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處罰規定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處罰規定
1、質量管理方針:堅持質量至上原則,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強推標準化管理,建設一流客運專線。
工程質量目標:落實質量方針,構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體工程質量零缺陷。具體指標為:
工程實體質量滿足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及設計文件要求,其施工過程或實體工程質量滿足如下要求:
1.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達到100%;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2.實車最高檢測速度實現設計速度110%,開通速度達到設計速度目標值。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維護條件下,路基、橋梁、隧道等工程結構的施工質量,滿足設計使用壽命期內
4.杜絕工程質量等級事故。
2、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分部經理為項目質量第一責任人,分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開展質量管理各項活動。
質量管理層次經理→總工程師→專業工程師→專職技術員,現場專職技術員是現場施工質量的直接責任人。
3、項目部屬各作業隊必須按架子隊管理制度配備九大員,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如發現作業隊質量管理人員(有質檢員證)配備不足,作業隊除配足人員外,對作業隊罰款500元。
4、認真做好作業人員上工點開工前的三級技術交底培訓,并交底到人。如各級檢查中發現職工和民工無三級技術交底培訓記錄和考核合格資料等相關資料的。對人員所屬作業隊和部門罰款50元/人次;對工程部相關責任人罰款10元/人次。
5、不斷增強人員迎檢和質量意識,擬定參加迎檢人員如無故不參加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或無故中途退場的。罰作業隊負責人100元,現場施工負責人50元。
6、現場質量控制一般規定
1.按照“質量終身制”的原則,凡參與本項目的各級質量管理人員按照各自的質量職責認真負責地工作,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者將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實施處罰。
2.現場必須嚴格按照技術交底施工,對不按交底施工的施工隊罰款500元,專職技術員罰款20元。
3.對不按技術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費的自行負擔工費、料費,并對施工隊罰款500元/次,專職技術員罰款20元/次。
4.測量放線和復核:構筑物施工完畢后發現,軸線和標高超過設計允許范圍的,罰作業隊200-2000元/次,罰精測隊相關責任人20-200元/次。
5.鋼筋下料(有工程部下發變更文件的除外)形狀和尺寸超過圖紙設計允許范圍,罰作業隊20元/根,專職技術員2元/根。
6.鋼筋(包括接地鋼筋)綁扎數量、位置、間距、骨架尺寸超過圖紙允許范圍的,罰作業隊20元/處,專職技術員2元/處。鋼筋(接地鋼筋)焊接質量,幫條焊和搭接焊焊縫長度、焊縫高度等對比圖紙和標準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有咬傷現象的;罰作業隊20元/項處,專職技術員2元/項處。
7.混凝土垂直下落高度超過2m掛串筒;混凝土澆筑過程中要有專人觀察模板的變化情況;混凝土水平、分層、澆筑,每澆注40cm高;采用插入式振動棒振搗,振搗時要快插慢拔,將混凝土中的氣體引出,插入深度進入前次混凝土面10cm左右,每一振點的振搗延續時間為20~30S;避免碰撞模板、鋼筋及預埋件;墩身頂部將混凝土表面收漿抹平。如現場檢查不達要求,罰作業隊20元/項次,專職技術員2元/項次。
8.砂漿及混凝土施工拌合樓無監理簽字的配合比單;現場檢查未按有效配合比計量拌和;配料誤差超過設計允許范圍,經確認為事實的;罰試驗室200元/項次,罰拌合站200元/項次。
9.混凝土、砌體施工完畢后未按規定進行認真養護罰作業隊200元/次,專職技術員罰款20元/次。
10.混凝土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制作同條件養護時間和標準養護試件;試件未做好有效標識的;同條件養護試件未做好規范堆放和覆蓋灑水養護的。相關責任單位除按要求補足試件外,罰作業隊100元/項次,試驗室試驗員20元/項次,專職技術員20元/項次。
11.對簡化作業程序、偷工減料造成砼強度不夠、脹漿跑模、接槎不良、蜂窩麻面、局部漏筋、顏色不一;漿砌片石接縫不勻、有空洞等質量缺陷的,每處罰作業隊200元,罰專職技術員20元。
12.不合格品控制、糾正預防措施落實不到位罰相關人員200元/次。
7、橋涵工程質量處罰
1、橋梁鉆孔樁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項次,技術員10元/項次。
a泥漿池制作不規范的和造漿不符合要求繁榮。
b鉆孔深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c鋼筋籠有浮籠、沉籠現象超過允許值未調整的。
d灌注混凝土超過標高或少灌的。
e未按圖紙要求正確埋置聲測管的。
f灌注混凝土的數量超過允許范圍的,罰作業隊500元/承臺,專職技術員50元/承臺。
g樁基檢測發現一根Ⅱ類樁,罰作業隊2000元/承臺,專職技術員50元/承臺;樁基檢測發現Ⅲ類樁,罰作業隊5000元/承臺,專職技術員100元/承臺。
2.橋梁承臺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項次,技術員10元/項次。
a未按技術交底開挖基坑并留置積水坑的
b鑿樁頭時,樁頭未伸入承臺5~10cm的。
c用鑿除的樁頭混凝土及碎渣用做基坑底部回填的。
d墊層應按標高,超過-2cm~+2cm的。
e承臺砼結構表面的非受力裂縫寬度超過0.2mm的。
