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獎懲規定
1.目的
為明確公司健康安全獎懲辦法,使健康安全方面的工作獎罰有據可循;并充分調動全體施工人員及其他人員做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保證項目安全完成,制定此規定
2.范圍
所有參加公司所屬人員和管理人員
3. 職責
3.1 對公司安全做出重大貢獻和安全改善的人員或事項進行獎勵;3.2 對安全檢查中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獎勵或處罰;
3.3 綜合考評各部門安全生產,對優秀部門進行獎勵,對不達標部門進行處罰;
3.3 對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獎勵或處罰;
3.4 對公司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經濟損失事故進行處罰;
3.5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獎勵和處罰。
4. 獎懲原則
4.1各級組織、領導、各個部門、每個崗位都必須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4.2 公司的各級組織各職能部門要認真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遵循“逐級負責、領導負責、部門負責、崗位負責”的原則,建立起逐級考核制度,并實施有效的運作。
4.3 逐級負責就是從上至下一級對一級強化領導,從下至上一級對一級全面的負責。即公司對各單位、各單位對下屬單位要加強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領導,各單位下屬單位對各單位、各單位對公司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工作上要全面負責,做到責權明晰,各負其責,實現有序管理。
4.4 領導負責就是公司、各單位的主管領導對本單位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負全面責任,副職負具體責任。
4.5 部門負責就是公司及各單位的各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本職工作的安全負責,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負有管理、監視、測量、督促、指導的責任。
4.6 崗位負責就是全體從業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按權限和職責范圍明確各崗位在安全生產中所負的責任。
5. 內容
5.1健康安全管理獎勵和處罰的對象:
5.1.1單位包括:公司各部門和承包商。
5.1.2個人包括:公司合同制以上員工、承包商和勞務分包商的員工。
5.2 獎勵和處罰的實施主體分兩個層次進行:
5.2.1 公司進行的獎勵和處罰。每次具體的獎勵和處罰意見由安委會擬定,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實施。
5.2.2 各部門進行的獎勵和處罰。每次具體的獎勵和處罰意見由各部門領導擬定,經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5.3 健康安全管理的獎勵
5.3.2 獎勵事項:
5.3.2.1在生產中及時發現隱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5.3.2.2 在突發事件搶險搶救、挽救他人生命和財產中,表現突出者,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5.3.2.3 在制止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及失職行為中表現突出,對維護正常生產施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成效者,給予50—500元的獎勵。
5.3.2.4 以上人員獎勵需通過安全獎勵申請,報安全管理委員會通過后經財務部下發。
5.3.2.5 積極提出合理的建議,在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者,給予20—100元的獎勵,此項通過提案改善管理落實人員獎勵。
5.3.2.6 對本單位(車間、班組)安全工作認真負責,積極配合項目組搞好安全工作,并且下屬人員無違章的領導者。
5.3.2.7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3.2.8 此上兩種情況由車間或制造部自己制定獎勵措施,生產管理部監督實施。
5.4 健康安全管理的處罰
5.4.1處罰對象:為對處罰事件負有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公司部門、班組、承包商和勞務分包商,以及個人。
5.4.2 受處罰事件,主要包括:
5.4.2.1發生等級以上人身傷害、死亡事故。
5.4.2.2發生設備、火災、交通等重大財產損失事故。
5.4.2.3發生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
5.4.2.4發生等級以上環境污染事故或受到當地主管部門處罰的事件。
5.4.2.5 月度健康安全績效考核達不到要求,安全檢查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事項。
5.4.2.6 個人多次違章和嚴重違章。
5.4.3 發生等級以上事故,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
5.4.3.1發生等級以上事故,由安委會組織成立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5.4.3.2 發生重傷以上人員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根據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對人員進行處罰。
5.4.3.3發生輕傷事故或一般財產損失事故,根據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5.4.3.4 安委會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的責任認定和處理意見做好執行處罰的落實工作。
5.4.3.5 以上處罰標準參考《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對相應事故的處罰規定。
5.4.4 對發生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處罰:
5.4.4.1各部門發生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公司領導或安委會發現(或接到舉報)后,由安委會及時進行調查確認和處理。
5.4.4.2 對發生輕微事故或險兆事件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5.4.4.3 對發生等級以上(或多起輕微事故)嚴重事故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的責任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直接給予經濟處罰500元。
5.4.5 對發生等級以上環境污染事故或受到當地環境管理部門處罰事件的處罰:
5.4.5.1 安委會對造成等級事故或受到當地政府安監、環保部門處罰的情況進行調查,確認是否因客觀因素或是未履行責任問題;
5.4.5.2 對確因責任問題造成等級事故或受到當地政府安監、環保部門處罰的,由公司主管領導組織討論決定對責任部門和個人進行處罰。
5.4.6對承包商或勞務分包商的處罰:
5.4.6.1應在安全協議條款中明確承包商的健康安全責任和相應的處罰要求,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因責任事故或嚴重違章等原因造成我公司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惡劣影響,應根據合同要求承包商給予相應的賠償或對其進行處罰。
5.4.6.2在為我公司服務期間,發生事故、發生嚴重險兆事件、不服從管理、因事故(或嚴重險兆事件)影響工期進度或給我公司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由項目組申報材料,安委會擬定處罰意見并執行。
