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品回收區管理規定
1.目的 :
為安全、合法處置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普通廢棄物,避免對環境及人員造成危害,根據公司《廢棄物回收消防安全管理協議》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通匯公司所有廢棄物的收集、貯存和處置。
3.管理規定:
3.1公司各部門負責收集本部門產生的廢棄物并按規定堆放到指定區域,轉運時不得傾倒、灑漏。
3.2永通物流公司負責廢棄物回收區的日常管理和廢棄物的處理,必須保證每班清運,保持區域內的干凈、整潔。
3.3廢棄物回收區嚴禁煙火,必須按照防火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并保證狀態完好。
3.4廢棄物回收區要將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廢棄物分開存放,分類處置,以更資源的有效利用。
3.5廢棄物回收區要采取防吹散措施,并及時整理,防止垃圾蔓延散失,對環境造成影響。
3.6廢棄物回收區人員在搬運、裝車作業中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預防事故發生。
3.7北一物流中心、北二物流中心分別負責本部門廢棄物回收區安全消防管理的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溝通處理。
3.8公司物流保障部、安技環保室負責廢棄物回收區的消防安全管理監督,及時排查和整改隱患。
4.本規定從2022的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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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五月