用電用水,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實行定額使用,超出定額應支付超量費用。寢室內嚴禁私拉電線及使用電爐、電熱杯、大功率音響、電熨斗、電暖器、熱得快等各種電器,違者除沒收外,還要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對于因違章用電而造成火災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產,寢室內不要放置超過100元以上的現金,學生離開寢室應及時鎖門。對于學生上課期間發生被盜事件,造成財務損失的,經公安保衛部門查實屬于外來人員入室盜竊,應追究值班員的經濟責任。
七、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樓原則上實行“封樓”管理,如確因學習和路途遙遠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學校實行集中統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學生需按規定辦理有關住宿手續,交納必要的水電財產押金。
八、節假日學生外出,在向所在學院辦理有關審批手續,逾期不返校者視為在外住宿處理。
九、各寢室要認真搞好室內衛生,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嚴格執行社區規定的垃圾清出寢室時間,確保公共場所的清潔工。按照整潔、美觀、格調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則布置寢室,嚴禁在墻壁、家具上亂涂、亂貼、亂畫,爭創文明寢室。不準隨地吐痰、亂拋果皮紙屑、廢舊電池,不亂倒茶水和污水。嚴禁盒飯進入寢室,注意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尊重清潔工的勞動。
十、學生科根據文明寢室評比辦法,在一學年評出文明寢室(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合格寢室、不合格寢室。(本文由文書幫小編編輯提供閱讀)
十一、對評比選出的文明寢室,學校(學院)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掛“文明寢室”牌,文明寢室是考核班級工作、團支工作、黨小組工作的一個重要指標,是考察入黨積極分子表現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學校評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重要條件。對于不是文明寢室的成員,評選時一般不予考慮。文明寢室多的班級,評選優秀班集體時優先考慮。
十二、本條例由學生管理科負責解釋。
第7篇 職業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根據國家教育部、區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為維護我院新校區正常的教學及生活秩序,保證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一律在校內住宿,不準外宿。
二、學生按規定標準向學校繳納住宿費后,由學生工作處根據系(部)人數作出安排,系(部)對所屬班級再作具體安排,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鑰匙后,方能到指定的房間住宿。未經同意,不得私自調換宿舍;用畢后,要向所在系(部)清點移交,再由系(部)向宿舍管理中心移交。
三、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參加義務勞動,堅持做好衛生值日工作,注意維護和保持宿舍內外的清潔,自覺遵守大學生行為規范中的衛生規定,人人參與學院、系(部)、班級組織的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宿舍內務做到清潔、統一。宿舍衛生狀況太差的宿舍應按要求整頓,經整頓仍不改進的應通報批評。
四、住房為學院公共財產,愛護公物人人有責。住宿學生不得任意移動和損壞宿舍內及公用部位的一切生活、消防設施,如門窗、電器、水道、臺椅、滅火器、消防栓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電路,不得在墻壁鑿洞;凡損壞公物者需照價賠償。
五、禁止私自拉接電線,禁止在宿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水器、“熱得快”等電器,禁止使用蠟燭、酒精爐、柴火等明火工具。
六、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除電腦專用音箱外的其他音響設備;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如電扇、電視、電吹風、電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七、禁止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禁止在宿舍內外墻壁、課桌亂寫亂畫,禁止從樓上向下倒水、丟雜物,禁止在走廊倒水、丟雜物。
八、禁止亂丟硬紙雜物入便池、水池。如造成堵塞,由學生自行清理,若需聘請工人清理,則費用由該宿舍學生自付。
九、禁止留宿外人。
十、禁止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宿舍樓的要征得宿舍管理員同意后才能進入。
十一、禁止在宿舍內踢球、打球、酗酒、猜碼劃拳等,午休、晚休時間禁止在宿舍大聲喧嘩、下棋、打撲克、打麻將、彈奏樂器、放錄音錄像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
十二、禁止私自在宿舍安裝計算機網絡;禁止在網絡上瀏覽和傳播有害信息(黃色、**、人身攻擊等信息)。
十三、禁止吸煙、賭博、吸(販)毒、購買彩等,違者按校規處罰。
十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如汽油、酒精、鞭炮、刀具、鐵棒、酒瓶、玻璃片等進入宿舍;不允許佩帶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進入宿舍。
十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丟失被盜。
十六、發現宿舍門鎖、燈管電線、水道等問題,及時書面報告后勤處安排水電工維修;發現宿舍財物被盜,首先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或保安人員、輔導員。
十七、親朋好友來校探訪,不得進入宿舍,可在值班室或會客室接待;如學生的直系親屬需要入內,須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并履行登記手續。
十八、住宿學生須聽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勸告和管理,宿舍管理員、門衛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出宿舍的攜帶物品進行檢查;攜帶物品出校門須開具出門證,至少有本宿舍同學或輔導員證明。
十九、同學之間互相提醒,互相監督,互相幫助,班級內部或宿舍內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網。發現有不良行為、危及宿舍安全行為或違紀行為;遇見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可疑的人進入宿舍區應及時向學院保安人員、老師、領導報告。
二十、凡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違反紀律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二十一、本規定解釋權在學生工作處。
第8篇 高中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豐大高中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是教育培養學生的重要陣地,為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及財物安全,結合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電線、亂接燈泡和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水壺、個人小風扇等電器。違反以上規定,堅決給予收繳,對未造成損失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對造成重大損失者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后果特別嚴重的,要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宿舍內禁止使用、存放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煤爐、液化氣灶具及其它種類火源;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焚燒廢紙等容易引起火災的行為,有違反者,視其情節予以警告以上處分。
