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加強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管理規定
中學(學校)關于加強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管理的規定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1.各部門聯系的維修、安裝、送貨人員,需由各部門提前通知門衛和安全辦,門衛核實登記后才能放行。
2.年級或部門召集的家長會、家長委員會會議等,須預先通知安全辦,并配合門衛登記、檢查、核實。
3.部門受上級委托組織的活動涉及到外校人員參加的,須預先通知安全辦。
4.在校內住宿的教職員工家屬,必須配合門衛的工作,接受詢問、登記、檢查,臨時住宿者,需報安全辦批準并備案,以確保安全。
5.已畢業學生回校看望老師的,須由該老師確認并到門口迎接方可放行。
6.體育組組織的比賽涉及校外人員的,必須預先通知安全辦和門衛。原則上校外人員到校內打球的,需由校領導批準,并報安全辦。
7.門衛必須嚴格執行門崗制度,詢問登記核實后方可放行。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配合,嚴格執行,以保校園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