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塵員管理規定
一、防塵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搞好工作。
二、堅持“二、五、十五”灑水清塵制度。做好分管區域內防塵工作。
三、防塵員對分管區域的防塵管路要及時延接,每50米留一個三通,便于灑水防塵。
四、溜煤眼、皮帶機頭、溜子頭,必須裝置噴霧降塵設施,每少一個噴霧設施罰款20元。五、掘進工作面迎頭50米內有水針,便于裝水炮泥,20米內有凈化水幕。回采工作面上下兩巷安裝凈化風流水幕,每少一道罰款50元。
六、班后向科里回報并填寫防塵灑水記錄,一次不回報不填寫記錄罰款20元。
七、根據自身所負頭面的掘進、回采進度,及時安設、移動隔爆設施。并對該區域的隔爆設施負有管理責任。
八、對隔爆設施要經常檢查及時充水,發現漏水或數量不足等問題及時更補,否則發現處罰20元。
九、經鑒定我礦煤塵屬iii類無爆炸危險性,所有防塵工作由當班瓦檢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