三、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等危險物品。有違反者,視其情節予以警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的,要承擔經濟責任,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學生應遵守作息時間,不準擅自晚歸和曠寢,上課時間一律不準在寢室逗留(特殊情況需班主任和政教處批準),如生病在寢室休息需有人陪同。
五、要自覺愛護寢室內門窗玻璃、水電等公共設施,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池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學校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寢室負責:分不清責任的,由其寢室集體分攤負責。
六、嚴禁在寢室內偷竊、盜用、敲詐、搶劫他人現金、手機、衣物等物品,否則,一律開除且報公安機關處理。
七、宿舍內嚴禁酗酒、打牌等不良行為,午休時和熄燈后,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彈拉樂器、打球、跳繩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八、宿舍內不得觀看、傳播、復制、販賣非法出版物,不得進行非法傳銷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或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九、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鋼管、棍棒等物品,嚴禁聚眾鬧事、打架斗毆、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
十、向樓下倒水或扔其他雜物,以免砸傷他人;不準在走廊里亂扔果皮、紙屑,以防他人跌倒;嚴禁攀越樓梯扶攔和窗臺,以免摔倒。
第9篇 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s科技大學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規定為規范我校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確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包括全校所有裝設有空調設備的學生宿舍。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之空調設備包括學生宿舍空調外機、室內機、遙控器等。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之學生工作部門包括學生工作處、研究生部、天平大學、各二級大學。
第四條 空調設備的保管、使用:
(一) 空調由學校統一出資安裝,屬于學校固定資產,為保障學校空調資產安全,安裝有空調設備的宿舍,宿舍全體成員對空調設備負有共同保管責任。
(二) 安裝有空調的宿舍根據學校的通知向后勤服務總公司領取空調遙控器。
(三) 使用空調的電費采取以宿舍為單位先購電后使用的原則,費用的分攤由宿舍內部人員協商解決。
第五條 空調設備的維護、維修:
(一) 學生要根據空調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二) 學生如發現空調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后勤服務總公司報修。校內報修電話:__ __ __ __ 。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開室內機和室外機。
(三) 學生嚴禁私拆空調電源線路或違規操作,由此引發的事故或人身傷害由學生本人承擔,并視情節給予校規校紀處理。
(四) 人為損壞空調設備,責任人須按照維修至完好所需的金額照價賠償,并視情節給予校規校紀處理。責任人不明確時,一律由全體宿舍成員共同負責。人為損壞的空調設備一律在確認賠償金繳納后再予以維修。非人為因素產生的維修費用由學校承擔。
(五) 空調遙控器發生遺失或損壞的,可以由學生自行購置補齊,也可以由學生向后勤服務總公司購買。
(六) 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安排專業公司進行空調設備的維護、維修。
第六條 空調設備保管責任的終止:
(一) 畢業生離校時,由后勤服務總公司對空調設施進行檢查,確認空調完好,并收回空調遙控器。
(二) 后勤服務總公司驗收發現空調設備存在人為損壞、遙控器發生丟失的,應立即對負有保管責任的學生進行責任與賠償追究,必要時由學生工作部門協同進行追究。
第七條 注意事項:
(一) 學生離開宿舍應關閉空調機。
(二) 開啟與關閉空調機要使用遙控器,不準打開室內機手動開機。開機前要檢查遙控器模式設置是否正確,調整正確后方可開機,重新開機要間隔3-5分鐘。
(三) 提倡節約用電,夏季室內溫度低于30度建議不開空調,設定制冷溫度一般控制在25-27度。冬季室內溫度高于4度建議不開空調,設定制熱溫度一般控制在18-20度。
(四) 空調出現異常響聲應立即停機。
(五) 空調運行中要關閉門窗,否則將影響制冷或制熱效果。空調關閉時應注意及時開窗通風。
(六) 房間中布設的空調專設電源,不得插接其他大功率電器或拉接臨時電源。
(七) 嚴禁在空調外機上擺放物品,懸掛衣服,搭毛巾,嚴禁在出風口懸掛潮濕衣物等。
第八條 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解釋。s科技大學20__年_
第10篇 某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職業學院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我院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保障廣大同學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生火燒菜做飯。
二.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
三.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烙鐵、電熨斗、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違者沒收電器。
四.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汽油、煤油、白酒、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嚴禁在宿舍內燃燒廢紙雜物或者信件等物品。
六.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點蠟燭、點蚊香。
七.嚴禁向窗外扔燃燒物。
八.嚴禁非火警動用消防設備和器材或者損壞消防設施。
九.嚴禁宿舍內無人情況下充電、不關燈。
以上規定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系部或學院有關用火部門同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11篇 e小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小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議,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下面帶來小學生宿舍管理規定范文,歡迎閱讀。
