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入學、休學、轉學及學籍管理規定
義仰二小入學、休學、轉學及學籍管理規定
1、凡是本施教區,且持有有效證件的適齡兒童,均可到本校入學,新生工作由學校統一安排,家長需出示父母產權證、戶口薄及兒童防疫卡報名,經核實后,由家長填寫新生入學登記表,教導處給予入班安排。
2、在鹿城區務工的外來人員子女具備以下條件:(1)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2)父母辦理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3)父母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合同或有工商執照的,與本施教區的兒童一樣執有關證件報名。
3、轉入學生需先提出申請,在班名額不超過規定標準的前提下,經學校有關領導研究,校長簽批意見后,交轉學證書、成績報告單,教導處安排班次。凡轉出的學生,家長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然后到教導處辦理轉學手續,并進行登記。
4、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學習,經長期(三個月以上)請假的學生,可申請休學。休學應由本人或家長(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出示區(縣)、市級醫療單位或有關部門證明。經學校教導處審核,校長室批準同意后,辦理休學手續,并上報區普教科備案。休學期滿復學時學校根據學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監護人意見后編入相應的班級。
5、學生請假必須履行正式手續、否則做曠課論處。請假一天以內者,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上者,由教導處審批。發現不明原因不到校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通知教導處。由教導處向校長室匯報,學生請假三天以上由教導處備案,并報告校長室。
6、學期末,各班學籍由班主任按項目填寫,轉入的要增添,轉出的要注銷,休學的要記載。學籍要實事求是,記錄要清潔、完整、美觀。同時要按區教育局規定要求,建立規范的電子學籍,每學期要根據學生流動情況及時變更。歷屆畢業生花名冊,考試成績,分配去向均歸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