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職業健康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做好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職業健康管理工作,促進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工程。
三.職責
1. 各參建單位負責本公司參建人員職業健康管理。
2. 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對各施工承包商職業健康管理狀況進行監督,并督促各方加強管理工作。
四.實施
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應在做好自身職業健康管理的同時,應加強對其他參建單位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各參建單位應當加強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為參建人員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參建人員的職業健康。具體做法如下:
1、設置機構。
各參建單位應當設置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危害防治工作。
2、管理人員須具備的能力。
職業健康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健康知識和管理能力。
3、加強培訓。
各參建單位應當對參建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督促參建人員遵守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程。
4、健全制度。
各參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參建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參建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5、場所達標。
各參建單位的作業場所應當符合相應要求:生產布局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有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有效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
6、加強勞動防護。
為參建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參建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降低防護標準;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7、對設備設施進行維護檢測。
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8、危害整改和治理。
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整改措施。
9、危害公示與知情
(1)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職業健康危害,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2)各參建單位與參建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參建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各參建單位應當依法為參建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10、加強職業健康管理
10.1各參建單位,必須定期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體檢,特種作業人員(如高空作業人員、餐飲參建人員等)必須進行針對性的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10.2 各參建單位,必須對辦公場所、宿舍、餐廳、活動場所、公用廁所等進行定期消毒,并派專人負責清掃工作。
10.3 塵、毒作業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除塵及防止中毒措施。
10.4 員工食堂與食品間應符合有關衛生防疫要求,定期對飲用水及飲食衛生進行檢查,預防腸道疾病的發生,嚴防食物中毒。
10.5 夏季露天作業應采取防暑降溫措施。
10.6 根據國務院《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血吸蟲病防治措施,加強對防治血吸蟲病的宣傳教育,嚴格控制傳染源,預防血吸蟲傳染病的發生。
10.7各參建單位必須發放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內。
10.8 承包合同指定的施工承包商負責對施工現場必要的固定和臨時性廁所、飲水休息處、醫療場所等人性化設施的設置。
11、事故處理。
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各參建單位對遭受職業危害的參建人員,應及時組織救治。
12、其他規定
(1)任何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設備或者材料,所使用的設備、材料、場所均需要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和危險物品標識;
(2)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應當知悉其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故意隱瞞其危害而采用的,各參建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其所造成的職業危害后果承擔責任。
(3)在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監督檢查時,施工承包商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13、職業健康危害識別(包括但不限于):
序號
職業病類型
相關作業
級別
預控措施
1
矽肺
隨時裝運作業、噴漿作業、噴砂作業、保溫作業
中
2
水泥塵肺
水泥搬運、搬料、拌合、澆搗作業
中
3
電焊塵肺
手工電弧焊、氣焊作業
中
4
錳及其它化合物中毒
手工電弧焊作業
中
5
氮氧化合物中毒
手工電弧焊、電渣焊、氣割、氣焊
中
6
一氧化碳中毒
手工電弧焊、電渣焊、氣割、氣焊
中
7
苯中毒
油漆作業
中
8
甲苯中毒
油漆作業
中
9
二甲苯中毒
油漆作業
中
10
五氯酚中毒
裝置裝修作業
中
11
中暑
高溫作業
中
12
手臂振動病
操作混凝土振動棒、風鎬作業
中
13
電光性皮炎
手工電弧焊。電渣焊、氣割、氣焊
中
14
電光性眼炎
手工電弧焊。電渣焊、氣割、氣焊
中
15
噪聲聾
木工圓鋸、平刨操作、無齒鋸切割作業
中
16
白血病
油漆作業。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