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強制性規定
1 總則
1.1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和違章現象,預防和控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參施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利益和企業形象,本著“突出重點,狠抓監管,強制執行”的原則,特制定如下強制性規定。
1.2業務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
2 管理職責
2.1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強制性規定”的編制和監督落實工作,并根據不同時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范要求,對“安全生產管理強制性規定”內容進行及時修訂和完善。
2.2公司財務部負責配合安全管理部落實各種罰款資金的過程管理工作。
3 實施細則
3.1 安全組織機構建設強制性規定
3.1.1 各項目部必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嚴格執行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文件要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根據參施工程性質配備相應數量的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建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3.1.2 各項目應加強對分包企業管理,嚴禁將分部、分項工程或專業施工任務分包給無任何資質或資質不符的施工單位。同時,根據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文件要求嚴格審核分包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3.1.3 根據京建施京建施[2007]140號文件規定,落實群眾監督員審核、培訓工作,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群眾監督員,在進行關鍵部位和重點工序施工作業時,群眾監督員必須認真履行旁站制度,對作業全過程進行監控。
3.1.4 各項目成立初始,必須以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為依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并在施工過程中予以嚴格落實。
3.2 安全生產協議、方案和交底強制規定
3.2.1 工程實行總分包管理時,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同時,在施工過程中,租用各類大型機械設備前,必須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安全協議”。各種協議必須有明確的責任劃分,可根據施工特點,在原有條款基礎上對協議內容進行補充,并履行簽認程序。
3.2.2 各項目參施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類施工方案中要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保障措施。要明確工作目標、組織機構、標準依據和具體的實施措施。同時,嚴格履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會簽制度,各類審核、審批手續要及時、有效。凡經簽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嚴格執行。
3.2.3 依據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文件要求,對特定工程組織專家論證。同時,針對危險性較大工程編制安全專項方案。
3.2.4 各項目部要結合參施工程特點,依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內容,編制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交底要分級進行,由各單位參施工程主管施工技術人員向參加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交底,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認程序,并形成交底記錄。各項目參施工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參與交底的編制與落實,任何未接受交底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3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強制性規定
3.3.1 各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三類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方可上崗。
3.3.2 各項目部應掛牌設立“農民工夜?!?將“實名制”管理和農民工三級教育相結合,認真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參施人員未經教育或考核不合格嚴禁上崗作業。
3.3.3 各項目部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第13號令之規定,經過本工種相關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操訓練,并通過屬地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按期履行年審程序。未經考核取證或證件過期未年審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施工。
3.3.4 各項目部必須督促各參施單位落實班前教育制度,尤其是變換工作內容或變換工作地點時,應組織相關參施人員進行教育,班組負責人負責填寫相關資料,并報送各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4 安全生產檢查強制性規定
3.4.1 各項目部應依據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結合參施工程實際情況建立并實施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形勢和檢查內容。每月至少組織2次文明安全施工綜合檢查活動,由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牽頭,各相關業務部門參加,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
3.4.2 各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日檢職責,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日志”,及時完善相關檢查資料。
3.5 安全生產投入強制性規定
3.5.1 各項目部應依據京建[2005]802號文件和京造定[2009]4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編制保障資金投入計劃,認真做好資金投入登記備案和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3.5.2 各項目部應以城建安全發[2007]85文件為依據,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物資采購、審核、使用流程,以城建集團年度審核合格勞動用品廠家和銷售人員名錄為參考,選擇合格的供應商,選購符合標準的安全物資,各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進場審核和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3.6 分部分項工程強制性規定
3.6.1 土方施工強制性規定
3.6.1.1 必須編制土方施工專項施工方案,對于開挖深度超過5米的深基礎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必須按本規定4.2.3條款要求組織專家論證,并編制專項安全方案。
3.6.1.2 土方施工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要求,根據施工區域的實際情況采取放坡、澆筑護坡樁等有效的安全措施。同時,嚴格按照本規定4.2.4條款要求對所有參施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認程序。
3.6.1.3 深基礎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指派專人對邊坡的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并做好監測記錄。
3.6.1.4 土方施工過程中溝槽邊緣必須嚴格按照標準要求支搭防護欄,同時,嚴禁在溝槽邊緣1米距離內堆放物料或停放機械。
3.6.1.5 土方施工前應及時了解掌握施工部位現況管線情況,明確管線性質、數量和具體位置,并結合施工要求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施工,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線保護措施。同時,履行匯報程序和會簽手續,在取得業主、甲方、建立簽認后,方準動土施工,并在作業過程中指派專人進行旁站監控。
3.6.2 腳手架施工強制性規定
3.6.2.1 腳手架施工必須由各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設計,并編制專項搭設、拆除方案和專項安全方案,在經過公司技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準實施。高大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施工必須按本規定4.2.3條款要求組織專家論證。
3.6.2.2 腳手架搭設和拆除施工前,必須嚴格按照本規定4.2.4條款要求對所有參施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認程序。
3.6.2.3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必須嚴格執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相關要求。
3.6.3 模板施工強制性規定
3.6.3.1 模板施工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jgj-162-2008標準,大模板的制作、組裝、吊運、安裝、存放、保險購要求執行京建發[2006]1039號文件,大模板的保險裝置和自制模板的吊環要求以及無腿模板插放架的支搭執行京建發[2010]281號文件。
3.6.3.2 模板施工必須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基礎上編制專項安全方案。大模板施工必須按照本規定4.2.3要求組織專家論證。
3.6.3.3 模板施工前必須按照本規定4.2.4條款要求對所有參施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認程序。
3.6.3.4 小型模板吊運必須采用容器,且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
3.6.4機械施工強制性規定
3.6.4.1 起重機械施工嚴格按照建設部令166號和京建施[2008]368號等有關規定落實租賃、備案、安裝、使用、檢測、拆卸等工作。
3.6.4.2 攤鋪機、壓路機、銑刨機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專機專人,持證上崗,杜絕酒后作業,疲勞駕駛.。
