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特聘專家管理規定
大學附屬醫院特聘專家管理規定
為加強醫院學科建設,提升醫院綜合實力,根據醫院學科建設需要,在部分學科實行特聘專家制度,以支持學科進一步提升和發展。
一、特聘專家職責
㈠接受院長咨詢,為醫院學科建設和發展出謀獻策。
㈡接受醫院委托,協助相關學科做好學科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
㈢協助醫院和相關學科建立與國內外科研機構、醫學院校和知名專家的聯系和學術交流,擴大醫院在國內外的學術影響。
㈣協助醫院做好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推薦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加入醫院學科隊伍。
二、特聘專家類型及任職條件
㈠院內特聘專家
1、本院延聘后退休、超出返聘年齡條件的知名專家;
2、學術造詣卓越,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且沒有在廣州市其它醫療機構從事醫療工作;
3、適合學科建設或發展需要;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㈡院外特聘專家
a類:定期來院工作
1、國外知名醫學院校或醫療機構副教授及以上資歷的專家;
2、兩院院士、長江學者以及在相關學術領域具有重要影響的著名專家、教授。
b類:不定期來院工作
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且熱心于醫院學科建設或發展的國內外著名專家。
c類:校內兼職教授
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熱心醫院學科建設和發展,并與相關學科已有良好的合作關系和工作基礎的校內著名專家。
三、特聘專家工作形式及任務
㈠院內特聘專家
接受醫院和相關科室的工作安排,每周不少于四個單元在醫院參加醫、教、研工作。
㈡a類特聘專家
每年來院工作時間1~2個月;指導相關學科發表sci收錄論著3~5篇/年、培養和指導博士研究生2~3名/年;指導或聯合申報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年。
㈢b類特聘專家
根據醫院和相關學科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來院指導相關學科的學科建設和科研工作。
㈣c類校內兼職教授
根據醫院和相關學科需要,每周定期到醫院相關學科工作1~2天,具體參與相關學科的科研工作。
四、特聘專家待遇
㈠院內特聘專家:根據在院工作時間每月發給特聘費。
㈡院外特聘專家
根據其在院工作時間,發給一定數額的特聘費:
a類:10萬元/年,由醫院和聘請學科按照7∶3的原則分別承擔。
b類:根據其在醫院的實際工作時間發放特聘費,由醫院和聘請學科按照6∶4的原則分別承擔。具體數額由所在科室申請。
c類:5萬元/年,由醫院和聘請學科按照7∶3的原則分別承擔。
支付辦法:每聘任年度先付50%特聘費,年終根據業績及來院工作時間支付余款,未完成規定任務或工作時間暫緩支付余款。
五、特聘專家聘任程序:
㈠院長或相關學科(學科集體討論)提名候選人;
㈡人事部門進行資料整理及核對后提交院長書記辦公會討論決定;
㈢院長簽發聘任書;
㈣醫院下發任命文件及頒發相關聘書。
六、特聘專家聘期
聘期兩年。
七、其它
㈠院內特聘專家不按延、返聘人員管理。
㈡特聘專家的特聘費由醫院直接發放,科室承擔部分由科室上繳醫院后統一發放。
八、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