5.4.6.3 對承包商或勞務分包商整體健康安全管理不力,并給公司帶來損失和影響的處罰,除執行安全協議明確列明的處罰條款外,可包括列入“黑名單”永不再用、終止合同和經濟處罰。
5.4.6.4 對承包商和勞務分包商的經濟處罰金額,根據具體情況,除安全協議明確列明的外,由安委會討論決定。
5.4.7 人員違章處罰,造成的事故損失由違章人員負主要責任80%,直接領導負20%的責任。
5.4.8 安全檢查不合格項和整改不到位的處罰:
5.4.8.1 對安全檢查不合格項車間檢查超過3項者,每超過一項,給予20元的處罰。
5.4.8.2 對安全檢查整改不到位的,每項給予20元的處罰。
5.4.8.3 對安全檢查重復出現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項目,每項給予50元的處罰。
5.4.9 違章作業的處罰:
5.4.9.1 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章作業,對作業者和相關領導進行負激勵,違章作業者50元/次,班長40元/次,主任30元/次,部長20元/次;
5.4.9.2 對違章作業者出現違章作業3次以上,停止違章作業者的崗位或轉崗,對出現3次/月以上違章的部門,部長負激勵200元,主任負激勵100元,對出現5次/月以上違章的部門,考核部門1000元,對相關領導追究相關責任。
5.5 “停產整頓”處罰
5.5.1 “停產整頓”處罰,適用于車間和各生產項目,停產整頓的同時,給予集體或個人經濟處罰。
5.5.2 項目 “停產整頓”處罰的最低條件:
5.5.2.1發生死亡事故。
5.5.2.2 在兩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重傷事故。
5.5.2.3 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輕傷以上傷害事故。
5.5.2.4 發生10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5 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3起2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6主要領導不重視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對公司檢查時提出的問題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規定的限期內不予積極整改,存在較大事故隱患。
5.5.3 車間“停產整頓”處罰的最低條件:
5.5.3.1發生重傷以上事故。
5.5.3.2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輕傷以上傷害事故。
5.5.3.3 作業員工多次嚴重違章,在一個月內連續有5人以上嚴重違章的。
5.5.3.4 發生5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5 在一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1萬元以上的責任財產損失事故。
5.5.2.5制度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對公司或項目部檢查時提出的問題置之不理或多次在規定的限期內不予積極整改,存在較大事故隱患。
5.5.4 “停產整頓”處罰的實施:
5.5.4.1 車間和各施工項目的“停產整頓”處罰由相應安全檢查部門(生產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提出,上報安委會討論同意后實施處罰。
5.5.4.2總經理、各主管領導可對安全管理不力、連續發生事故的項目和車間直接做出“停產整頓”處罰決定,指示安委會實施。
5.5.4.3出現滿足“停產整頓”處罰條件的財產損失事故時,由安委會和相關部門協商提出處罰意見。
5.5.4.4對項目或車間“停產整頓”處罰的時間范圍,一般掌握在兩至三天,最長不能超過一周。以主要領導真正從思想上轉變認識,員工提高安全意識,作業現場混亂局面得到徹底改觀為目的。
5.5.4.5執行“停產整頓”處罰,必須事實清楚,符合實際,不得亂做該類處罰決定或挾私報復,違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5.6 對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考評和獎懲
5.6.1 各制造部應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公司安全相關文件完善本部門和科室的安全管理體系。
5.6.2 公司安委會定期檢查和評審各制造部安全管理體系,并依據檢查的情況對各制造部或科室進行評比。
5.6.3 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評比內容及標準(見附表)
考核總分為500分。考核結果在450分以上時為優秀單位;400分為合格單位;400分及以下為不合格單位;
5.6.4 對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獎勵,授予安全生產優秀部門的流動紅旗,全公司表彰,并獎勵1000元。
第2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1 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及法規,強化安全管理與監察,預防事故發生,保證全礦職工安全和健康,保證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全過程。
3 職責
3.1礦長對全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分析安全工作情況。
3.2安全副礦長對集團公司負責,落實安全監察職責,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落實安全獎懲制度。
3.3總工程師對全礦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3.4安監站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3.5生產科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全面落實。
3.6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4 控制程序
4.1礦長負責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安排貫徹落實。
4.2各單位嚴格按“三大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及相關措施組織施工或作業;負責做好事故隱患的日排查與整改工作,以消除礦井事故隱患;堅持周五職工安全教育活動,使職工了解安全形勢、崗位風險、操作規程、應急措施等相應知識,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4.3安監站負責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每月一次檢查本礦現場管理實施情況及效果,并做好記錄。
4.4生產科組織現場管理活動,對各單位現場管理進行日常的指導、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
4.5通修工區對全礦井下工作場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每月牽頭組織全礦井下作業場所及要害部位“一通三防”安全大檢查,并做好記錄。
4.6工會負責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及信息反饋,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及時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5 相關文件
lgms/pd-22-2005《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辦字【2004】24號
6 相關記錄
lgms/lf-06-01《江蘇天能集團公司采煤工作面(炮采、機采、綜采)工程質量檢查評分表》
lgms/lf-06-02《江蘇天能集團公司裸體巷道工程質量檢查評分表》
lgms/lf-06-03《江蘇天能集團公司錨網(索)支護巷道工程質量檢查表》
lgms/lf-06-04《江蘇天能集團公司錨噴支護巷道工程質量檢查評分表》