3.6.4.3機械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項安全方案,并在施工前向所有參施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程序。
3.6.4.4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和信號工必須持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作業。
3.6.5 有限空間作業強制性規定
3.6.5.1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定》,明確主要負責人職責,本著“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建立作業審批、危害告知、現場監督、安全培訓、應急救援等安全施工體系。
3.6.5.2 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報請屬地相關檢測部門對作業空間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氣體進行專業檢測,掌握具體情況。
3.6.5.3 有限空間作業時要采取有效通風措施,配備各類防護設備和應急救援設備,并根據作業空間的實際請款想作業人員配發符合標準的呼吸防護用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3.6.6 人工挖孔樁施工強制性規定
3.6.6.1 人工挖大孔徑樁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或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6.6.2 人工挖孔施工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制定防高墜、物體打擊、坍塌、人員窒息等安全保障措施,并設專人監護。
3.6.7 臨時用電強制性規定
3.6.7.1 各項目部必須根據參施工程臨時用電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方準實施。
3.6.7.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行jgj46-2005標準要求,落實三級配電和逐級漏電保護措施,實行三相五線制的線路配置規定。
3.6.8 施工機械強制性規定
3.6.8.1 鋼筋和木料加工機械必須搭設防雨防砸棚,運轉部位設防護罩,設置安全防護擋板。同時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標準。
3.6.8.2 電焊機必須設置專用開關箱,安裝弧焊機觸電保護器,一、二次側防護罩齊全,二次則安裝防觸電裝置,使用專用的焊把線和焊鉗,且雙線到位。
3.6.8.3 潛水泵必須設置專用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器,施工時必須使用絕緣材料懸掛。
3.6.8.4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作業前,必須檢查絕緣手柄是否完好,漏電保護裝置是否靈敏有效,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正確佩戴絕緣保護用品。
3.6.9 關鍵部位施工強制性規定
3.6.9.1 鄰邊、洞口防護強制性規定
3.6.9.1.1 深度超過2米的溝槽和深基坑以及房建首層周邊、框架鄰邊、陽臺周邊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刷紅、白相間漆。
3.6.9.1.2 施工現場洞口防護必須嚴密,超過1.5*1.5m以上洞口四周應加設護身欄,并用密目網密封;小于1.5*1.5m空洞應采用蓋板密封,并采取固定措施。
3.6.9.2 電梯井防護強制規定
3.6.9.2.1 電梯井首層必須設置雙層安全網,四周封閉嚴密,每四層或高度不超過10米應加設一道水平安全網,網內不得有雜物。
3.6.9.2.2 電梯井內作業平臺下支點必須采用圓32以上的圓鋼。
3.6.9.2.3 電梯井應設高度應為高度1.5m工具式防護門,且用密目網密封。
3.6.9.3 卸料平臺防護強制性規定
3.6.9.3.1 卸料平臺搭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驗收程序。
3.6.9.3.2 卸料平臺底部鋪板必須嚴密,周邊采用硬質材料做高度1.5米擋板,設置自動聯鎖防護門和保險繩。同時,外部懸掛限重標識,內側懸掛物料碼放明細目錄。
3.6.9.3 水平網、密目網支設強制性規定
3.6.9.3.1 采用外掛架或爬架的高層建筑首層必須設置雙層水平安全網,寬6米,下方凈空5米,雙層網間距50厘米,支設滿足里低外高要求,且網內不得有雜物。同時,每隔四層要再設一道寬3米的水平安全網,水平安全網必須為錦綸材質。
3.6.9.3.2 密目網支設必須采用專用繩綁扎。
3.6.9.3.3 水平網和密目網的采購應按照本規定4.5.2條款要求落實,每次所購產品必須有批次監測報告。
3.6.9.4 井字架、龍門架搭設強制性規定
3.6.9.4.1 井字架、龍門架搭設前必須按規范編制搭設和拆除方案,并履行審批、交底程序后實施。
3.6.9.4.2 井字架、龍門架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過集團公司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6.9.4.3 井字架、龍門架應設置超高限位器和水平限位裝置。
3.6.9.4.4 井字架應在10米高度處設置一道攬風繩,每增加10米增設一道攬風繩,且吊盤使用雙保險吊盤。
3.6.9.4.5 卷揚機和攬風繩地線必須使用地埋式。
3.6.9.5 吊籃架搭設強制性規定
3.6.9.5.1 租賃吊籃架必須有合同書和安全生產協議書,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使用自制式吊籃架。
3.6.9.5.2 吊籃架必須由專人安裝和拆除,并設置保險繩和防下滑保險卡。
3.6.9.6 外掛架搭設強制性規定
3.6.9.6.1 外掛架搭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且履行交底、驗收程序。
3.6.9.6.2 穿墻螺栓使用圓32以上圓鋼,墻內側設墊片,并使用雙螺母擰緊。
3.6.9.6.3 外掛架升降過程中,架子上嚴禁站人。
3.6.9.7 外爬架搭設強制性規定
3.6.9.7.1 嚴格執行建設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廠家資質審核及合同、協議簽訂等工作。
3.6.9.7.2 外爬架每次升降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6.9.7.3 外爬架外側應用密目網密封,下方必須設置嚴密的安全網。
3.6.10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強制性規定
3.6.10.1 各項目部應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體系,要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組長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小組職責,細化成員分工。
3.6.10.2 各項目部應結合參施工程特點編制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依據國務院第75號令等相關文件要求,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上報、救援、調查、善后處理、責任追究等方面規范應急救援流程,并結合實際情況組實施進行演練,不斷完善預案的實效性。
3.6.10.3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之規定,及時向公司上報事故信息,并第一時間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
3.11 附則
3.11.1 凡違反本規定,公司將按每條1000-2000元的額度予以處罰,累計處罰額度不超過20000元。
3.11.2 同一項目,單次檢查中違反上述3項條款的,公司在處罰的基礎上,將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對責任項目主要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
3.11.3 凡因違反上述條款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公司將免去責任項目主要負責人職務。
3.11.4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11.5 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11.6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4 相關制度目錄
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4]213號)
4.3 《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場所實行建筑安全群眾監督員制度的通知》(京建施[2007]140號)
4.4 《北京市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4-2004)
4.5 《北京市橋梁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5-2004)
4.6 《北京市供熱與燃氣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6-2004)
4.7 《北京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7-2005)
4.8 《北京市給水與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dbj01-88-2005)
4.9 《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建教[1997]83號)
4.10《關于建立“農民工夜?!苯M織農民工安全培訓工作的通知》
4.1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第13號令)
4.12《北京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2000)京經安監字第909號)
4.13《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京建施[2005]802號)
4.14《關于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京造定[2009]4號)
4.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柜)、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管理規定》(城建安全發[2007]85號)
4.16《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
4.17《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08年建設部令第166號)
4.18《北京市建筑其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京建施[2008]368號)
4.19《北京市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規范》
4.2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第75號令)
第2篇 高速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定
1、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施工,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直接責任。