小學生宿舍管理規定【1】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學生負責本樓層的門窗關鎖、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私拉亂接電源。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小學生宿舍管理規定【2】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后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后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后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后,還繼續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并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準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后,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并惡語傷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小學生宿舍管理規定【3】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議,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 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并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后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 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說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衛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后,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為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柜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衛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柜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干凈整齊。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3.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布檢查結果,每周進行以室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床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臺及柜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 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 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4. 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 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并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于模范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于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于學校的聯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系。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后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衛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了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衛生,每隔三周換洗一次床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后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打開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床上躺臥,請勿在樓道、宿舍吸煙。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范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衛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 盡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系。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為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第12篇 學生宿舍樓管理規定辦法
學生宿舍樓管理規定,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議,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下面帶來學生宿舍樓管理規定范文,歡迎閱讀。
學生宿舍樓管理規定定【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約,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潔、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二章 學生宿舍管理機構
第三條 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導、學生處、后勤辦、物業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接受學校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四條 學生宿舍實行樓長和管理員負責制,樓長從學生中采用招聘和選拔相結合而產生,由學生主管部門作為學生干部聘用上崗,任期不超過兩年,負責宿舍樓內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及其他事宜,由學生評議、工作人員打分考核。
第五條 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六條 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安全防范,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由室內住宿人員推薦產生,室內人員必須接受寢室長的領導。
第七條 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和垃圾的搬運。
第八條 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該積極參加創建文明樓、層、室的活動。
第三章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第九條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頭、酒瓶等雜物。
2.不得在墻上涂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第二款 學生寢室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并實行垃圾袋裝化。每月的第一周要進行一次大掃除(上級檢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寢室長全面安排與監督;
第三款 宿舍衛生打掃工作除個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實行區域包干制,包干區域的劃分見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區域人員的確定,由寢室長負責組織寢室各成員協商解決;
第四款 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評分細則詳見附件一:評分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門上不得有腳印、球印和積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凈,窗框上沒有積灰。
(3)地面拖掃干凈,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煙蒂、痰跡。
(4)房門口、樓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積水。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子按規定擺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書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擺放、室內衣物的掛放要整齊。
(5)被褥疊放整齊。
