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中學校級公開課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公開課的管理制度,避免因公開課過于集中而造成對正常教學秩序的影響以及對相應工作帶來的被動,也為進一步提升公開課的研討質量和價值,經學校研究決定,現對校級公開課的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①各學科組以學年為單位,統籌安排好全年的校級公開課,于每學年開學第四周之前在《學年公開課預約登記表》的相應日期空格內填寫公開課教師姓名,上報教研室備案,教研室將《預約登記表》上掛校園網公示,教導處據此調課。
②語、數、英三個學科一學年各上報不得超過24節公開課,其余學科一學年各上報不得超過12節公開課,超出的節次將依次順延至下學年。(每學年上學期申請時間截至12月31日,下學期申請時間截至5月31日。)
③為確保集體備課和教研活動的時間和質量,文科公開課只能安排在周二的第4節或第5節(另一節集備或評課),以及沒有市、區教研活動的周四下午;理科公開課只能安排在周三的第4節或第5節(另一節集備或評課),以及沒有市、區教研活動的周五下午。(如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④為保證公開課的質量和研討價值,公開課的醞釀應與開課本人微課題研究的選題相結合,即務必圍繞該學年微課題研究的主題,確定本次公開課的研討主題。沒有微課題作為研討支撐的公開課,原則上不得申報,學校也不予審批。
⑤備課組、科組內教師要協同主講教師認真磨課,主講人要將磨課記錄和教學特色如實詳細地填入《公開課申報審批表》,否則審批不予通過。
⑥《公開課申報審批表》至少提前一周按要求填好(全部填滿,不留空格,備長、科長不得只填“同意”二字,須填寫具體推薦理由)上報教研室,以便統一調課,逾期作廢。(凡因填寫錯漏導致申報產生問題,責任由填報人承擔。)
⑦公開課后一周內,主講教師本人須將教學設計、教學反思、評課意見的電子版發至zzzzz,區級以上公開課還須將紙質版提交教研室存檔,逾期不予確認。
教研室將根據以上要求進行審批確認,凡不合規定者,一律不予通過(試教課一律不視作公開課)。
請科組長、備課組長和申報公開課教師本人自覺遵照執行,共同規范校級公開課的管理。
本規定即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