f承臺基坑回填時,外漏拉筋處理未達技術要求的。
g未按要求埋置沉降觀測標和冷卻水管的。
h用建筑垃圾、樁頭混凝土廢渣進行回填基坑,除返工用原土或砂石混合料進行重新回填夯實外,罰作業隊500元/處,專職技術員50元/處。
3.墩臺身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項次,技術員10元/項次。
a模板安裝必須穩固牢靠,接縫嚴密、不得漏漿;模板與砼的接觸面必須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澆筑砼前,模板內的積水和雜物應清理干凈;模板與承臺的縫隙應用砂漿密封。
b墩臺身、帽砼應連續澆筑成型,砼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砼的初凝時間。
c砼結構表面的非受力裂縫寬度不得大于0.2mm。不符合要求的作業隊除按要求進行處理外,每條裂縫罰。
d砼結構表面應密實平整、顏色均勻,不得露筋、蜂窩、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否則罰。
e墩臺預埋件位置和標高與設計不符的。
f注意成品保護,拆模過程中野蠻施工造成硬傷掉角的,罰200元/處,專職技術員罰20元/處。
g橋臺臺后未施作防水層施作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罰500元/臺,專職技術員罰20元/臺。
8、路基工程質量處罰
1、路基質量標準很高,我項目部管段路基工程施工工藝、工法要求嚴格。所有路基工程按設計施工。對擅自更改、簡化施工工藝、工法的;將視情節輕重罰作業隊100元~500元,罰專職技術員20-50元。
2、嚴格控制復合地基樁的成樁質量,從設備和工藝滿足設計要求的完整均勻的樁。在大面積施工前進行工藝試驗,成樁后,再進行成樁質量檢驗,對CFG樁進行鉆芯取樣檢查,在樁的質量合格后再進行大面積施工。對違反此規定者,罰作業隊500元,罰專職技術員50元。
3、地基承載力是檢驗地基加固處理措施是否能滿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標,為確保路基工后沉降滿足設計暫規的要求,地基承載力檢驗應在設計規定時間檢驗,并符號承載力檢驗要求和檢驗數量。否則,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4、為在有限時間內控制路基工后沉降,要嚴格控制半剛性樁復合地基(CFG樁)、剛性樁(打入樁、混凝土灌注樁)的成樁質量。對成樁質量不合格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5、對基床以下路堤,在進行大面積填筑前,對不同填料應分別選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為試驗段,進行攤鋪壓實工藝試驗。對不按規定試驗或試驗項目不全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6、嚴格控制基床以下路基填料的粒徑大小、塊石空隙、攤鋪質量。對充填不密實、分層碾壓不實、填料碎石粒徑大于15cm等違規作業,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7、改良土拌和均勻性是改良成功與否的關鍵。對拌和不均勻和不重視環保的,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8、基床以下路基壓實質量采用雙指標控制,當為細粒土時,采用地基系數和壓實系數控制,當為粗粒土時,采用地基系數和孔隙率控制。對違反此規定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9、過渡段壓實質量除采用物理指標孔隙率n和力學指標地基系數K30外,還應用動態變形模量Evd
。對沒有采用三項指標控制的,將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0、基床表層級配碎石、級配砂礫石、瀝青混凝土大面積施工,未按施工配合比而擅自更改配合比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1、對壓實質量實行三指標控制。用動態變形模量Evd快速檢查壓實質量,并與地基系數K30對照檢驗,即檢驗地基系數K30時,同時在旁邊檢驗動態變形模量Evd。對沒有采用三項指標控制的,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2、為實現建造一流高速鐵路目標,在狠抓主整工程的同時,也要重視路基附屬設施的質量,包括:檢查設備、防護柵欄、取(棄)土場的質量。對忽視附屬設施質量者,每發現一處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3、使用風化片石等不合格者,必須返工,費用自負,并視情節輕重,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4、砌石不規范,如砂漿不飽滿、空洞、大量使用厚度寬度小于15cm片石、通縫、縫寬超限等,視情節輕重給予作業隊1000元/次以下罰款,并限期整改,直至滿足規范要求,其費用自負。
15、砂漿經試驗強度不滿足要求的,將給予作業隊500元/次罰款,不合格部分必須返工,費用自負。
16、漿砌施工過程中混有大量泥團或其它雜物,拒絕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令的,必須返工,同時給予作業隊500元/次罰款,其費用自負。
17、計量不準或不計量,經現場技術人員指出,仍未采取措施者,給作業隊予500元/次以下罰款,并責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滿足要求,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18、墻背填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應符合施工規范規定,否則除返工至合格外,視情節輕重,每處給予50—500元罰款,返工費用自負。
19、沉降縫、泄水孔的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沉降縫應整齊垂直,上下貫通,否則,每縫罰作業隊50—100元;泄水孔坡度要求向外,無堵塞現象,否則,每孔罰款50元;并責令其按規范要求整改,直至滿足規范要求。
