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群眾義務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選鈦廠實際,制訂本規定。
二、各單位的義務消防員在廠消防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消防知識、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業務學習和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三、各單位要成立義務消防隊,人數按常年職工總數的3%至10%,由勝任消防工作、身體健康、十八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男、女職工組成。重點防火部位應成立義務消防組,接受義務消防隊的管理。
四、義務消防隊要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規,積極做好本單位的防火、滅火工作,主要任務是:
(一)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
(二)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消除火險隱患,制止違章行為;
(三)熟悉責任區消防情況,開展滅火演練;
(四)擔負重大節日和重要設施的消防執勤;
(五)管理和維護消防器材、設施;
(六)發生火災時,迅速投入撲救;
(七)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五、義務消防隊每年進行2次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每次不得少于8課時。
六、各單位義務消防隊,要根據滅火需要,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
七、義務消防隊每年年初進行一次復查審定,調整更換相關人員。
第2篇 大京發電廠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地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貫徹61號令精神,做好義務消防隊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特制定本制度。
一、 組織領導
(一) 義務消防隊組織實行條塊結合,以各部門、公司為主;夜間以運行值為單位,值長統一指揮。
(二) 運行各值成立義務消防分隊,由該值值長為負責人。
(三) 各部、各公司義務消防隊,由各部、各公司設專人負責。
(四) 生產現場的火警由當值值長組織撲救。
(五) 義務消防隊統屬廠防火委員會指揮,業務訓練由安監部負責。安監部須制定訓練規劃和具體訓練計劃并付諸實施。
(六) 各部門、公司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每年進行組織調整。調整結果報防火委員會。
二、 義務消防隊的具體任務
(一) 接到火警信號迅速投入滅火戰斗。
(二) 認真貫徹上級的有關指示和規定,監督執行消防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三) 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
(四) 配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和火險隱患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在必要時組織隊員值班巡邏。
(五) 配合做好火災現場的現場保護工作。
(六) 做好本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七) 積極參加消防技術訓練,熟知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自救方法。
三、 義務消防隊員的職責
(一) 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遵守火場紀律。
(二) 迅速撲救初起火災,不延遲,不退縮。
(三) 熟知崗位消防器材,能正確使用、保養、管理消防器材。
(四) 注意操作安全,防止發生事故。
(五) 模范執行消防法規、消防規程和其他防火安全制度,制止違章現象。
第3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地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貫徹61號令精神,做好義務消防隊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特制定本制度。
一、 組織領導
(一) 義務消防隊組織實行條塊結合,以各部門、公司為主;夜間以運行值為單位,值長統一指揮。
(二) 運行各值成立義務消防分隊,由該值值長為負責人。
(三) 各部、各公司義務消防隊,由各部、各公司設專人負責。
(四) 生產現場的火警由當值值長組織撲救。
(五) 義務消防隊統屬廠防火委員會指揮,業務訓練由安監部負責。安監部須制定訓練規劃和具體訓練計劃并付諸實施。
(六) 各部門、公司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每年進行組織調整。調整結果報防火委員會。
二、 義務消防隊的具體任務
(一) 接到火警信號迅速投入滅火戰斗。
(二) 認真貫徹上級的有關指示和規定,監督執行消防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三) 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
(四) 配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和火險隱患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在必要時組織隊員值班巡邏。
(五) 配合做好火災現場的現場保護工作。
(六) 做好本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七) 積極參加消防技術訓練,熟知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自救方法。
三、 義務消防隊員的職責
(一) 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遵守火場紀律。
(二) 迅速撲救初起火災,不延遲,不退縮。
(三) 熟知崗位消防器材,能正確使用、保養、管理消防器材。
(四) 注意操作安全,防止發生事故。
(五) 模范執行消防法規、消防規程和其他防火安全制度,制止違章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