lgms/lf-06-05《職工安全教育活動記錄》
第3篇 機電管理員職業健康與安全、環境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有關規范、標準,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上級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要求。
2、對機械、電器、起重設備、鍋爐、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監督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提出涉及安全的具體意見,同時負責督促下級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 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6、參與項目經理部建立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消除或減少因組織的活動而是職工和其他相關方可能面臨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
9、協助項目經理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第4篇 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
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管理
1、公司總經理對管理體系負總責,總工程師(管理者代表)主抓管理體系運行工作,綜合部負責全公司管理體系運行工作,各部及項目部負責相關的管理體系運行工作。
2、在工程開工前由綜合部下發《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及相關體系表格。
3、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責本項目部管理體系運行,建立健全項目管理保證體系,使其正常運行,落實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體系相關的工作內容,并將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上報綜合部。管理人員認真做好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記錄,違者罰款50元/次。
4、管理方針及管理目標實施掛牌制,項目部管理體系職能分配表實行上墻制。
5、每月一次組織各部門對各項目部體系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落實、驗收。
6、如果管理體系通過運行出現有缺陷部位應將相關信息資料及時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經總經理審批后,作為修正內容及時下發到各部室、項目部。
7、組織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制定內部審核計劃;組織內審員編制審核內容;召開首次會議;組織內審人員對公司、項目部進行內部審核;召開末次會議;制定管理體系評審報告,對內審中提出的不合格項進行限期封閉。
8、組織管理體系外部審核工作,及時傳達審核組檢查內容,公司各部及項目部積極做好準備工作。
9、項目部在參加內(外)審核前,由項目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自檢工作,做好自檢記錄,違者罰款100元。
10 工程竣工驗收后十日內,各項目部由項目經理組織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記錄收集、整理、裝訂后同竣工資料一起上交綜合部,存檔三年。違者罰款100元/天。
11 每年年初組織各部門對程序文件進行一次修訂。
第5篇 人力資源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經常對本部門員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政策,合理制訂勞動定額和配備人員,控制加班加點,組織對錄用新員工的身體檢查工作;
1.1.3 參加工傷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和員工工傷鑒定工作,負責工傷保險報批兌現待遇等工作;
1.1.4 依法為員工交納工傷社會保險金;
1.1.5 對年老體弱、殘廢、懷孕、哺乳女工、職業病禁忌癥等不適合原工種作業人員,應及時調換適應的工種;
1.1.6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四期”保護和工傷人員的治療及醫務處理工作;
1.1.7 組織進行中層干部培訓及專職安技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1.1.8 協助生產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環保要求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1.1.9 批審安技系統及特種作業人員外培費用;
1.1.10 按國家和公司相關規定,正確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以及對安全管理人員工資、津貼待遇制度的落實工作;
第6篇 機械安全小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機械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
1.1.2 認真抓好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規程的編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預測工作;
1.1.3 掌握區域內機械設備結構、性能及工作原理,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
1.1.4 負責組織對機械設備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設備達標標準進行專項或經常性檢查,對設備方面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檢修或整改;
1.1.5 考慮和規劃技改、技措、大修項目中的機械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未來設備檢修中的安全;
1.1.6 當安裝或調試現場發生機械安全事故時,負責向協調辦公室出具事故前現場的狀況證明,并協助調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1.1.7 負責解決設備安裝、調試和試運行中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先進安全技術,提高本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1.2 電氣安全小組安全職責
1.2.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電氣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
1.2.2 認真抓好各類電氣設備安全規程的編制及安全程度的分析預測工作;
1.2.3 掌握區域內電氣設備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正確使用各種電氣設備;
1.2.4 負責組織對電氣設備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設備達標標準進行專項或經常性檢查,對設備方面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檢修或整改;
1.2.5 考慮和規劃技改、技措、大修項目中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未來設備檢修中的安全;
1.2.6 嚴禁違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設備,不得帶電作業;
