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氫氣安全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嚴格危險化學品的管理,確保生產使用氫氣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員工、群眾的生命安全,保護社會環境,根據《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344號令2002年),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氫氣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內容與要求
1、生產使用氫氣,應根據生產工藝特性和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氫氣生產安全技術規程”,制定壓縮機、管道以及放空過程中防靜電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防止空氣進入設備及生產系統以及高壓氫氣串入壓縮機、氮氣等公用工程系統的安全管理制度。經有關技術負責人、主管部門領導審批后,嚴格實施。
2、切實加強臨氫系統的設備管理,對高壓臨氫部位設備的氫腐蝕、氫脆等情況,定期進行技術分析和系統檢漏。發現問題,立即處理,確保完好、達標。
3、裝置、系統引氫、充氫前,須用氮氣等惰性氣體或注水排氣法進行吹掃置換,直至系統采樣分析合格為止。
4、嚴禁在裝置、廠房內排放氫氣。吹掃置換及放空降壓時,須通過系統火炬管網放空。當氫氣大量泄漏、積聚時,應立即切斷氫源,開蒸汽掩護或進行通風,不應進行可能產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5、使用氫氣,應執行gb4962《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建立健全定期抽樣分析。發現質量問題,須100%采樣分析。
6、外購氫氣的單位,應嚴格氫氣進廠質量檢查制度,按3%--5%隨瓶抽樣分析。發現質量問題,須100%采樣分析。
7、充氫氣作業,應設崗專管或明確相關崗位兼管。上崗作業前,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氫氣易燃易爆特性及相關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8、充灌氫氣瓶接口管,須采用銅管和銅接頭,嚴禁用橡膠制品代替。接電解氣瓶的接口閥,應與一次充氫接上的瓶相符,且不應超過5瓶,如有多余的接口閥,應加絲堵,并檢漏合格。
9、充灌氫氣作業過程嚴禁碰撞、敲擊,氫氣瓶不應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日曬。
10、在充氫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應暫時停止充灌氫氣時,應停用氫壓機,關閉進出口閥或封閉緩沖罐,保持一定壓力。重新充灌反氣作業時,對充氫接口閥(管)用氮氣吹掃,如緩沖罐不能保持正壓,也應對該罐進行吹掃置換,直至合格。
第2篇 氫氣外銷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氫氣罐車充裝作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罐車按指定位置停車,用手閘制動,車有滑動可能時,車輪應加固定塊,并熄滅引擎。罐車必須加裝“防火帽”。
2、作業前應接好安全地線,管道和管線接頭連接必須牢固,并應排盡空氣。
3、罐車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和罐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在正常裝卸時,不得隨意啟動車輛。
4、罐車裝卸時,凡出現下列情況嚴禁裝卸作業:
(1)雷擊、暴風雨天氣;(2)附近發生火災或發現火種;
(3)周圍有易燃氣體泄漏;(4)罐內壓力異常,超過設計壓力;
(5)液位計失效,觀察不到液位;(6)部件突然損壞發生泄漏;
(7)出現其它不安全因素。
二、作業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作業人員應經過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并在有效期內持證上崗。
2、工作人員應穿符合規定的阻燃、防靜電工作服和符合規定的防靜電鞋,不可穿戴化纖制作的衣服,不準穿帶有鐵釘的鞋。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穿脫衣服、帽子或類似物。
3、嚴禁攜帶火種、非防爆電子設備進入爆炸危險區域,進入爆炸危險區域必須關閉手機。
4、作業時應采用銅、鈹銅合金、鋁合金等不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工具,嚴禁使用鐵制等產生火花的工具。
5、爆炸危險區域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應需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設備時應采取隔爆措施。
三、制定“氫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1、組織職能機構
報警、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援、疏散、組織滅火、警戒等組織機構(崗位末端)
2、各職能組織機構處置程序
利用哪個部位消火栓、滅火器、誰負責切斷氣源,如何操作等
3、定期組織演練
制定演習方案,演習內容、安排,定期組織演練
消防安全措施:設消火栓、配備水帶和水槍,并根據需要配備干粉、二氧化碳等輕便滅火器材或蒸汽滅火系統。最好的滅火劑就是水,消火栓利用的淋漓盡致。
4、氫氣泄露著火突發事故處理注意事項