(6)床上不亂扔雜物。
(7)蚊帳統一掛、放。
3.無蛛網積灰。
(1)天花板、四周墻壁無蛛網積灰。
(2)日光燈、風扇上無蛛網積灰。
(3)各類家具上無蛛網積灰。
(4)床板下無蛛網積灰。
4.陽臺、衛生間。
(1)陽臺整潔,無雜物。
(2)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
5.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電線不繞床。
(2)床上無臺燈。
(3)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4)不使用蠟燭。
6.維持家具和其他設施完好,創建文明環境。
(1)不在門、家具和墻上涂寫刻畫。
(2)不張貼有損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圖片。
第五款 學生寢室衛生每周檢查三次,成績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績突出者或違反以上規定者,依據《獎懲條例》獎優懲劣。
第十條 獎懲條例。
第一款 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連續五次為優的寢室獲“衛生先進”流動紅旗一面。如連續達十次,則獲免檢資格。免檢寢室不例行衛生檢查,但進行抽查,一次不達優者,取消免檢資格。
第二款 衛生先進寢室和免檢寢室在“文明寢室”評比中給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學年為階段,凡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達三次者,取消其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資格。
第四款 對于不遵守《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或衛生成績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張榜警告時把寢室長、班干部、黨員的名單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二、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
第十二條 每個宿舍用水用電按每間宿舍的水表、電表實用數抄算,每月每人免費用水立方米,每間房免費用電度(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核定具體數字,本書所列數字僅供參考,以下同),超支部分的水電費由室長按時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條 嚴禁私自拆動水電表,違者處以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 嚴禁燈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勸告不聽,除沒收燈具外,另外給予校紀處分,造成災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學生宿舍使用電器除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視機外,其他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毯、電熱棒(杯)等不得使用,違者依本規定有關條例處理。
三、鑰匙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宿舍發放門鎖鑰匙一把(或門鎖、壁柜、抽屜鑰匙各一把),各樓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為嚴格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十六條 新生進校時,在管理室交付押金,登記注冊,方可領取,同時每把鑰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記冊,學生離校交還鑰匙后退還押金。
第十七條 學生不準私自調換門鎖和私自配鑰匙,由于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管理室,至鑰匙管理室另配,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兩元。
第十九條 無特殊情況,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管理室鑰匙時,要憑本人證件登記,還鑰匙時,歸還證件。
第二十條 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借。
律師365
四、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宿舍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二條 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樓6:00開門,24:00關門,學生24:00以后進入宿舍樓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者上報學校有關部門。
第二十三條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
第二十四條 住宿學生應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生活用品、貴重物品、現金及銀行存折,不準將房門鑰匙私借他人,不準私調門鎖。
第二十五條 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條 保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和堆放雜亂物品。
第二十七條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扔玻璃瓶等雜物。
第二十八條 不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壺、電熱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禁止使用蠟燭,焚燒廢紙,亂丟煙蒂。
第二十九條 宿舍樓內禁止買賣經商,嚴禁酗酒、斗毆、搓麻將。
第三十條 嚴禁復制、傳播、觀看色情、淫穢出版物。
第三十一條 宿舍內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的安全衛生檢查。
第三十二條 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高聲喧嘩、起哄,擾亂周圍環境。
第三十三條 不得隨便動用設在宿舍樓里的消防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 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第三十五條 校外人員來訪,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由被訪者帶入會客室。
第三十六條 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罰款。
五、假期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第三十七條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樓長處登記,辦理出入證,并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八條 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原則上不受理登記,確實需要住宿的,需所在的院系開出證明。
第三十九條 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宿舍。
第四十條 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封門,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人內。
第四十一條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二條 住宿登記日期和其他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六、校“文明寢室”評比條例
第四十三條 “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1.校“文明寢室”的評比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11月份,畢業班學生不參加評選;
2.評比小組:各樓樓長和物業管理學生會宿舍負責人;
3.評比小組評選出“文明寢室”,學年末把名單遞交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四十四條 “文明寢室”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積極向上;