1.2.7 當安裝或調試現場發生電氣安全事故時,負責向協調辦公室出具事故前現場的狀況證明,并協助調查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1.2.8 負責解決設備安裝、調試和試運行中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先進安全技術,提高本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1.3 防火防爆安全小組安全職責
1.3.1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1.3.2 負責公司內易燃易爆危險品(部位、點)的安全管理及消防設施管理;
1.3.3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消防工作計劃;
1.3.4 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對義務消防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火災應急救援演練;
1.3.5 編制、修訂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1.3.6 負責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購置計劃、配備、檢查、維護和管理;
1.3.7 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1.3.8 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并及時召開會議研究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
1.3.9 事故發生時,組織消防人員撲滅火災,負責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第7篇 物業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通過最高管理者的承諾、明確規定的職責及權限、有效的內部溝通及體系的策劃和評審,實現顧客滿意及對重大環境因素和不可容許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的目標。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建立和改進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策劃活動的控制。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制定公司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對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策劃,確定公司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確保提供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需資源,主持定期開展管理評審。
3.2管理者代表確保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
4.0管理程序概述
4.1管理承諾
公司總經理通過以下的活動對其建立、實施和改進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承諾提供證據。
4.1.1營建并保持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的意識,確保遵守法律法規。
4.1.2負責組織制定和批準公司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建立健全及持續改進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4.1.3按計劃的時間間隔主持管理評審。
4.1.4確保公司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作獲得必要的資源。
4.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公司的成功取決于理解并滿足顧客及其他相關方當前和未來的需求和期望,并超越這些需求和期望。公司以實現顧客滿意為目標,為此應做到:
4.2.1確定顧客的需求和期望;
4.2.2將顧客的需求和期望轉化為公司的要求;
4.2.3使轉化的要求得到滿足。
4.3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4.3.1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制定和頒布
(1)管理者代表根據品質督導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資料和信息,組織各部門討論并擬制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草案。質量方針應包含滿足顧客要求,環境方針應適合組織的環境因素的特點,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應適合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及風險的性質和規模,方針應包括遵守現行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包括持續改進體系及其有效性、績效的承諾,為目標制定提供框架。
(2)經總經理批準的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通過《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在公司內進行頒布,確保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付諸實施、予以保持;需要時向相關方提供。
4.3.2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經總經理批準頒布后,應在方針的框架下,結合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性質和特點,建立各職能及各層次的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并通過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保證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的實現。
4.3.3總經理定期評審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并提供必要資源。
4.3.4當公司運作(產品、活動及服務)及業務內容、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及狀況發生變化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以及經管理評審、相關方要求改變時,按照持續改進的承諾,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應及時作相應修改或重新制定,并將有關變化通報全體員工及相關方,以確保適宜性及持續改進,具體見《方針及目標指標控制程序》。
4.3.5公司的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見本手冊2.1章節。
4.4策劃
4.4.1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總經理確保在公司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與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及持續改進的承諾相一致的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質量目標應包含滿足顧客需求的內容,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應結合存在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的特點,考慮其風險、可選技術方案、法規要求及相關方意見。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應是可測量的,對重大環境因素和不可接受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應制定管理目標和實現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管理方案,確保目標的實現。目標的管理執行《方針及目標指標控制程序》。
