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直銷管理規定
企業(公司)直銷管理規定
一、直銷員銷售管理
1、總則
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原則,提高市場占有率。
2、產品銷售管理
1)嚴禁推廣、銷售非公司提供的產品、資料或服務;
2)嚴禁不按照公司統一要求的價格經營業務;
3)嚴禁有干擾顧客正常經營生活的銷售行為;
4)嚴禁有對顧客的投訴或者索賠置之不理;
5)直銷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堅持每日按公司要求完成日報表;
b、送貨一律由直銷員負責,不得委托他人送貨;
c、以服務為導向,熱情向消費者詳細介紹本司現有直銷品項品規和退換貨制度;
d、嚴格遵守直銷品項品規一律按終端價開單(直銷產品、價格:見附表1);
e、每日必須回公司向財務部結算當日銷售貨款;
f、直銷員必須與公司簽訂直銷合作協議并提供擔保人(擔保書、有效身份證件);
g、直銷員開單提貨時必須先支付開單貨款的65%做為保證金;
h、價格管理嚴格依照d條供貨直銷員,不得詆毀二批、分銷商;
j、績效管理(底薪管理:見附表2、提成管理:見附表3、銷售獎勵:見附表4);
3、業務推廣管理
1)嚴禁以任何違反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開展直銷業務;
2)嚴禁強迫他人從事直銷業務,應當充分尊重顧客的選擇;
3)嚴禁歪曲直銷員和公司的關系;
4)嚴禁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或其他直銷員的利益;
5)嚴禁以任何形式詆毀公司、員工及顧客;
6)嚴禁詆毀其他的公司、品牌、產品、職業或行業;
7)嚴禁強拉其他直銷員的顧客;
8)嚴禁以公司的名義參加或組織非法聚會;
二、直銷員工管理
1、直銷員退出: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60日后,直銷員解除合同應當提前15日通知公司;
2、退出程序:申請者應當填寫好《直銷員退出申請表》,并由本人親自簽名;交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方可離職;
3、直銷員在職期間必須接受服從公司管理、教育培訓;
4、申請退出后的相關規定
a、退出者不得繼續以我公司名義從事直銷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追究責任;
b、退出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散布有損公司形象的言論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c、公司保留是否接納重新申請直銷員的權利;
三、監督與處分
1、直銷員違反公司規定,或者行為有損公司產品聲譽或公司企業形象,公司有權按情節輕重及其他因素,公司有權視情決定對直銷員進行處分;
2、處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和書面告誡,暫停履行合同,因違反守則行為相應緩發或停發其部分或全部收益、不予繼續或立即取消直銷員資格等;
3、直銷員與消費者發生糾紛的,由直銷員承擔舉證責任。
4、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如直銷員因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營運細則而危害公司利益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和索賠的權利。
四、其他
a、直銷員未經公司批準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終端市場促銷活動;
b、直銷員展業交通工具、話費、食宿自理;
c、直銷員展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