2、項目經理作為施工安全第一負責人,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負有主要責任。
3、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置專職安全管理部門,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
4、項目部需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并??顚S谩?/p>
5、項目部應依據工程特點編制安全生產計劃,對高空作業、橋梁架設、用電、起重等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對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或特殊工種每天施工前技術人員應當向施工人員做好技術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6、項目部要經常性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使施工人員清楚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學習有關規定、規范、標準;及時傳達上級建設主管部門、業主有關建設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等,并在內部定期學習和交流,
7、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生產安全教育與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8、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總工)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應急預案進行預演,檢查方案的可行性。
9、項目部應派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有重大危險部位的巡視,應每天至少一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工作巡視,按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并對照相關要求逐項填寫“安全工作日常巡視檢查記錄”。專職安全員必須填寫安全生產日記,記錄每天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實施情況。
10、項目部各級管理組織要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活動,充分發揮作用。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專題分析研究會議;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員工作會議;作業隊要定期召開施工現場安全會。
11、要抓好體系運行中的重要環節:抓好責任制的分解落實環節,抓好責任制的執行運作環節,抓好責任制的督促檢查環節,抓好責任制的考核獎懲環節,抓好責任制的責任追究環節,
12、要強化責任制落實中的重點工作:強化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強化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強化施工安全的過程性控制。
13、一旦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整改過程中必須有糾正措施和預防類似事件重演的預防措施,措施要經過審核、批準,整改過程中要進行跟蹤、檢查、驗收,資料要存檔備案。
14、組織和參與安全管理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
15、參加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組織的“安全生產活動周”、“安全生產活動月”等專項活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評比活動。
16、每月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及時報總監辦。
17、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應在2小時內電話報告項目辦,并在24小時內書面呈報突發安全事故報告。書面報告應說明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安全事故簡要情況(包括造成的傷亡情況和影響、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責任的初步判斷、安全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影響是否得到控制等。
第3篇 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我局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維護工程局的改革、發展和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特制定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第二條 局屬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嚴格遵守國家以及單位所在地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
第三條 本規定根據工程局生產安全現狀以及今后一段時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而制定。各單位應依據本規定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安全管理重點,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處室、以及由工程局所屬各單位承擔安全管理責任的各種獨資單位、合資單位和多種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的生產安全活動。
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方針和目標
第五條 工程局安全工作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緊緊抓住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強化安全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工程局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六條 工程局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是: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建設一支滿足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各單位要建立完善的體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減少其他各類事故的發生頻度,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七條 工程局遵循“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珍愛生命,關注安全,關注健康,以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為已任。
第三章 安全保證管理原則
第八條 工程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分級管理,一級抓一級。所屬各單位加強對下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必須加強檢查、強化監督,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綜合素質。營造“珍惜生命、關愛生命、關注健康”的安全生產氛圍,從根本上提高工程局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工程局內部涉及眾多生產經營領域,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具體情況,確定安全工作的重點。要有長遠規劃,也要有近期目標;要抓好重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又要兼顧一般,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頻率。集團公司及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應放在在建項目和生產車間。
第十一條 安全工作的第一要素是人。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學習、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工程局生產安全的根本保證。
第十二條 在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同時,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全體員工在安全工作中主觀能動作用。
第四章 安全管理體制、機構設置和職責
第十三條 安全管理體制
一、局長全面負責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分管副局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局安監辦在主管副局長領導下,承擔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負責工程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協調工作。
四、根據職責分工,工程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為安全監察委員會辦公室。
第十四條 機構設置
一、工程局實行安全生產監察委員會(簡稱安監委)的安全組織制度。工程局安監委由局有關領導、局安全監督管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工程局安監委在局長的領導下,對工程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宏觀管理。
二、安監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工程局安監委領導下,根據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為安監委和工程局領導提供決策意見。
第十五條 職責
工程局領導、相關部門職責見工程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章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程局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工程局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明確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局定期對各單位生產安全進行督查,督促各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書》所確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根據實際情況,工程局還將對其他重點單位進行專項檢查或監督,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實。