(1)品質督導部依據公司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提供制定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資料和信息。
(2)管理者代表根據品質督導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資料和信息,結合公司實際,組織討論并擬制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草案。
(3)在建立和審查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時,應考慮到法律法規與其它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要求,公司自身的產品服務特點、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及風險特點,技術與財務因素,運行及業務等要求事項,以及利害相關方的觀點。目標應符合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并包括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4)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經總經理審批后,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有關的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進行分解、落實、控制。
(5)當由于公司活動、產品、服務等發生變化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管理者代表應及時組織公司相關人員討論對目標的調整,定期對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測算、審查,并將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4.4.2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策劃
公司總經理組織對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要求,并通過管理評審確認策劃的結果。當對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更改進行策劃和實施時,要保持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4.4.3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
(1)品質督導部組織相關部門/管理處根據公司/管理處重大環境因素及其控制目標、不可接受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及其控制目標,制定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提交環境和安全管理小組討論,管理者代表批準。
(2)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應包括責任部門(人)及權責分工、完成時間、實施措施等基本內容,并形成文件。
(3)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發至相關部門實施,必要時,責任部門根據公司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部門管理方案并實施。
(4)品質督導部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將實施情況報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評審。
(5)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實施時發生目標修改、生產活動及產品服務或運行條件變化、相關方要求、法律法規等變化,需對管理方案進行及時修訂補充。
(6)管理評審的結果可導致管理方案的修訂。具體參見《環境和職業健康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5職責權限與溝通
4.5.1職責和權限
公司組織架構的設置充分考慮了與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相適應,組織架構及職責見本手冊《質量、環境和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及職責》。所有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都應表明其對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承諾。
4.5.2管理者代表
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的最終責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擔。公司總經理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確保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得到建立、實施和保持,確保在全公司內提高滿足顧客要求及安全生產的意識;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業績和改進的需求;確保體系的持續改進。
4.5.3協商和溝通
公司建立《溝通與交流程序》,規定公司內部溝通及外部協商交流的渠道及方法,對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關信息進行溝通與交流,確保體系的順利實施。
(1)公司員工參與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和程序的制定或討論評審,公司工會指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員工代表,代表員工參與改善工作場所健康安全狀況的討論;參與職業健康安全事務。員工在職業健康安全相關事務上有知情權,知道誰是管理者代表,誰是員工代表。
(2)內部協商和溝通
公司內部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信息采用會議、文件、電話等形式進行協商與溝通,信息協商與溝通結果應予以記錄,確保員工及時了解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有關信息。
(3)外部信息協商和溝通
——外部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可采用文件、電話、信函等形式,外部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信息鼓勵雙向交流,其中包括公司的重大環境因素與危險源;
——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外部信息協商和溝通由相關部門做好接收、發布和登記、答復;
——外部信息的處理和決定,以文件形式給予記錄,以便跟蹤和查詢,并傳達至相關部門及人員,答復外部相關方。
——公司內、外協商和交流均執行《溝通與交流程序》。
4.6管理評審
4.6.1管理評審以會議形式舉行,每年至少一次,總經理主持會議。通過管理評審確保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者代表匯報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績效及改進建議,各部門確保提供評審所需的真實的信息資料。
4.6.2當公司組織架構或外部環境、相關方要求、第三方認證、產品、活動及服務、法律法規或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發生變化或調整時,由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臨時增加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評審。
