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電系統設備巡檢保養管理規定范本
供配電系統設備巡檢保養管理規定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供配電系統設備的巡視檢查保養以及檢修方面的規程,確保供電系統的正常穩定運行,適用于工程管理部強電專業人員。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北京地區電氣規程匯編》
管理規程
1為保證變配電設備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消除故障隱患,值班員必須對所轄設備2進行日常巡檢。
3值班人員必須按本系統規定時間、路線和項目巡視檢查責任區設備。
4值班人員外出巡檢必須報值班長同意,隨身攜帶對講機、手電筒、機房鑰匙,并在本值配電室門上掛去向牌。巡檢時間超過1小時要主動與值班長或其他值班人員保持聯系,如巡檢人員未按時聯系,值班長要主動與巡檢人員聯系,以保證人身安全。
5值班人員每次巡檢后均應做好巡檢情況和結果記錄。
6值班人員必須執行巡檢簽到規定,在設備現場設置的簽到表上依時簽到。
7值班人員在特殊運行方式和設備缺陷運行等情況下,要加強特巡。
8變配電室內設備每2小時巡視檢查一次,電氣豎井每月巡檢一次,公共區域電氣設備每周巡檢一次,樓外及大堂照明等設施每班巡檢一次。巡檢內容包括:設備運行、設備外觀、有無打火、過熱、發紅、機房衛生、防火等情況。
9變配電室內設備每月做一次全面檢查、保養,并做好相應記錄。
10電氣豎井內的電氣設備每年做一次全面檢查、保養,并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11巡檢人員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準進行其它工作,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或報告。
12供配電系統設備每年進行停電檢修一次,對二次繼電保護每三至五年做一次整定值校正及傳動試驗;對高壓設備(高壓柜、變壓器、供電電纜)應每三至五年做一次耐壓試驗,以評估確定設備的性能狀況。
記錄
《工程管理部巡視簽到表》
《工程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