2.寢室成員一學年每門課程均需及格(包括補考及格);
3.寢室成員年度內無違反校紀校規而受警告者;
4.寢室成員無嚴重違反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5.寢室無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
第四十五條 評比項目。
1.評比標準。
(1)地面、墻面3分:地面清潔,無煙頭、紙屑、痰跡墻面無蛛網積灰,無亂涂寫刻畫,無亂張貼;
(2)床鋪,被褥4分:被褥疊放整齊,朝向一致,床單、枕巾干凈平整,無亂放雜物;
(3)物品擺放4分:桌凳按標準擺放,洗漱用具、書籍、箱子等物品擺放整齊;
(4)門窗玻璃、燈具3分;
(5)陽臺、衛生間4分:陽臺整潔,無亂堆放雜物,衛生間無異味積垢,垃圾袋裝化;
(6)文化氛圍,整體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優寢室加1分,“衛生先進”寢室加2分;
(2)學年內在財政部、市教委等上級單位衛生檢查中獲滿分,有一次加2分;
(3)寢室成員有積極參與學生宿舍管理活動,積極配合樓長、層長工作和向《宿舍生活》投稿者的寢室加0.5—1分;
(4)工作出色的樓長、層長所在的寢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有一次不合格扣0.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類推;
(2)寢室成員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歸者,有一個扣0.5分;
(3)平時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電線者扣1—2分。
第四十六條 獎勵方式。
1.給予“文明寢室”物質獎勵,并貼上“文明寢室”標志;
2.“文明寢室”成員在評獎學金時加分。
七、學生辦理離校手續的辦法:
第四十七條 各宿舍凡有損壞的公共財產,要及時報告修理,該交修理費的要一次交清,否則不予修理或修理后從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八條 畢業班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開始的三天內全部辦理完手續并離校。
第四十九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宿舍管理室,樓長做出驗收家具的時間安排,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還手續。
第五十條 離校前要清點好各啟的東西,待有關人員按宿舍設備清單檢查驗收,清查無誤,完好無損后,方可發還押金。如有丟失損壞,按物品管理辦法,照價賠償。收還鑰匙后,退還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記號與卡片不符,按丟失處理。
第五十一條 辦完離校手續后,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樓即認作非法住宿,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二條 室內人員有先后走的,先走者的東西查驗后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三條 宿舍內的公共財產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十四條 在校期間,如有應繳款項而未繳清的,離校時必須全部交清,如拒不繳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發放報到證。
第五十五條 家具及物品驗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員在離校通知書上蓋章后,方可發給學生報到證或畢業證等。
第五十六條 提前辦理退交手續的物品,按照物業管理部的通知進行。
第五十七條 離校的最后手續由物業管理部辦理,學生離校前經宿舍管理人員驗收蓋章后,在三天內可隨時領取押金及報到證。
學生宿舍樓管理規定定【2】
為維護我校女生安全、使女生健康成長,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女生心里、生理特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嚴格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對女生進行管理。
二、 各班班主任要注意觀察女生思想動向、關心女生安全、重視對女生的身心健康、青春心里衛生
等進行教育。
三、外來人員(含學生家長)沒有征得學校領導教師同意的吧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堅決杜絕男生亂進女生宿舍現象。
四、各班班主任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班人數,做好晚休點名工作,各宿舍關好寢室的門窗,有無故夜不歸宿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的處分,嚴重的給予勸退。
五、嚴格執行一人一鋪,杜絕合鋪現象,以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六、周末期間,女生到校外活動要求三人以上結伴同行,發生事故及時報警或向老師報告,晚上外出必須于晚自習之前返校。
七、學生有事離校回家,(如周末、節假日)必須電話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說明,并向學校請假,經領導或老師同意后做好記錄方可離校。
八、衛生
1、寢室的打掃:
每周一大掃,每日一小掃。寢室衛生輪流負責。每天睡覺前把垃圾倒入垃圾袋內,第二天帶出寢室。每天的值日生必須把衛生間紙屑簍內的衛生巾清除干凈。
2、寢室的布置:
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好,被子統一折好放在床的一端對齊,枕頭放在另一端。不得把物品隨意堆放在床上。鞋子統一成直線放在床底下。不準在墻上和天花板上隨意張貼、亂畫。
3、寢室衛生的維護:
任何人,任何時間不得在寢室和過道上亂丟果皮紙屑,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在寢室內進餐。
九、紀律
1、起床:任何同學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鬧。起床鐘響后任何同學不得睡懶覺。
2、就寢:按時就寢,熄燈后任何同學不得在室內走動、講話、吃東西、點蠟燭、打手電、敲墻、弄響門窗、上廁所、洗衣服、接水、頂撞責難老師或寢室長。
3、安全:①不得在室內點火以免發生火災。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臥撐。③住宿生未經請假不得外宿。④不得把外來人員引入宿舍內和留宿。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學生宿舍樓管理規定定【3】
衛生
1、寢室的打掃:堅持每周一大掃,每日一小掃的制度,寢室衛生輪值安排由各寢室長負責。打掃時間是每天早餐后進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須把衛生間紙屑簍內的衛生巾清除干凈。把寢室及本寢室外面的過道打掃干凈。隨時接受學校的檢查。
2、寢室的布置:寢室內的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好,被子統一折好靠墻一端對齊,枕頭放在另一端,床檔架上不得掛衣服、襪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統一晾掛在室內的鐵絲上,鞋子統一成直線放在床底下。桶、開水瓶、飯缽等物件必須放在室內固定的位置。不準在墻上和天花板上隨意張貼、亂畫。
3、寢室衛生的維護:任何人,任何時間不得在寢室和過道上亂丟果皮紙屑,不得隨地吐痰。
4、保持寢室內務及公共場所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從窗戶和陽臺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過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襪,或從窗戶向外扔垃圾等。
紀律
1、起床:任何同學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鬧。起床鐘響后任何同學不得睡懶覺。
2、就寢:按時就寢,熄燈后任何同學不得在室內走動、講話、吃東西、點蠟燭、打手電、敲墻、弄響門窗、上廁所、洗衣服、接水、頂撞責難學生會干部或老師。
3、安全:①不得在室內點火以免發火。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臥撐。③寄宿生未經請假不得離校,不得睡入其他寢室。④不得把外來人員引入宿舍內和留宿。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