工程局每年對所屬各單位進行二次安全生產檢查和考核,對各單位所屬項目部采取抽查方式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并在年底根據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情況,結合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
各單位在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在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職責。
第十八條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主要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新入廠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局屬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工程局以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項目經理每年必須接受不少于20小時安全教育培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不少于40小時安全教育培訓;其他崗位人員必須接受不少于20小時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新入廠員工及時獲得入廠安全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
第十九條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制度
一、為了保證安全事故及時報告,工程局建立安全事故報送制度,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工程局《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制度》。
二、為了保證工程局各類事故統計的準確性,以便科學、客觀地分析事故,各單位應按照工程局的規定,按時報告事故統計報表。
三、為了保證工程局內部安全工作能得到及時、有效的交流,工程局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能及時了解各類事故的發生、處理和結案情況,工程局建立內部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工程局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工程局各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應急事故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或直接對事故處理的指揮。工程局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處理工作,并根據事故情況和發生事故單位的要求提供支持。
二、工程局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辦。
三、工程局各單位發生一般事故,原則上由事故單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自行處理,并按規定上報工程局安委會。
第二十一條 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工程局實行重、特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六章 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工程局每年初與直屬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在年終按責任書內容進行考核。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其他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規模,設置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務必嚴格按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計劃、有依據、有記錄。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工程局所屬各單位應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動態。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按照“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責任應與年終經濟考核掛鉤。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和法規的要求,定期對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新入廠員工、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必需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投入,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業環境。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必需嚴格執行國家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安全設備、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的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淘汰制度。
第三十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對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的要求;嚴格執行對租賃承包作業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并實行對在建項目現場安全檢查制度,對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應當立即處理,對檢查中發生的事故隱患、應責成主要責任人予以整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作場所就責令停工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根據本單位的安全工作特點,建立和健全應急救援預案,當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施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人,吸取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實施糾正,并按規定追究事故責任。
第七章 安全監督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工程局遵循分級管理的原則,要求各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以下的方法和措施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對本單位各職能部門開展安全監督管理
工程局及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及管理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對獨資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工程局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根據集團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的要求,工程局與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管理責任,提出履職要求。
二、安全檢查和考核
工程局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上的履職要求,對所屬單位進行定期督察和年度檢查考核,并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履職情況,年終對各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三、專項安全檢查
工程局將根據國家和政府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要求,對各單位進行專項安全檢查。
第三十六條 對非控股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對非控股公司,工程局通過派出的董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由該公司的董事會提出安全管理的要求。當該公司的董事會提出委托集團所屬單位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請求時,應簽訂相關的協議或合同,并按協議或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條 工程局全體員工(包括臨時聘用員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工程局支持各級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合法權益和權利。
第三十九條 工程局各相關部門和所屬各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員工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提高員工業務工作能力、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質。
第四十條 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工程局和所屬各單位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一條 工程局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研究、推廣和應用,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本質安全度。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定義
一、工程局所屬單位:指工程局各二級單位、各施工局、項目部、基地費用單位、各單位下屬的分公司和各級子公司聯營體。
二、其他合資公司:指工程局或所屬公司與工程局以外其他公司的合資公司、聯營公司等。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局安監辦負責解釋。
第4篇 中石化安全生產視頻監控配置管理規定
1總則
1.1本規定所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主要包括視頻監控設施、單體錄像設施和衛星定位裝置等3類。
1.1.1視頻監控設施。具有不間斷攝錄、圖像傳輸、主機控制、集中顯示和記錄保存等五項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監控永久、固定式生產裝置和場所。
