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廠車輛管理規定
公司(公廠)車輛管理規定
一.目的:
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廠車使用時合理及安全,使車輛保持良好的狀況;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內容
3.1司機行車及工作管理規定:
3.1.1公司使用車輛由總務部門負責管理.
3.1.2司機人員上班時一律穿著廠服.
3.1.3司機每日上下班需打卡兩次.
3.1.4上班時間如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指定的地點等待(圖書室),車輛應停在廠區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廠區待命時必須服從總務臨時安排的勤務工作.
3.1.5司機人員接送來賓人員,應具備基本禮貌禮儀,以將來賓送至目的地,不得將車輛未駛入目的地即讓客人步行.
3.1.6司機不得在車內吸煙,以及停車待命不得開空調.
3.1.7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否則不準插話.
3.1.8外出行車時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員.
3.1.9嚴禁在本廠或客戶廠內亂按喇叭.
3.1.10司機不論在什么時間都必須佩帶手機,要及時應對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聯絡,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及時應答時,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3.1.11行車不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司機本人自理.
3.1.12司機需利用平時在公司空閑時間維護保養車輛,若需委外維修,保養,必須提前3天向上級報告,經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維修與保養.
3.1.13車輛各司機應對于年檢期內提前一周向主管人員申請前往審驗,如逾期未受檢而被罰款,其費用由司機負擔;
3.1.14司機每日十七下班點至二十一點和星期天,節假日由各司機輪流值班.
3.1.15總務部門統籌對司機管理,對工作怠慢,違返制度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甚至開除處理.
3.1.16需用車單位,由用車單位提前申請,由總務安排車輛,權責主管核準方可有效.
3.1.17車輛出廠前和返回后,司機應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
3.1.18車輛鎖匙統一放置門衛室,出車時領取.
3.1.19外出行車時,車輛如在簽核的時間內不能返回,行車司機需通知總務,以利調度.
3.1.20司機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于次日交總務審核,行車記錄作業路橋費,誤餐費報銷依據,否則不予報銷.
3.1.21總務人員要統計行車記錄,并檢每月初將各車費用狀況匯總提報權責主管審核.
3.1.22保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門衛有關車輛規定驗單放行.
3.2車輛保養規定:
3.2.1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范.
3.2.2隨時注意輪胎氣壓情形;
3.2.3對于車輛操控若出異常應立即檢查.
3.2.4隨時注意行車里數,于固定里程補充機油和例行車輛保養.
3.2.5隨時防備車輛備件造失或損壞.
3.2.6車內應保持整潔,不得堆置零亂雜物;
3.2.7每日清洗車身,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2.8所有車輛隨附的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
3.2.9日常保養與維修須作好記錄.
3.3派車作業規定:
3.3.1凡需用車部門,需提前通知總務,至權責主管核準統一調度.
3.4派車申請:
3.4.1凡當天早上需用車時,須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通知車管單位;
3.4.2凡需每天下午用車時,務必請于12:00前通知車管單位
3.5派車原則:
3.5.1優先安排出貨或生產急用需用車;
3.5.2一車多辦事的原則;
3.5.3車輛安排調度時交權責主管核準.
三.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實施,修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