4.6.3評審輸入內容
(1)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結果;
(2)相關方的反饋;
(3)過程的業績及職業健康安全績效;
(4)客觀環境及公司的業務的變化;
(5)糾正與預防措施的狀況;
(6)以往管理評審跟蹤;
(7)可能影響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需要;
(8)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建議。
4.6.4評審應針對以下問題給出結論
(1)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決定和措施;
(2)顧客要求有關的改進決定和措施;
(3)資源需求的決定和措施;
(4)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的適宜性。
4.6.5管理者代表根據管理評審的記錄及評審意見編制《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
4.6.6管理評審形成的決議項目,由品質督導部負責實施檢查和記錄,并在下一次管理評審會議上匯報其實施情況。
4.6.7管理評審資料由品質督導部按相關要求歸檔保存,以便檢查和查閱。
5.0支持性文件
5.1《方針及目標指標控制程序》。
5.2《溝通與交流程序》。
5.3《管理評審程序》。
5.4《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第8篇 綜合管理部: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掌握現場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信息,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加強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管理,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負責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對冬季取暖設施的安裝、使用負責,并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同時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證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負責施工作業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組織建立項目的現場醫療救護小組,配備簡單適用的緊急救護醫療物資和器材。
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組織搶救、治療,并向事故調查組匯報人員的傷勢情況。
第9篇 機電科設備資產管理技術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責任制
(1)在科長的領導下對全礦的設備資產進行建檔管理,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及時辦理設備調入調出手續,對機電設備資產做到帳、卡、物三對口。
(2)對管轄范圍內的現場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負責定期進行隱患排查。
(3)認真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
(4)負責井下低壓供電系統的負荷調整、負荷審批及采掘設備的改造設計、安裝工作。
(5)負責過流、短路保護的計算整定和風電閉鎖、漏電繼電器、電煤鉆綜保、照明綜保及其他各類保護的試驗和使用情況。
(6)扎實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定期組織質量標準化檢查。參與事故分析調查,制訂防范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
(7)經常深入崗位,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切實掌握運行狀況,提出改善狀態意見,使其達到經濟合理、運行安全。
(8)完成科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10篇 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方案規范
公司總目標
重要風險名稱
分解目標
方案內容
執行部門
責任部門
啟動日期
檢查日期
完成日期
預算增加資金投入(元)
加強生產管理,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年重傷率為零、年輕傷率控制在全員的3‰以內,年輕傷誤工合計控制在200個工日以內,機械損壞維修費控制在1萬元以內。
施工臨時用電
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規范》jgj46-2005確保人身安全
1、調配電室,各級配電箱及開關箱。2、加設“專用隔離開關”。3、電焊二次測設空載降壓保護裝置。4、用電線路采用地埋,沿墻或架空。5、按照規范要求做接零、接地保護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每個施工項目部4000元
基礎、主體裝飾工程施工
杜絕重大機械事故為零,人身傷亡事故為零,其它事故控制在最小限度
1、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執行。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3、做好機械設備驗收,檢查和維修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臨邊洞口
預防臨邊洞口無事故發生
1、“四口”的防護設置定型化,工具式的安全防護,臨邊搭設防護欄桿密目網封閉。2、嚴格執行《建筑施工高處安全技術規范》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每個施工項目部10000元
塔吊
確保安全質量,實行規范化管理,重在事故為零,其它控制在最小限度
1、安裝拆卸必須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拆。2、有職能部門檢測報告,嚴格執行“準用證”制。司機和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各限位齊全、靈敏、可靠。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施工機具
施工現場中小型機械,杜絕重大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
1、各個傳動部位設置必須設置防護罩。2、所有設備金屬外殼作防護接地。3、做好機械進場驗收,專人管理。4、加強檢查,定期維修保養。嚴禁機械帶病運轉。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全公司20000元
編制:審核:審批:
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公司總目標
重要風險名稱
分解目標
方案內容
執行部門
責任部門
啟動日期
檢查日期
完成日期
預算增加資金投入(元)
加強生產管理,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年重傷率為零、年輕傷率控制在全員的3‰以內,年輕傷誤工合計控制在200個工日以內,機械損壞維修費控制在1萬元以內。
物料提升機
杜絕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1、實行對每臺使用的提升機建立設備檔案。
2、限定定額起重量。
3、規范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氣裝置。
4、嚴禁載人。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杜絕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腳手架搭設符合安全技術規范
1、嚴格執行搭設方案,分段搭設,分段驗收。
2、腳手架搭設人員經過考核,持上崗證。