1.1.2單體錄像設施。具有方便拆裝、移動監控等特點,主要用于監控臨時、流動式生產作業場所。
1.1.3衛星定位裝置。具有24小時不間斷跟蹤監控功能,主要用于監控機動車輛、船舶等特種移動設備。
1.2本規定適用于總部機關部門、事業部(專業公司),各企事業單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統稱企業)。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各企業是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本企業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以及系統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等工作。
2.2事業部、管理部、資產公司、專業公司分別是板塊(行業)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與實施的管理主體,負責制定板塊(行業)實施細則和建設規劃,確保板塊(行業)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配備到位、監控有效。
2.3總部和企業信息管理部門分別是同級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技術主管部門,負責系統運維、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項工作。
2.4總部和企業安全監管部門分別是同級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業務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視頻監控設施和監視點的監督檢查和指導,以及事故后錄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則
3.1同步建設原則。安全視頻監控系統應與企業主體生產設施同步設計、同步開工、同步驗收投用。
3.2資源共享、優先投用原則。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應結合板塊生產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際,做到網絡共用、平臺共享和優先投用。
3.3全覆蓋、無盲區原則。安全視頻監控系統配置應達到生產區域全面覆蓋,重大作業全程跟蹤,關鍵部位全角攝錄,監控掃描不留盲區等功能。
3.4分步實施、重點優先原則。
3.4.1各事業部、管理部、資產公司和專業公司應結合板塊生產信息化系統建設實際,合理確定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總體目標和階段目標,并分步實施,確保重點監控對象優先投用。
3.4.2在當前視頻監控系統尚未完全覆蓋的情況下,應重視發揮單體錄像設施的作用,確保重點場所、大型機組、關鍵部位和高風險作業隨時處于監控狀態。
4監控范圍
4.1以下范圍均應列為視頻監控對象,并做到全過程、不間斷監控。
4.1.1工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高處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和起重作業等高風險施工作業現場。
4.1.2鉆井作業、井下(試油氣)作業、測井作業等野外油氣專業施工,以及各類工程建設施工作業現場。
4.1.3煉化企業工廠圍墻以內生產運行、施工作業、日常巡檢、停產檢修等生產活動。
4.1.4銷售企業油庫圍墻以內正常運行、施工作業和日常巡檢等活動;加油加氣站正常營業區域。
4.1.5高含硫化氫氣田所轄全部生產區域;油田企業各類油氣集輸場站,以及油氣生產井井場等。
4.1.6放射性、爆炸性、劇毒性物質(器材)庫房(庫區),以及各類危險化學品庫房(庫區)。
4.1.7海洋鉆井作業平臺,海(水)上油氣生產、作業平臺。
4.2汽車吊、橋(梁)式吊、龍門吊、塔式吊等起重設備均應安裝單體錄像設施,全過程、不間斷監控起重作業。
4.3各類放射性、爆炸性、劇毒性物質(器材)和?;穼S眠\輸車輛,客運車輛,大型特種運輸(施工)車輛,以及各類運輸(施工)船舶均應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設施。
5監控技術要求
5.1企業應建立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平臺,統一管理視頻監控系統。管理平臺應與安全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有效聯接。
5.2攝錄點布置應綜合考慮生產區域、機組、崗位、部位、人員和環境等風險因素確定,做到優先重點、兼顧全面。以下3類風險部位應優先安裝:
5.2.1關鍵區域、關鍵機組、關鍵設施、關鍵物品和關鍵崗位。
5.2.2操作頻繁區、風險疊加區、故障易發區和事故多發區。
5.2.3無人值守區、人員禁入區、人員密集區和環境敏感區。
5.3視頻監控設施和單體錄像設備應能滿足場所本質安全需要,避免因此而增加(大)事故隱患或風險程度。
5.3.1防火防爆場所應選用防爆型視頻監控設施和錄像設備。
5.3.2海(水)上平臺視頻監控設施應具有異地備份(存貯)圖像記錄的功能。
5.3.3視頻監控設施設計與安裝應滿足防雷接地要求。
5.4安全視頻監控系統應選用云臺攝像機,確保實現多角度攝錄和自動歸位;攝像機應安裝在最佳觀察位置,以有效發揮實時監控功能。
5.5安全視頻監控系統應配套圖像存儲設備,以存貯各臺攝像機圖像記錄。
5.5.1圖像記錄應能顯示攝像機編號、攝錄日期與攝錄時間,并具有防篡改功能。
5.5.2一般圖像記錄應能保存7×24小時,關鍵部位(崗位)圖像記錄應能保存30×24小時。
5.6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宜采用主動監視方式,并與氣體、火災、周界(入侵)等報警系統聯動。即一旦發生異常狀態,報警系統可自動調動攝像機攝錄,并在相關監視器中自動彈出報警區域圖像。
5.7安全視頻監控系統應具備圖像跟蹤、越界報警等智能化功能。
6其他要求
6.1發生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場所應向事故調查小組提交事故現場錄像。
6.2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與使用情況,由安全部門納入定期考核。監控系統凡逾期未建成者,或監控范圍達不到“無盲區、全覆蓋”要求者,或管理存在較大問題者,一律在安全管理考核中嚴格兌現。
第5篇 煉鐵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安全目標:
1、因工死亡事故為零。如發生因工死亡事故,按以下規定執行:
1.1、發生死亡事故否決責任單位當月工資總額50%。
1.2、煉鐵廠主管領導、安全員按公司規定處罰。
1.3、事故單位區長扣罰3個月工資,期間發生活費300元/月;扣罰兼職安全員當月工資,發生活費300元。
1.4、事故主要責任人待崗培訓3個月,期間發生活費300元/月。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崗位。
2、因工重傷事故為零。
2.1、公司對煉鐵廠的處罰由事故單位全額承擔,煉鐵廠按公司處罰額度2倍進行處罰。如當月無力承擔全部罰款,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月進行處罰。
2.2、煉鐵廠主管領導、安全員按公司規定處罰。
2.3、扣罰事故單位當月工資總額20%。
2.4、傷者治療期間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事故單位全部負責,待傷者出院后由煉鐵廠統一解決。
2.5、事故單位區長扣罰2個月工資,期間發生活費300元/月??哿P兼職安全員當月工資500元。
2.6、事故主要責任者待崗培訓2個月,期間發生活費300元,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崗位。
3、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為零。
3.1、煉鐵廠主管領導、安全員按公司規定處罰。
3.2、扣罰事故單位當月工資總額20%。
3.3、事故單位區長罰款1000元,兼職安全員罰款500元。
3.4、對事故主要責任者罰款500元,并待崗培訓2個月,期間發生活費300元/月,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崗位。情節嚴重者給予解聘處理。
4、廠區鐵路及交通事故為零。如發生事故按公司有關規定扣罰
5、千人負傷率控制在5‰以內。如發生輕傷事故,按以下規定執行:
5.1、發生輕傷事故隱瞞不報,扣罰事故單位每次5000元,扣罰事故單位區長2000元,扣罰事故單位兼職安全員1000元。
5.2、發生一次輕傷事故,屬管理不到位的,扣罰事故單位每次1000元,扣罰事故單位區長500元,扣罰事故單位兼職安全員200元;屬違章操作的,扣罰事故單位每次500元,扣罰事故單位區煉鐵廠安全規章制度匯總長200元,扣罰事故單位兼職安全員50元。
5.3、同一個車間連續發生兩起輕傷事故,屬管理不到位的,扣罰事故單位3000元,扣罰事故單位區長2000元,扣罰事故單位兼職安全員400元;屬違章操作的,扣罰事故單位每次1000元,扣罰事故單位區長500元,扣罰事故單位兼職安全員100元。連續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扣罰事故單位工資總額20%,事故單位相關人員給予解聘處理。
5.4、傷者治療期間發生的各種費用及陪護人員由事故單位負責,待傷者出院后,由煉鐵廠統一解決。
5.5、違章操作的事故責任者及其他事故責任者待崗安全培訓1個月,期間發生活費300元/月,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工作。
二、基礎工作
1、各單位每月必須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傳達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及任務,宣講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安全生產形勢及任務。一次不開,扣罰作業區區長100元,兼職安全員50元。
2、安全會議記錄、安全活動記錄、檢查隱患整改記錄、事故分析記錄、消防會議記錄、檢查考核記錄等基礎記錄必須詳細、完整、齊全。記錄不全扣罰作業區兼職安全員每項10元,記錄不認真、不詳細扣罰作業區兼職安全員每項10元?;鶎影嘟M安全記錄不認真、詳細,每項扣罰所在班組班長2元,并株連所在作業區大班長、兼職安全員、區長每人10元。
3、三級安全教育檔案、特殊工種作業證、起重設備檔案齊全,未建檔案或檔案不全、漏項,每處扣罰作業區兼職安全員5元。
4、各作業區每周至少組織對本作業區安全檢查一次,將檢查結果及處罰情況上報煉鐵廠備案。
如作業區安全檢查不細,被煉鐵廠、公司檢查發現有違章人員及安全隱患,除正常扣罰當事人外,株連作業區內部比當事人職務高人員的管理責任。
5、4小時以上計劃檢修必須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提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報煉鐵廠安全員;4小時以上臨時檢修必須提前3小時將安全保障措施報煉鐵廠安全員。否則,每次扣罰作業區區長100元,兼職安全員50元。
6、煉鐵廠安全員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事故分析會等安全會議,一次不參加,扣罰所在作業區兼職安全員30元,并扣罰所在作業區全體員工每人1元。
三、安全教育培訓
班組長半年至少培訓一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新上崗、轉崗、工種變動員工安全教育率達到100%。培訓、安全教育率達不到100%,每少1%扣罰責任單位10元,責任人5元。對不參加培訓、安全教育者,每次扣罰20元。 煉鐵廠安全規章制度匯總
第 5 頁共 26 頁 對重新上崗、轉崗、工種變動人員沒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崗者,處罰所在作業區區長
100元/人,班長50元/人,兼職安全員50元/人。
四、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嚴禁違章作業
1.1、員工工作勞保著裝不整,每次罰款30元,并株連在場人員每人5元,所在單位領導50元;
