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中學教輔資料管理規定
近年來,湖北省教育系統全面落實“兩規范一推進”工作,大力整治不規范的辦學行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學校和教師濫訂濫用教輔資料行為,社會反響強烈,嚴重損害了教育系統良好形象。為規范學校辦學行為,規范教師從教行為,規范教輔資料的使用和管理,特別在此規定:
一、嚴格規范教輔資料的訂閱
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學生用書管理的權威部門,必須嚴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發布的中小學用書目錄征訂和選用規定的教輔資料。按照“一科一輔”的原則先由各年級備課組長負責選定書目,再由各年級主任確認,最后由分管年級副校長審核,嚴禁任何教師私自接受其他任何部門推銷的各類教輔資料。
二、堅決杜絕濫訂濫用教輔資料現象
1、教師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統一征訂或購買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習資料、課外讀物、考試試卷等教輔資料。
2、 教師不得向學生指定書目,要求或變相要求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不得向學生推薦書目,委派學生統一收錢購買;教師不得明示或暗示學生購買自己必講必練或要求學生必學、必考的教輔資料。
3、教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推銷規定書目以外的教輔資料。
4、教師不得參與或接受其他單位推薦銷售給學生的各類規定書目以外的教輔資料。
5、若確實需要規定書目以外的教輔資料,須分管年級副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討論后由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教育局批準后,由學校統一購買。
三、嚴禁組織學生統一征訂報刊雜志
嚴禁出版商、個體書商等書刊經銷部門進入校園推銷圖書、報刊、音像資料和學習用品等。任何教師一律不得組織學生統一征訂任何報刊雜志,不得為發行商代收任何費用。
四、嚴格控制油印資料的使用
應盡量減少油印資料的使用,確實需要使用油印資料,必須由各年級統一審核,嚴格控制資料數量和質量,不得印制陳卷、套卷。
五、提高認識,加強管理,有責必究
1、全體教師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加強教師自身的師德修養,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進一步規范教師使用教輔資料的行為。
2、發現教師有直接參與濫訂濫用教輔資料的行為,經查實后,要責令其退還全部書款,并扣發半年的績效工資,并上報教育局進行行政處分。
3、發現教師有誘導學生購買教輔資料的行為,經查實后,要在校內通報批評,年終考核不得評優,并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
學校每學期將組織相關領導不定期的對全校師生訂教輔資料行為進行調查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江潛中學教務室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