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員現場考核管理規定
為督促井下現場安檢員職責履行到位、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及時發現并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制止“三違”,將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一、安檢員對作業現場負安全監管責任,是所分管范圍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
二、安檢員每班必須緊盯作業現場,現場交接班,不得空崗、脫崗及睡崗。
三、安檢員執行“一班三匯報”制度,即接班、班中、交班匯報。
1、交接班匯報必須告知現場聯系電話、交接班人及排查遺留問題;
2、班中匯報時必須告知分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有無隱患、三違及針對存在的隱患、三違所采取的措施。
3、對當班動態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重大隱患、嚴重三違必須及時匯報,并采取應對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危及作業安全。
四、公司帶班領導、安全督查科、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管理人員對安檢員履職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履職不到位、睡崗、脫崗等行為進行考核。
1、公司領導帶班及各級管理人員入井發現作業現場重大安全隱患、嚴重三違,但現場安檢員未發現、未制止的,每起處罰現場安檢員1000——2000元;
2、公司領導帶班及各級管理人員入井發現安檢員睡崗、脫崗,每次處罰安檢員500元;
3、各級管理人員發現安檢員未現場交接班造成空崗,每次處罰安檢員200元;
4、安檢員所分管現場當班動態生產出現事故或重大隱患,危及作業安全,但安檢員未向綜合調度室及安全指揮中心匯報,視為脫崗,每起處罰安檢員1000元。
五、安全系統各級管理人員對安檢員現場履職情況抽查結果作為安檢員當月考核依據,對履職較好人員酌情給予一定獎勵。
六、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