(1)、應及時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不得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并用水強制冷卻者或設備。此外,氫氣系統應保持正壓狀態,防止氫氣系統回燃。
(2)、為防止火災擴大,可采用消防水噴射其它引燃物質和相鄰設備。
(3)、氫焰肉眼不易察覺,消防人員應佩戴呼吸器,穿防靜電服進入現場,注意防止外漏皮膚燒傷。
第3篇 氫氣罐車充裝作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罐車按指定位置停車,用手閘制動,車有滑動可能時,車輪應加固定塊,并熄滅引擎。罐車必須加裝“防火帽”。
2、作業前應接好安全地線,管道和管線接頭連接必須牢固,并應排盡空氣。
3、罐車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和罐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在正常裝卸時,不得隨意啟動車輛。
4、罐車裝卸時,凡出現下列情況嚴禁裝卸作業:
(1)雷擊、暴風雨天氣;(2)附近發生火災或發現火種;
(3)周圍有易燃氣體泄漏;(4)罐內壓力異常,超過設計壓力;
(5)液位計失效,觀察不到液位;(6)部件突然損壞發生泄漏;
(7)出現其它不安全因素。
第4篇 含硫化氫氣井單井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由于硫化氫的劇毒性,一旦因防腐或其他因素造成硫化氫泄漏,若不能及早處理,后果將十分嚴重,因此對于含硫化氫氣井不但要做好防腐工作,還要從生產布局、工藝設計等方面進行通盤考慮,制定一整套合理的生產方案來解決硫化氫的危害。
(1) 含硫化氫氣井(單井)井場的選址要求
含硫化氫油井不應建在低洼處或相對封閉的區域內,井場周圍1000m內無村莊、居民區等人員聚集的設施和建筑,離主要交通道路距離不少于500m。
(2) 含硫化氫氣井(單井)井場的布置
① 含硫化氫氣井井場應與周圍環境隔離,但不應設立實體圍墻,以柵欄為宜,井場應有明顯的防火、防爆、防硫化氫中毒等警示標志。
② 井場值班室應設在季風的上風向,井場要設立明顯的風向標。井場儲油罐、氣液分離器、火炬等設備布局要科學、合理,與井口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含硫化氫的氣體不能直接排放到大氣中,目前主要通過火炬焚燒進行處理,若氣體含水過高,應增設氣體干燥設備,以保證燃燒質量?;鹁媾c井場內其他設施應保持50m的安全距離,火炬宜設自動點火裝置。同時應注意到硫化氫燃燒后的產物so2也具有毒性,雖然較硫化氫氣體毒性弱些,但也要避免其對人員和設備的損害。
③ 井場中應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在易造成硫化氫氣體聚集的部位安裝固定式氣體檢測儀,檢測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正確選型,保證滿足實際生產的需要,檢測儀信號引至井場值班室。檢測儀探頭安裝高度不應超過離地面40era,并應定期進行標定和檢查以保證其有效。
(3) 含硫化氫氣井(單井)井場的防護設施
① 生產單位要為井場值班人員配備適用的防毒防護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規定,組織培訓,使操作人員熟練掌握使用、維護等知識。上崗人員應配備防硫化氫型的防毒面具(最好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作日常操作使用;同時,每個井場至少要配備兩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以便緊急情況下使用。井場還應備有急救箱,準備必要的急救藥品。
② 所有防護器具應整齊擺放在使用方便、清潔衛生的地方(要求專用的應有人員標簽)。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以保證所有防護器具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同時做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③ 要保證在井場內工作的每位值班人員隨身帶有便攜式硫化氫氣體檢測儀,以便及時發現險情,妥善處理。
④ 要保證井場通訊暢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外界聯系,請求救援和報警。
(4) 含硫化氫氣井(單井)井場操作人員的培訓
所有在含硫化氫井場工作的操作人員都應到有培訓資質的部門進行有關硫化氫知識和人身安全防護、急救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5) 含硫化氫單井井場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 生產單位發現含硫化氫氣井后,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對生產現場進行及時的全面調查、分析,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制定本井場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操作人員進行學習掌握,嚴格執行。
② 加強井場設備管理,增加檢查次數,特別是注意檢查各主要設備的腐蝕情況,發現問題及早處理,要確保不因設備缺陷引起硫化氫泄漏現象的發生。
③ 含硫化氫單井井場操作人員要養成經常觀察風向的習慣,保持處于上風向;崗位實行雙崗制,不允許單人頂崗,井場不允許與生產無關的人員進入。操作人員進入井場前應先觀察井場內固定式硫化氫檢測儀的檢測情況,進入井場的人員要戴防毒器具(緊急情況下應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同班人員要注意觀察情況,做好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