各級管理人員發現違章未加以制止罰款50元。對違章作業造成的工傷事故,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并追究事故責任。
1.2、在檢修設備時,維修人員應互相聯系,必須掛禁止操作牌或設專人監護,必須兩人以上同時操作,否則每人次罰款30元,并株連責任單位領導50元。造成安全事故,參照事故類別進行處理。
1.3、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處罰該人每次5元,并株連該作業區當班班長、大班長(段長)、兼職安全員、區長每人10元。
1.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對違反規定者罰款100元/人次。
1.5、從事煤氣區域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氣系統檢修、工作安全管理規定”對違反者罰款100元/人次,并株連班長、大班長100元,區長500元。
1.6、特殊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發現一次違章作業罰款50元,并株連單位領導100元。
1.7、各作業區本車間內部檢修及作業區與作業區之間檢修,必須溝通聯系好,做好防護措施,通知煉鐵廠調度室備案。
1.8、必須保證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可靠,每發現一處部位不合格,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1.9、防火設施、消防器材不準亂動、挪用。對不按規定使用或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的,除按價賠償外,對責任人加罰200元。
1.10、危險部位、要害崗位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否則處罰責任單位100元/處。
1.11、在煤氣區域、危險部位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次。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事故類別處理。
1.12、煉鐵廠全體員工佩戴安全帽必須將下顎帶帶上,每發現一人不按要求帶罰款20元,并株連所在單位各級領導每人20元。
1.13、乙炔瓶、氧氣瓶使用時必須距離5米以上,不得同時進行吊裝,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30元。
1.14、油庫、材料庫、備件庫、風機房、液壓站、配電室、主控室等易燃易爆部位和關鍵崗位煉鐵廠安全規章制度匯總
第 6 頁共 26 頁 嚴禁吸煙,在以上部位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人次,株連該車間所有領導每人5元;發現有煙頭,扣
罰崗位負責人10元/個,株連該車間在場所有人員每人2元。
1.15、嚴禁高爐、布袋私自放散,否則每發生一次按重大險肇事故處理。
1.16、嚴禁坐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嚴禁違章指揮
違章指揮人員罰款500元,并株連所在單位各級領導300元,如領導在場未加以制止,扣罰1000元。對違章指揮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當月發生活費300元,后果嚴重者解聘處理,并追究刑事責任。
五、安全檢查、隱患整改
1、從煉鐵廠班子做起,每天對各作業區安全、現場、勞動紀律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調度室設排查記錄本。
2、對檢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每項扣罰作業區區長50元,兼職安全員30元。
六、獎勵
1、對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指標的作業區區長按責任狀獎勵額度進行獎勵。
2、對完成好的基層安全員,每月獎勵100元。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6篇 檢修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定
各分廠、部門、中心: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生產防范措施,確保豐成鹽化檢修期間各單位的生產、檢修安全,特作出如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各分廠、部門、中心在檢修期間根據本單位生產和檢修任務,成立以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嚴格執行“三同時”“五同時”,明確責任和任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1、編制停車方案、檢修方案、開車方案、檢修計劃,制訂相應的安全計劃措施,明確檢修任務,明確檢修項目責任人,明確安全責任人,上報廠領導審批。
2、每項檢修任務施工前,檢修項目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施工員在逐級布置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的檢修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3、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4、參加檢修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檢修安全規程。
5、檢修前組織參加檢修的人員學習進入生產廠區的十四個不準,動火作業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八個必須等有關內容。
二、檢修施工現場
1、檢修施工現場:施工總平面和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防爆、工業衛生要求。
2、檢修施工現場內的井、洞、坑、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要有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檢修項目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3、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4、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人保管,按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設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5、施工現場動火嚴格執行置換分析合格后經批準后開動火證才能動火,否則不準動火。
6、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作業許可證”,該設備與其他設備隔絕,并清洗置換,按規定取樣分析。
7、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
8、設備內作業必須設作業監護人,監護人應讓有經驗的人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
9、設備內作業應根據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備有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10、設備內應有足夠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電源12v,燈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1、嚴禁在作業設備內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12、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外,動火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炬留在設備內。
13、設備內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并由檢修項目負責人等使用部門在使用設備作業證上簽字后,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孔。
14、各種機械和電氣檢修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按照安全檢修規程進行檢修。
15、電氣設備檢修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地或接零良好。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要確保完好,其電源必須要有漏電觸保器。
16、檢修傳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低壓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拉開刀閘等有明顯斷開點),并經兩次起動復查正確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
17、電氣檢修嚴格執行電氣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18、動土嚴格執行動土證制度。
19、登高作業嚴格執行高處作業許可證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20、起重吊裝嚴格執行《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的要求。
21抽加盲板作業要符合盲板管理要求。
22、檢修項目結束后,檢修單位做好檢修現場的工完、料盡、場地清衛生處理工作;把可回收的剩余材料和更換下的廢舊材料回收到公司統一指定的倉庫或堆放點,防止被偷,如因不回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任由檢修單位負責。
23、嚴禁“三違”,確保安全檢修和生產。其他檢修中的安全工作按照《施工和檢修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執行,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檢修中的安全管理規定。
24、檢修期間,機動車輛統一停放至2#大門左側靠圍墻,不準進入檢修現場。
25、檢修期間請各單位看護好各自的檢修材料,如因本單位保管不好失竊的除責任自負外,公司還要根據損失情況考核保管單位。
26、所有人員進入檢修現場請戴好安全帽,禁止吸煙。
第7篇 燒結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為使燒結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學化管理軌道,深入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燒結車間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崗位“十不準”規定
1、不準遲到、早退。
2、不準干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不準看書報、雜志等。
4、不準帶小孩進入工作場地。
5、不準酒后上班及班中飲酒。
6、不準脫崗、串崗、睡崗。
7、不準閑談嘻打。
8、女職工不準穿高跟鞋和發辨露發帽外。
9、不準操作非崗位設備和消極怠工。
10、不準隨意拆卸改裝各種設備和亂寫亂畫。
二、崗位交接班制度
1、按時參加班前班后會。
2、提前10-15分鐘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到達生產崗位認真進行檢查和對口交接。
