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離退休處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大學離退休工作處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我處經費使用的管理,力求節約,合理使用,完善廉潔自律的保障機制,遵守國家財經法規和學校財務制度,特制定處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1、處各項經費使用工作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各項經費使用實行“一支筆”審批;
2、處各項工作經費按預算報學校批準后,必須嚴格按照預算使用;
3、離退休老同志的活動費、福利費等,根據各校區人數由處辦公室統一報學校審核后下撥各校區,由各校區離退休辦公室根據有關政策掌握使用;并及時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活動費、福利費的使用情況;
4、工作經費經處辦公會議討論確定后,按一定的比例下撥給各校區,由各校區離退休辦公室掌握使用;
5、大額經費使用必須填寫《離退休工作處大額經費使用申請表》,一次性開支1萬元至5萬元的,須報處辦公室審批備案;一次性開支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處務會議討論和處領導審批。
6、屬政策性開支的費用,各校區離退休辦公室要嚴格按政策掌握使用;
7、各財務主管負責人根據學校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審批票據應有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如負責人外出,應急開支可由主持工作的領導審批;
8、經簽字審批后的票據方可填寫報銷單并用章報銷;
9、經費摺由專人負責保管,符合上述使用、報銷審批規定的,方可使用經費摺報銷。經費摺使用后必須立即歸還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做好經費使用登記工作;
10、嚴禁違反上述規定開支經費,違者將按學校財務有關規定處理。
離退休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