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興奮劑藥品的管理規定
為落實河北省衛生廳、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唐山市衛生間有關加強含興奮劑藥品的通知,加強我院含興奮劑藥品的監督管理,嚴格依法購進使用含興奮劑的藥品,規定如下。
1、組織醫務人員以各種形式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反興奮劑條例》等法律規定,提高全體醫務人員對含興奮劑藥品的認識。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含興奮劑藥品的各項管理規定。
2、嚴格按照合法的購入渠道購進含興奮劑的藥品、必要時對藥品經營企業及其銷售人員進行網上核查。
3、嚴格入庫驗收制度,對購進的含興奮劑藥品重點檢查是否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不予入庫。
4、嚴格含興奮劑藥品的儲存管理,按照規定的儲存條件儲存藥品,做到保證藥品質量。
5、按照規定的要求,凡不符合包裝要求的含興奮劑藥品一律不得在醫院銷售使用。
6、醫師在使用含興奮劑藥品是,應嚴格掌握適應癥,在保證醫療的條件下,正確使用,不得超范圍使用。
7、醫師在使用含興奮劑藥品是,應告知患者,并詢問是否為運動員,明確提請患者注意。
8、明確醫院現有的含興奮劑藥品的買了,使處方醫師便于掌握并正確使用,合理用藥。
9、含興奮劑藥品的管理納入醫院藥劑科的日常管理工作,藥劑科要不定期檢查購入和使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