3、交班人員要認真介紹本班生產設備運轉和操作情況。以及生產設備方面發生的問題、原因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下一班應該注意事項,如實填寫交接班記錄和各種報表。
4、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如有疑問應及時提出,并認真檢查所屬設備是否清潔,工具、燈具等一切公物是否完好后方可接班。
5、交接班時必須嚴格遵守交接者試車,接班者檢查的制度,設備發生問題時不查清不落實不予接班。如馬虎接班后一切責任由接班者負責。
6、交班人員應給下一班生產創造有利條件,當班發生的問題應當班解決,特殊情況應說明原因方可交班。
7、在遇到接班人員未到時,無論何種原因,交班人員應繼續堅守崗位,并向領導匯報。
8、接班后應堅守工作崗位,精心操作,確保安生產之目的。
三、安全生產通則
1、上班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工嚴禁穿高跟鞋上班。
2、上班時間嚴格按照“崗位十不準”辦事,不做對生產無關的事。
3、未經允許嚴禁操作非工作崗位的設備。
4、設備在運轉中禁止觸模和清掃轉動部份。
5、工作前三個小時內及工作中禁止飲酒。
6、上下梯子要眼看好,手扶好,腳踏好,防止摔倒致傷。
7、開機前要按規定發出信號,操作人員要詳細檢查設備周圍有無他人和障礙物,依次穩壓啟動設備。
8、不得在停轉的皮帶上休息,不準隨便跨越,要走過橋。
9、在同一地點上下工作時要緊密配合,上下兼顧,嚴禁從上向下扔東西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10、夜間工作不得在光線不好的地方休息,不得向陰暗的地方亂扔東西。
11、掄大錘時禁止戴手套。注意錘頭錘柄是否牢固及周圍他人工作情況。
12、新上崗的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場地工作,并指定老工人負責幫帶。
13、嚴禁用導電物和手觸模電器設備,起動和停止電器設備時必須將手擦干,禁止往電器設備上打水。
14、設備在檢查和運轉部位發生故障必須停機處理,先切斷電源經允許后進行處理。
15、電器設備起火時,不準用水滅火,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停電后用水滅火。
16、在煤氣系統區域工作和檢修時不得少于兩個人。禁止一個人單獨操作。
17、燒結機點火,嚴禁蹲在點火機旁,并遠離4米之外。
18、高空作業及在坡度較大的環境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光滑的鞋。
19、不準在吊裝物下停留行走。
20、清掃皮帶尾輪時,不得把鐵揪伸入托板底部。
21、清掃皮帶架下計計積料時要逆著皮帶清掃,因不慎將鐵锨和掃帚帶進尾返輪時,應立即撒手,嚴禁用力回拉。
22、嚴禁駕駛場地各種車輛發生事故自負。
四、現場衛生管理
1、各值班室,崗位區域無雜物,按規定存放。
2、值班室門、窗玻璃保持明亮、干凈。
3、所屬機臺設備、儀表、無積灰,設備見本色。
4、電器管線無裸露現象。
5、崗位區域衛生保持清潔。
6、各機臺油管、水管無跑、冒、滴漏現象。
以上規定望燒結車間各班組深入貫徹執行,否則一項扣10-50元。
第8篇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
1、目的
增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安全素質,讓員工掌握安全技術知識。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3、??????? 形式
安全教育形式:新員工入公司的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教育,復工教育。
4、管理規定
4.1二級安全教育;
4.1.1???? 公司級安全教育
新進公司的員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工、實習人員),由辦公室組織安全教育。
4.1.1.1???????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
1、?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相關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其重要性;
2、? 企業的生產特點、危險部位安全須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勞動安全基本常識。
3、? 企業工傷事故的分析及預防方法。
4.1.2 部門級安全教育
1、? 部門安全衛生教育,由部門主管領導負責。
2、? 部門級安全衛生教育內容
a)???? ??部門設備分布、要害部位、危險區域、有害有毒作業情況及預防知識等;
b)???? ??部門安全生產、制定文明及環境保護規定的要求;
c)???? ??部門工傷事故分析及預防;
d)???? ??部門防火知識;
e)???? ??部門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設備狀況和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文明生產、定置管理、環保制度等;
f)????? ?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做實際操作示范;
g)???? ?正確使用、愛護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
h)???? ?本部門曾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和預防措施;
4.2變換工種教育
4.2.1員工變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
4.2.2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根據工種改變范圍,分別按“二級安全教育”程序進行;
4.2.3教育率達100%;
4.3復工教育
4.3.1凡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位三個月以上者和工傷傷愈復工者,必須進行復工前安全教育。
4.3.2復工教育按“二級”教育程序進行。
4.3.3復工者必須先到本單位主管領導處報到,然后由復工者領導提供(復工者)名單到公司辦公室進行復工教育。
4.3.4教育內容:上崗前安全思想及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教育,特別是對工傷者的復工教育要針對傷者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高預防能力。
4.3.5復工教育率要達100%。
第9篇 木片裝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為確保按木片裝卸質量,貫徹質量是企業生命的宗旨,為貨主提供優質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桉木片專用堆場管理
l、木片專用堆場在進貨前要清掃干凈,修補裂縫、凹陷,并建立活動水泥隔板,以防異物混入木片。
2、裝船或其它需要移動水泥隔頓時,應通知木片港口質量驗收小組和派專人現場監督,清理干凈移開水泥隔板處的碎泥石塊等異物。
3、專用堆場四周設立“嚴禁吸煙”、“禁止亂扔雜物入內'等告示牌,四周要經常保持清潔,設立場用垃圾箱,由調度室負責定期清倒。
4、設立堆場崗哨,設專職保衛人員看管堆場。木片堆場保衛員要按本規定對進入堆場的機械及入員進行嚴格的檢查,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機械及人員,堅決不予進入。
5、現場所有人員發現異物及超標木片(木皮、腐片及大于20mm的木片)要及時拾除。
6、切實加強對有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質量教育、防止各類機械零件、工屬具、生活用品(如鞋、手套、快餐盒)等異物混入木片中。
7、木片堆場內不準存放其它物品,嚴禁將石油系列制品(如塑料、薄膜、尼龍繩等物品)帶入堆場。
8、注意防止推土機、裝載機鏟壞堆場,并經常檢查堆場地表,圍墻有否損壞或塌裂,一旦發現要及時修補。
二、生產管理
l、運載木片的車輛進入堆場卸貨,必須車容清潔、干凈、無滴、流現象,否則,不予進入堆場卸貨。
2、卸車工班進入堆場,除帶必要的卸車工具外,不準帶其他任何食物、用品、鑰匙等;卸車工具在使用中損壞時,應立即把所有損壞件一件不漏地帶出堆場之外;作業結束,應把卸車工具全部帶出堆場之外。在沒有卸車任務時,卸車人員必須到規定地點候工,嚴禁在木片堆上坐躺。每次作業結束時,應把卸車工具帶出堆場,不準放置于堆場內的任何地方。
3、卸船前,皮帶輸送機(含裝船機)、碼頭前沿以及所有可能漏、泄料的地面要清掃干凈。
4、進入堆場作業的推土機、裝載機、翻斗車、勾機等各類機械原則上要使用專用車輛,且清洗干凈,無滴、漏現象,無雜物,不準攜帶可移動的、跌落的零件或工具,注意避免碰壞堆場及有關設施。
5、特殊情況下,非“木片專用車”須進入木片堆場時必須請示總經理或生產副總經理,經同意后方可進入,嚴禁所有進行煤和硫磺作業后的機械駛經糧轉站到按木片場入口路段和桉木片場南面路段。
6、“木片專用車”中的履帶機械需進入堆場或船艙,須用干凈的平板車進行運載,嚴禁在道路上行駛。
7、所有進入木片堆場的機械、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對不清潔的車輛應及時沖
洗,防止車廂(斗)、駕駛室、車架、輪胎夾帶煤塊(粉)、硫磺及其它異物,并經安質員、木片堆場保衛員和散機隊副隊長嚴格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
8、嚴禁桉木片作業機械在木片場入口處和桉木片場內加油。作業區在海威倉儲東北角處設一加油點,裝載機需加油對開至加油點加油,推土機需加油時,將機械駕駛至木片場外東南角,用油桶加油,注意防止滴漏。
9、維修隊修理班每班配備一張復合布,用于木片場機械的現場修理。修理時,將復合布打開放在木片上,修理工具和更換的零配件放在復合布上,修理結束后,修理工必須清理現場,保證工具,零配件等不能遺留在木片場內。
l 0、輸送機隊現場修理時,先報告安技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修理前準備好滅器和水桶,修理結束后必須清理現場保證零部件、工具不能混入和污染木片。
11、巡檢人員要做到“三勤',提高質量意識,注意控制,盡可能不讓木片撒落地面,撒落標準控制在0.5‰以內。
l 2、注意避免污染,在木片船的風頭進行有污染的船舶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保護措施,以確保木片的質量。
三、消防管理
1、任何人進入按木片專用堆場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者罰款300-5 00元。
2、在桉木片。堆場保安崗(哨)值勤的保衛人員,嚴禁在崗哨內吸煙,也嚴禁任何入在保安崗(哨)內吸煙,違者按第一條規定處罰。
3、嚴禁任何人在桉木片堆場的保衛值班室內用電爐或用火取暖和煮烤食物。
4、“木片專用”堆場內的滅火器配備要齊全、有效,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不經允許嚴禁挪作它用,使用過后的滅火器要及時報告,及對更換。
5、進入木片堆場及船艙作業的機械必須每臺隨機配備一個滅火器。
6、在木片卸船作業過程中必須在木片堆場周圍和船邊(甲板)配置足夠的消防水帶(由安技部負責);裝卸指導員要在每做完一個艙時,及時通知船方,并囑其關閉有關燈光。
7、進行木片裝卸作業的機械,在每班次開工前,司機要清理機上積塵,避免因電器短路起火。
8、嚴禁任何人損壞或偷盜堆場四周的消防水閥,消防水帶,嚴禁隨意使用消防用水。
9、嚴禁在堆場四周或輸送機架、消防設施懸掛任何物品、衣物等,否則,一律予以沒收。
l 0、運輸桉木片的車輛,必須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嚴禁漏電、漏油或霧化不良的車輛進入堆場。
1 1、進入堆場作業的本區車輛,需按有關規定且驗收合格方可進入。
l 2、必需在桉木片堆場檢查車輛時,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在堆場
進行焊接或切割等動火作業。
1 3、一旦出現火險,現場一切作業人員一定要冷靜、迅速、有序地進行搶救。一邊安排人員就近取滅火器或其它物件撲救,一邊派人到保安崗。(哨)取消防水帶噴水救火,一邊向“1 1 9”火警呼救。一般情況下,不允許用海水滅火。滅火后,對被污染的木片要及時清除。
四、處罰辦法 .