20、嚴禁使用已初凝的砂漿,不得使用加水來調整坍落度,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所使用的砂漿當廢料處理。
9、正確對待質量事故,科學預防和正確處理。質量事故發生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并認真開展事故分析會、分清原因,劃清責任,吸取教訓。實行經濟損失責任賠償,即按責任的主次和情節的輕重賠償事故造成的部份損失。
1.無故不參加事故分析會的,罰相關個人100元。
2.每次事故分析會要形成分析總結,內容必須包括事故發生經過描述、原因分析、質量事故處置措施和預防質量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等。
10、項目部所屬作業隊必須對項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質量部所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進行認真整改,否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對日常安全檢查提出的質量隱患問題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罰該作業隊50元,施工員10元;對再次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仍未整改的,罰該作業隊200元,罰施工員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處罰。
2.對質量大檢查和各專項質量檢查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罰該作業隊300元/單,罰施工員30元/單。推委扯皮的加倍處罰。
3.質量隱患整改結束后不及時向項目部安質部匯報整改結果的,罰作業隊款100元/單。
4.質量整改不及時,通知單不回復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5.對于本區段存在的質量隱患不上報、不處理造成后果的,罰作業隊500元的罰款,罰施工員50元。
11、鐵道部、鐵路局安全質量監督站、滬昆公司和監理總站對我部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各作業隊除按通知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關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規定對問題發生工點所屬作業隊進行罰款。
1.每收到一份監理分站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500元。
2.一份監理總站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800元。
3.一份婁底指揮部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1000元。
4.一份滬昆公司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1500元。
5.一份鐵路安全質量監督部門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2000元。
6.對存在問題未及時整改、不能按期閉合的,罰作業隊500元/項;
7.出現重大安全問題被滬昆公司或鐵路質量監督部門通報或被主管單位勒令停工的,罰作業隊5000元/次;
12、施工報驗程序獎罰
1.報檢程序實行“三檢制”:作業隊應按施工規范及設計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項目部專職技術員檢驗,專職技術員檢查合格后報專職監理工程師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2.作業隊未自行檢驗合格便報專職技術員檢驗,經專職技術員檢查并認定作業隊未進行自檢,對作業隊罰款200元/次,對專職技術員獎勵20元/次。
3.作業隊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應按要求及時向專職技術員進行報驗,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業隊未向專職技術員進行報驗就擅自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進行返工處理重新報驗外(返工造成的費用支出均由作業隊自行擔負),另給予每次500元整的罰款。
4.專職技術員接到作業隊的工序報驗后,應及時通知監理進行報驗。在確認作業隊已完成工序符合施工規范及設計相關要求時,項目部各專職技術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監理單位報驗,從而影響到作業隊的施工進度。對于作業隊工序符合相關要求項目部各專職技術員拒絕向監理單位報驗的情況,作業隊可向工程管理部部長或項目領導班子直接反應,項目經理部查核屬實后,對相關專職技術員罰500元/次。
5.作業隊嚴禁跳過項目部直接向監理單位進行工序報驗,否則罰作業隊1000元/次。
6.分部分項工程一次性驗收不合格,罰專職技術員30元/次。
7.質量記錄不齊全或填寫不符合要求,從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驗收的,對相關責任人罰30元/次。
8.工程由于施工錯誤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積返工,根據工程返工經濟損失情況罰作業隊500-5000元,罰專職技術員和專業工程師50-500元。
9.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現象,專職技術員不知情或者未進行阻止的,視情況罰作業隊500-15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100元/次。
10.項目部要求作業隊上報的材料未按期上報,罰作業隊500元/次,在處罰后還不上報的對作業隊罰款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