3、《嚴格執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吊籃腳手架
符合《高處作業吊籃》標準jgj59-99檢查,符合規范要求,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1、挑梁搭設嚴格執行挑梁斷面面積,抗傾覆力矩、配重的要求。2、規范安全繩、鎖具、升降葫蘆的安裝要求。3、吊籃腳手架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無證上崗
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1、特殊工種年度培訓計劃。
2、建立、保存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3、項目部負責操作規程交底
辦公室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全公司20000元
火災
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嚴格執行“動火申請”制度,加強明火管理,合理布置消防器材,控制超負荷用電,嚴禁違章動火。
全公司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每個施工項目部1000元
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1、指定機動車路線,加強全員交通安全教育。
2、過馬路時遵守交通規則。
3、進入施工現場車輛限速行駛。
全公司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隨施工形象進度完成
編制:審核:審批:
環境管理方案
公司總目標
重要環境因素
分解目標
方案內容
執行部門
責任部門
啟動日期
檢查日期
完成日期
預算增加資金投入(元)
施工現場噪音、污水和粉塵達標排放、固廢分類處理,節能降耗,在來年的基礎上降低2%。
噪聲
基礎施工:晝間小于75db。
主體施工:晝間小于75db。
裝飾施工:晝間小于75db。
晚間55db。噪聲達標排放。
1、對于敏感部位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采用降噪音安全圍簾的包裹。2、現場木工棚,攪拌機棚封閉率達到100%。3、采用噪音儀定期監控。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每個項目部3000元,每個木工棚500元
粉塵
施工現場無揚塵現象存在。現場目測無揚塵,現場道路局部混凝土硬化,運輸道路進行平整夯實沙化,排水暢通
1、現場水泥采用水泥棚全封閉貯存,現場內道路采用硬化路面。2、在施工過程中采用密目網封閉。3、嚴格從樓層拋擲建筑垃圾。4、清掃現場及樓層時應先灑水濕潤。
全公司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水泥庫5000元,現場及道路硬化10000元
污水
污水排放遵守法律法規。按當地部門的標準執行,根據環保部門指定控制排放
1、現場攪拌機處設置沉淀池。2、現場食堂應設隔油池,污水沉淀。3、現場設置水沖廁所及化糞池。
全公司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全公司2500元
固體廢棄物
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棄物,分類存放和處理。
1、嚴格控制施工過程,減少建筑垃圾產生。2、車輛運輸固體廢棄物時,用棚布包裹。3、對有毒有害,不可回收的要集中存放,并定期送有處理資格的環保單位進行處理。
全公司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生產安全部每月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垃圾箱3000元
水電煤消耗
節約水、電、暖。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空機運轉,電爐取暖,水、電、煤在來年的基礎上消耗降低2%
公司長期檢查,及時統計核算,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嚴加管理。
全公司
項目部
公司機關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長期進行實施
公司每季度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采購國家禁用材料
嚴格符合法律法規,采購合同按要求進行采購
1、在采購時要通過網絡、行業協會,主管部門和書店等渠道收集標準規范和法律規范。2、選擇供方時進行考察評價簽訂供貨合同時要明確環保要求
材料部
項目部
生產安全部
項目部
開工后進行實施
公司每季度一次
在建工程完工
編制:審核:審批:
第11篇 環境管理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
(2) 負責根據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制訂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管理條例與辦法,建立健全環境管理網絡。
(3) 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環境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并協助單位/部門責任人制定相應措施加以控制。
(4) 協助本單位/部門環保責任人對本單位/部門員工進行環境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本單位/部門員工的環保意識。
(5) 組織進行環保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并跟蹤、監督整改完成情況。
(6) 負責解決日常環境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參與環境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于重大環境問題,應按規定逐級報告,研究并采取措施解決。
(7) 負責日常環境報表的填報與建立環保臺帳及有關環保資料的整理、編寫工作。
(8) 認真履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內規定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12篇 分包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認真執行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和總包單位制定的各項相關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總包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督促檢查和統一管理,對承包范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合理安排工人的生產生活,按規定購置、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對工人的職業健康安全負責。
按規定組織本單位資質審查及主要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年審,組織工人的三級入場教育、特殊工種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活動。
保持隊伍相對穩定,人員的調進調出必須事先報請總包批準,新入場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
根據總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組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要時請總包主管人員參加。
在施工中經常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上報總包,杜絕蠻干。
發生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做好傷員搶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報總包,不準隱瞞和拖延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