以上有關管理規定,有關單位及個人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提高安全、質量意識,否則,違反每條次處罰當事人5o元{己有處罰說明的條款除外)。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北 作 業 區
二o一o年一月一日
第10篇 花園項目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1.目的:為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適用于'**花園'項目工程部
3.職責:監理公司負責落實日常的管理工作,項目工程部巡查并執行處罰規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隱患,每項罰款500~2000元。
4.1.1開工前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專項方案應包括:外腳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電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開挖及深基坑支護方案;各項方案需經監理機構審查,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各專項方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編制內容。沒有專項方案的每一項罰款處理;有方案沒有審批的每一項罰款處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應提交出廠合格證、技術說明書,經監理機構審查并報勞動部門驗收取得準用證。沒有經過勞動部門驗收和準用證不得使用,違者罰款處理。
4.1.3施工單位應配備專職安全員,經監理機構審核后持證上崗,沒有配備專職安全員的罰款處理。
4.1.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并經監理機構審核后持證上崗,沒有上崗證的罰款處理。
4.1.5新員工入場施工單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作業前應進行安全交底,并將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記錄報監理機構。沒有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罰款處理。
4.1.6任何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罰款處理。
4.1.7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未系者每人罰款處理。
4.1.8嚴禁在施工現場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違反者將每人罰款處理。
4.1.9非特種作業人員不許攀爬井架,違者每人罰款處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許搭乘人員上下,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1.11四口及五臨邊應做好防護,不合格每處罰款處理。
4.1.12嚴禁在施工現場喝酒、賭博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1.13施工現場嚴禁明火,如施工確實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1.14嚴禁在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煙,違者每人罰款處理。
4.1.15施工現場應有防火措施、設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16危險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沒有標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17在建工程外側應用密目安全網封閉,并應超過施工高度1.5米,安全網應是安全監管部門準用產品。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18外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硬化并設掃地桿和排水設施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19建筑物內嚴禁利用門窗框、欄桿、樓梯扶手等搭設腳手架,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20建筑物應設置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沒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21施工現場的塔吊、井架必須安裝保險裝置、避雷裝置和通訊裝置,未安裝的每臺罰款處理。
4.1.22卷揚機鋼絲繩要經常檢查,發現鋼絲繩有老化、銹蝕、缺油等現象要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罰款處理。
4.1.23攪拌機作業平臺應當穩固,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應達到使用安全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每項罰款處理。
4.1.24電鋸應設置防護罩和防護擋板,防護罩和防護擋板缺一項罰款處理。
4.1.25樓層卸料平臺要設置防護門,地面進料口要搭設防護棚。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26施工機械臨時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處理。
4.1.27配電箱應采用一機一閘,門、鎖、防雨措施齊全,配線整齊。不符合的每處罰款處理。
4.1.28電線電纜過道應有保護,電桿上要有橫項、絕緣子,不得將電線架于腳手架上。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29電線電纜不得有老化、破皮、絕緣差的現象。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30潮濕作業及手持燈應當使用36v安全電壓,未使用36v安全電壓的每處罰款處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電線路亂接、亂拉、無插頭,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元處理。
4.1.32保險絲與機械設備容量應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1.33發生安全事故時要及時上報,并采取保護措施,故意隱瞞不報和措施不得力的罰款處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現象,每項罰款500~1500元。
4.2.1施工現場入口處應掛五牌二圖,無五牌二圖或內容不全的每處罰款處理。
4.2.2開工前應繪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安排圍墻、辦公生活區、工程材料、構配件、加工場、塔吊、井架、施工電梯、施工道路、洗車槽、臨時水電線路、通訊線路等的平面位置,經甲方和監理機構審查批準后按圖布置,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更改。如確實需要更改,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更改。沒有平面圖或平面圖沒有經過審批罰款處理,沒有按圖布置的每處罰款處理。
4.2.3施工現場應當封閉管理,入口設置洗車槽和沉淀池并配備高壓沖洗槍,
駛出工地的車輛必須在洗車槽內清洗干凈方可上路行駛。排水應經沉淀后才能排出,違者罰款處理。
4.2.4施工現場的排水設施應當暢通,場內不得有大面積積水。不符合的每處罰款處理。
4.2.5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別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2.6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出現臟、亂、差的,并不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處理。
4.2.7施工現場應設置廁所。不設廁所或衛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罰款處理。
4.2.8施工現場應有防塵防噪音措施,夜間未經許可不得施工,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的物質。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駛履帶式機械,如確需通過,經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過。違者每次罰款處理,并承擔修復費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與環境鋪裝面上行駛任何機動車輛,違者每次罰款處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樓地面上堆放砂漿和混凝土,應使用灰槽。天花、墻面抹灰時鋪彩條布保護地面。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2.12在樓層施工時要做到工完場清,垃圾要清運干凈,機械、工具排放整齊。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4.2.13不得從高空、門窗洞口傾倒垃圾、雜物等,違者每次罰款。
4.2.14不得在現場和樓內隨意大小便,在墻面上亂寫亂畫,違者每次罰款100-500元處理。
4.2.15對成品(半成品)墻面、地面,安裝完成后的門窗、水電設施、電梯、機電設備等要進行成品保護。違者每處罰款處理。
第11篇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規定
第一條 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各單位。
第三條 職責
1.安全部是安全獎懲的主管單位,依據本規定提出獎懲明細和下達獎懲考核決定;負責督促各單位落實獎懲規定。
2.企業管理部依據本規定,負責執行對干部和員工的獎懲處理決定。
第四條 總則
1. 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各級領導和員工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要把安全工作列為本單位評先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2. 各級領導和員工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所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和工作崗位上,對安全工作負責。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必須同本單位的經濟掛鉤,嚴格考核。
3.安全生產獎懲以經常性檢查、專項檢查、月考評為基本運行模式。考核應以事實為依據,制度為準繩,以達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發生的目的。
第五條 獎勵
1. 對于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和法規,長期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績顯著的。
(2)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消除職業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納合理化建議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隱患或者事故搶險中有功的人員。
(5)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2.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安全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等。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品或者增加個人安全考核獎考核分,加分標準1分—10分。
3. 對員工的獎勵,由員工所在單位報送材料,經安全部審核并提出獎勵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第六條 懲罰
1.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員工生命、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級、撤職、待崗、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扣罰安全考核獎考核分、賠償經濟損失等。
3. 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扣罰安全考核獎考核分處理,懲罰標準1—5分。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加重處罰,懲罰標準5—10分。同時可令其待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特別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4. 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5. 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相關聯單位弄清事實,取得證據,根據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并經過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 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 本規定由安全部負責解釋。如有爭議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液化氣公司危險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動火作業或其它危險性試驗時的作業范圍、方案擬定、審批手續及動火安全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危險作業范圍
2.1.一類危險作業范圍
2.1.1.液化石油氣壓力容器和管道設備檢修動火;
2.1.2.儲罐區內動火;
2.1.3.灌瓶車間及瓶臺、重存瓶區動火;
2.1.4.壓縮車間、液化氣泵房、倒空車間動火;
2.1.5.供應站空、重瓶臺(庫)動火;
2.1.6.液化石油氣管網接改線動火;
2.1.7.液化石油氣儲罐檢查和槽車開罐檢修動火;
2.1.8.加油站、加氣站、氣化間、調壓間動火;
2.1.9.液化石油氣閘井動火;
2.1.10.其它具有一定危險性試驗和作業。
2.2.二類危險作業范圍
2.2.1.灌瓶廠、儲備廠除上述一類范圍以外的其它部位動火;
2.2.2.供應站院內動火。
2.3.動火方式
涉及內容包括電氣焊、打水泥、噴燈、錘鉆、手砂輪、電鋸、風箱、射釘槍、放液、明火等危險作業方式。
3.危險作業方案擬定及審批
3.1.凡屬一類危險作業,由作業單位擬定作業方案(風涉及液化氣管線、容器動火須擬定方案)或填報動火報告表(除液化氣管線、容器動火以外的其它動火填報此表),其內容包括:
3.1.1.作業目的:
3.1.2.作業組織機構:
3.1.3.作業的起止時間:
3.1.4.作業步驟及工藝流程;作業的具體部位,并畫草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