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大學校園110指揮中心視頻監控調閱管理規定
農林大學校園110指揮中心視頻監控調閱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110指揮中心的管理,規范監控錄像的查閱、使用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按照監控錄像不得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隱私權、肖像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規定,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監控錄像資料不得外泄。
二、校園110指揮中心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出入,未經許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參觀、采訪。
三、監控資料按保密信息進行管理,所有信息未經許可,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將校園110指揮中心的視頻監控資料進行調閱、刻錄、拷貝、散布和銷毀。
四、校園110指揮中心視頻監控資料調閱辦理程序如下:
(一)校內部門或個人
因工作需要查看監控錄像資料,需填寫“浙江農林大學校園110指揮中心監控錄像調取審批表”,經保衛處值班處長簽字同意后,由保衛處治安科工作人員陪同到校園110指揮中心進行查看。
(二)校外單位
1、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國家安全局等單位工作人員辦案、取證,需要查看學校監控錄像資料,需出示相關證件,填寫“浙江農林大學校園110指揮中心監控錄像調取審批表”,經保衛處處長同意后,由保衛處治安科工作人員陪同查看;
2、校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得申請查看監控錄像資料,如遇特殊情況(立案偵察)需要查看的,須經公安或司法機關出具相關證明并得到批準后方能調取。調取人員須出示單位介紹信(或證明信函),申請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填寫“浙江農林大學校園110指揮中心監控錄像調取審批表”,經保衛處處長簽字同意后,由保衛處治安科工作人員陪同到校園110指揮中心進行查看。
五、凡查看的錄像資料,監控中心工作人員都應把查看的具體時間和情況進行記錄,以備以后查閱。
六、監控錄像資料一般不得外借、拷貝,如遇特殊情況須借用、拷貝監控錄像資料的,必須經保衛處處長簽字批準,監控中心同時做好借用登記。
七、本規定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